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昌股份(920022)_公司公告_世昌股份: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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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昌股份: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920022 证券简称:世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0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昌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10月18日行使完毕。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北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0.90元/股于2025年9月9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35.50万股,占初始发行规模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世昌股份于2025年9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含第30个自然日,即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35.50万股)。

世昌股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东北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世昌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0.9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570.00万股的基础

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35.5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805.5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5,796.60万股增加至6,032.1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9.93%。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66.95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57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7,113.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9,679.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400.2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279.72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东北证券已共同签署《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延期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数量(万股)延期交付数量(万股)限售期安排
1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55.0055.0012个月
2广州金蝉智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0048.0012个月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0046.0012个月
4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37.0037.0012个月
5广东广祺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0037.0012个月
6长兴致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0012.5012个月
7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8.000.0012个月
8北京珺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珺洲如意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000.0012个月
9北京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乐都睿泽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000.0012个月
10北京泓石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012个月
11共青城中易木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012个月
12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中保投北交智选战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5.000.0012个月
1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富显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000.0012个月
合计314.00235.50-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将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5年9月19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东北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与东北证券签署了承销协议,发行人明确授予东北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要求。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289377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2,355,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0

发行人: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发行人: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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