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3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晓科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核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尚需履行原监事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与《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5-03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了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对已有的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2.0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37);
2.0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38);
2.03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9);
2.04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40);
2.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宁夏凯添燃气发展
3.回避表决情况:
2.32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5-06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中子议案:2.01、2.02、2.05、2.06、2.07、
2.08、2.09、2.10、2.11、2.12、2.15、2.19、2.28、2.29、2.30、2.31、2.32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聘任赵兴才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聘任赵兴才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完善治理结构,公司聘任董博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