证券代码:920075证券简称:柏星龙公告编号:2025-125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柏星龙股票代码:
920075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国义住所和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迎春路
号海外联谊大厦2722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国义住所和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迎春路
号海外联谊大厦2722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4
第四节权益变动情况 ...... 5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八节备查文件及地点 ...... 10
附件 ...... 11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柏星龙
| 上市公司、公司、柏星龙 | 指 |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指 |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指 | 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指 | 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指 |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1、信息披露义务人2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13%。信息披露义务人1、信息披露义务人2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233,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0.36%减少至59.99%。本次减持计划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义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国祥、赵国忠不存在通过柏星龙创意投资或柏星龙投资减持的情形。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赵国义 |
| 成立日期 | 2019年12月16日 |
| 注册资本 | 855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迎春路12号海外联谊大厦2722 |
| 邮编 | 518002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G0CQJ4P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
| 合伙人股东 | 赵国义、苏凤英、骆欢乐、叶阿敏、王志永、李开华、刘文懿、李东锋、王健、杨玲娟、卢文刚、黄木辉、李浩、陈睿、汤崇辉、黄海英、杜全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赵国义 |
| 成立日期 | 2010年7月16日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迎春路12号海外联谊大厦2722 |
邮编
| 邮编 | 518002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58687534Y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 |
| 股东 | 赵国义、刘文懿、赵国祥、苏凤英、惠晓明、杨玲娟、姜怡坤、莫红辉、黄海英、叶阿敏、王亚君、温思容、刘定坪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均为赵国义,柏星龙创意投资、柏星龙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义为一致行动人,因此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柏星龙创意投资及柏星龙投资共同构成一致行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正常退出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2025年7月30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持股5%以上及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公告编号:2025-056)。根据上述公告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减持计划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高于600,000 | 不高于0.93%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 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不高于208,293 | 不高于0.32%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至2025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限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任何明确的未来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之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1、信息披露义务人2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3,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赵国义 | 持有股份 | 23,002,772 | 35.49% | 23,002,772 | 35.4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750,693 | 8.87% | 5,750,693 | 8.87% | |
| 赵国祥 | 持有股份 | 6,863,122 | 10.59% | 6,863,122 | 10.5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15,780 | 2.65% | 1,715,780 | 2.65% | |
| 柏星龙投资 | 持有股份 | 3,417,500 | 5.27% | 3,318,301 | 5.1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10,592 | 1.56% | 911,393 | 1.41% | |
| 赵国忠 | 持有股份 | 3,339,237 | 5.15% | 3,339,237 | 5.1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480 | 0.06% | 39,480 | 0.06% | |
| 柏星龙创意投资 | 持有股份 | 2,500,000 | 3.86% | 2,365,484 | 3.6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5,000 | 2.32% | 1,370,484 | 2.11% | |
| 合计 | 39,122,631 | 60.36% | 38,888,916 | 59.99%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柏星龙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均为赵国义,柏星龙创意投资、柏星龙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义为一致行动人,因此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柏星龙创意投资及柏星龙投资共同构成一致行动。
本次减持计划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义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国祥、赵国忠不存在通过柏星龙创意投资或柏星龙投资减持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股票交易记录
(五)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北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601和1座11整层
联系人:黄海英(董事会秘书)电话:0755-82212236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601和1座11整层 |
| 股票简称 | 柏星龙 | 股票代码 | 92007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迎春路12号海外联谊大厦2722 |
| 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均为赵国义,柏星龙创意投资、柏星龙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义为一致行动人,因此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柏星龙创意投资及柏星龙投资共同构成一致行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表决权委托□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表决权委托□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持股数量: | 39,122,631股 | |||
| 持股比例: | 60.36%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变动比例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持股数量: | 38,888,916股 | |||
| 持股比例: | 59.99%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1)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高于600,000股,计划减持比例不高于0.93%;(2)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高于208,293股,计划减持比例不高于0.32%。上述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的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国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2: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国义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