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58 号公司302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4 月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国栋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把握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公
司拟在宁波市北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三电系统及轻量化零部件研发中心和生产 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 亿元。公司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 署《新能源三电系统及轻量化零部件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 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55)。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部分出口业务需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 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 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 利金上限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6-057)。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 决议》;
(三)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