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甲科技(920057)_公司公告_百甲科技: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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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甲科技: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01《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的,或者对于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或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视情形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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