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生物(920009)_公司公告_丹娜生物: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

丹娜生物: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8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预计2026 年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

2025 年与关联

方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 无 0 0 0

力、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

劳务

向关联方销

售商品 19,000,000.00 47,603,249.17 见注

商品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 无 0 0 0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 销售其产品、商品 无 0 0 0

其他 无 0 0 0

合计 19,000,000.00 47,603,249.17

2.2025 年度,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娜生物”或“公司”)将杭 州怡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怡丹”)和广州正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正纲”)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持有丹娜生物1.26%股份的广州市特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州特科”)曾持有广州正纲30.00%股权,广州特科于2023 年11 月退出广州正纲,2026 年度 公司不再将广州正纲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预计2026 年发生金额”为丹娜生物与杭州怡丹的预计 交易金额。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怡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华兵

控股股东: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08 号西溪壹号创意商务中心9 号楼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 用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专用设备修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医用口罩批发;兽医 专用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农业机械服务; 农业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 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工具销售;体育用 品及器材批发;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 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及 通讯设备租赁;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 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销售代理;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 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药品 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与丹娜生物关系:持有丹娜生物1.97%股份的股东彭华兵直接和间接持有杭州怡丹 34.89%股权,公司将其比照关联方予以披露。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4 月3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与审计委员会2025 年年度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 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 年度关联交易的 议案》。2026 年4 月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比照关联方销售商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行为,定价参考市场化价格以及第 三方售价水平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向比照关联方销售商品,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 场方式确定,成交价格与公司市场定价无重大差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 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向杭州怡丹销售体外诊断检测试剂盒以及其适配的仪器设备,在预计范围内,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将以公司与关联方 在交易发生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正常经营需要,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具有合理性且交 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利益输 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6 年日常性 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七、 备查文件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 年年度会议决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 年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8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