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达新材(920012)_公司公告_创达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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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达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8

公告编号:2026-031证券代码:873294 证券简称:创达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在创达新材二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在创达新材二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226,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5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40,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7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0人,列席0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1、根据《公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工作实际,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226,9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1、根据《公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工作实际,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226,9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根据对2026年市场的预测及经营策略,并结合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226,9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对2026年市场的预测及经营策略,并结合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编制了《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226,9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编制了《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226,9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编制了《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1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客观反映公司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及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公司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参照行业惯例,公司确定: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考核依据和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全年津贴不低于五万元且不高于八万元(含税);(2)、不参

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3)、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所担任的最高职位对应的薪酬标准,依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其薪资额度,采取月薪与奖励结合的方式发放薪资,不再享受董事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440,0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告编号:2026-031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绵阳市惠力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锡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俊、陈火保、黄威、陆南平、翁根元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226,9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226,9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告编号:2026-031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鉴于公司现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2025年度将不进行权益分派。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226,9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现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2025年度将不进行权益分派。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提交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46,2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绵阳市惠力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锡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俊、黄威、陆南平回避表决。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已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226,9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已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5年财务报表及

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2025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告编号: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226,9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6-01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

鉴证报告><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226,9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案 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440,048100%00%00%
10《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5,440,048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扬;蔡雨林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决议》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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