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兆点胶(920026)_公司公告_卓兆点胶: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詹晔换届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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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兆点胶: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詹晔换届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3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詹晔已换届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詹晔,作为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 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2022 年12 月22 日至2025 年9 月19 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主任,现就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984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2006 年1 月至2010 年12 月,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 分所审计助理;2022 年12 月至2025 年9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1 月至 今,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授薪 合伙人、合伙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会7次)、5次股东会。

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

续2次未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缺席董

事会次

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以通讯方 事会次数

出席股

东会次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独董姓

亲自参 加董事 会会议

詹晔 7 7 0 0 0 否 5

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 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本年度应

缺席会

现场或通讯方式

投票情况

委托出

出席会议次数

席情况

议次数

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薪酬与考核

1 1 0 0

委员会

独董专门会

3 3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提

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财务部人员等进行 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协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 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内控执行情况,推动内部审计及年度审 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 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赋予的监督职责。因本人 于2025年9月19日离任,报告期内任职不满一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2天, 未满15天。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的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 披露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往来、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内 控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 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核 查,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本人持续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各项制度;并积极参加证监局和北交所等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为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提供便利和支持,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提供必需 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给予适当的独立董事津贴,并规定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 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公司预 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遵守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 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人认为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 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顺利完成第二届董事 会的换届工作。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是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结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任期 届满已正式离任,在此,谨对公司及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 持表示衷心感谢!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詹晔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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