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37证券简称:广信科技公告编号:2026-038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红霞)
本人作为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知识,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红霞女士,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7月至2010年9月,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2010年10月至今,任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院长助理,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1月至2024年6月,任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任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任职
期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 列席股东会次数 |
| 王红霞 | 8 | 8 | 0 | 0 | 否 | 5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确保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从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7次,包括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在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公司高管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内容等进行了沟通,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2025年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强化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并努力满足中小股东需求。本人利用公司股东会的契机,听取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高度关注分红、关联交易等切实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6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详细回应、并及时落实和纠正,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本人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司法律合规事务提供专业建议。
(九)学习培训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十)其他工作情况2025年,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沟通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确认,并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5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审议额度。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财务信息审查及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权益分派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9月23日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工作职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客观性和科学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
、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红霞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