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电子通讯会议
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4 月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陈建伟
6.会议列席人员:全部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 人。
董事陈建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现募 集资金已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蘅东光 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129 号)。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募投项目“ 越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原实施主体为AACHEN SV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阿成新 越(越南)”)。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为更好的满足业务需求, 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新增
全资子公司FIBERCONNECTIVIT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芯 苒”)作为募投项目“越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
(二)《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
(四)《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129 号)
(五)《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