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2023-2025年度
| 目 录 | 页 次 | |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 1-3 | |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 | |
|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 1-2 |
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67号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2月29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1012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3月13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5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6年3月16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6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申报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贵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合理。
鉴证报告第2页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鉴证报告第3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报告期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说明 第1页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表报告期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2025年度
(一)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发生额为1,778,866.34元,主要项目为:
1、 专精特新奖励500,000.00元;
2、 产业前瞻与关键技术款304,995.86元;
3、 季度奖励基金170,000.00元;
4、 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元;
5、 稳岗、扩岗补贴149,334.72元
6、 研发投入奖补124,000.00元;
7、 工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102,692.12元;
8、 高企认定、高企复核补贴100,000.00元;
二、 2024年度
(一)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发生额为1,770,099.24元,主要项目为:
1、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元;
2、 产业前瞻与关键技术款366,512.98元;
3、 专精特新奖励350,000.00元;
4、 稳岗、扩岗补贴136,406.88元;
5、 第三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102,692.10元;
6、 省前瞻性研究专项资金80,000.04元;
7、 高企认定、高企复核补贴50,000.00元。
(二)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入或支出109,756.03元,主要项目为:
1、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191,829.50元;
2、 违约赔偿支出88,343.48元。
三、 2023年度
(一)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发生额为1,185,402.98元,主要项目为:
1、 科技发展专项补助款260,000.00元;
2、 产业前瞻与关键技术补助款234,278.64元;
3、 工会经费返还128,100.46元;
4、 第三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102,692.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