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国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议案》,决议在泰国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13日和2025年7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关于泰国子公司取得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和《关于泰国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13)。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一)买卖土地签署情况
卖方:304INDUSTRIALPARK7COMPANYLIMITED
买方:万源通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子公司”)
2025年9月12日,买卖双方签署《土地买卖协议》,协议签署主要内容:
1、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位于泰国普拉真府工业园区的地契编号A20及A21地块,土地所有权证编号78745及78746。
2、土地面积28莱2颜11.2平瓦或28.5280莱,土地金额总计94,142,400泰铢。双方确认,由于政府主管部门的划界流程差异,本协议及正式土地权属证
书中记载的土地地块尺寸或总面积可能存在变动。双方同意,由相关土地部门签发的正式土地权属证书所载明的地块尺寸与面积,应作为最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土地面积标准。
3、付款条件首期付款: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支付土地购买价款的80%。第二期付款:(以下两个日期孰早)2025年10月30日或土地所有权转让登记日期(下称“交割日”)前10日支付剩余土地款。
4、所有权过户
4.1、在上述首次签署日期,买方已检查土地并接受土地的现状。卖方应负责申请土地划界程序,清理土地上的任何改良物,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4.2、双方同意,交割日应在完成标界流程和根据第4.1条采取的任何进一步行动后四十五日内由土地主管部门进行并完成。
4.3、双方应平等负责并有义务支付相关土地部门在交割日转让土地时收取的土地转让费。该转让费约为土地部门评估的土地总价值的2%,但各方承认实际费用应由土地部门使用。卖方应全权负责政府可能征收的与本协议项下土地出售有关的特殊营业税(SBT)和所得税,买方应自行负责与买方在土地上使用和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
5、卖方(或其附属公司)已合法获得并拥有土地的合法所有权或占有权。卖方表示,截至交割日,没有针对卖方的与土地有关的未决诉讼或仲裁,土地没有任何租赁、抵押、质押或卖方造成的其他产权负担。
6、解除合同
如果卖方是违约方,应在本协议终止且买方已完全交出土地之日起三十(30)天内退还已收到的购买价(准备本协议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清理或分级土地、任何基础设施或根据本协议或双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对土地进行的改进所产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若因买方违约而终止合同,买方无权要求卖方退还任何款项、赔偿损失,反之亦然,且已收到的货款应予没收。
(二)备案审批进展情况
2025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昆发改外[2025]56号)文件的通知。至此,公司已完成江苏省商务厅及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续。
三、土地款支付进展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商务、发改及银行外汇登记等相关备案核准程序。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泰国子公司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分步、分期进行相关资本金投入,泰国子公司将按照买卖双方签署的土地买卖协议相关约定的付款条件落实支付计划。
四、风险提示
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泰国子公司在设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土地买卖协议》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