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和2025年4月1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中汇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海臣为项目合伙人、汪盈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会英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李海臣、马仁杰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彬文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分别为李海臣、马仁杰和刘彬文。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一)基本信息
| 姓名 | 角色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 李海臣 | 项目合伙人 | 2006年 | 2003年 | 2023年9月 | 2023年 | 2 |
| 马仁杰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4年 | 2016年 | 2023年1月 | 2025年 | 1 |
| 刘彬文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01年 | 2000年 | 2011年8月 | 2025年 | 9 |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