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舍伦(920050)_公司公告_爱舍伦: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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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舍伦: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0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由50,759,500.00元变更为67,679,334.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0,759,500股变更为67,679,334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此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指导意见,公司拟对《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名称为《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2025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919,834股,于2026年1月21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679,334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67,679,334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百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第二百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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