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拜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科拜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4年10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18,129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每股发行价为1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989,296.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638,093.2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到账。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443,260.12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230Z0105号、容诚验字[2024]230Z012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 年产5万吨高分子功能复合材料项目 | 安徽科拜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6,081,353.36 | 38,627,102.24 | 36.4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安徽科拜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7,633,743.17 | 31.81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 |
| 合计 | — | 140,081,353.36 | 56,260,845.41 | 40.1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 | 3401041060000246860 | 43,660,807.05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6980180807269668 | 15,140,246.67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8260610000 | 24,776,451.3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支行 | 34050146660800004532 | 1,379,335.82 |
| 合 计 | 84,956,840.92 |
注:上述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支出时支付的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年产5万吨高分子功能复合材料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
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