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兆点胶(920026)_公司公告_卓兆点胶: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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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3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1 月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 亿元

2025 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 亿元

2025 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 亿元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2025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 年5 月19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或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卓兆点胶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业务能 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 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及现场相结合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重要事项、审计结果、发 现问题及改进建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沟通。

3、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 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 况和执行情况。

四、总体评估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认真尽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对公司进行审计,其 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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