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源股份(920055)_公司公告_隆源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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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隆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隆源股份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投资回报,在保证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 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三)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计划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的资金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购买符合上述标准的理 财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 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如 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决策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4 月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产品的实施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确保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的产品。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所需,风险低,能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隆源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国木

胡国木

吴小鸣

吴小鸣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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