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时间、发放方式,与公司执行的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一致。
第四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