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生物(920009)_公司公告_丹娜生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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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0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丹娜生物”)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丹娜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2024年12月27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5年9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13号),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8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30,753.21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569,246.79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5]100Z0067号)。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招商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人开户行账号期末余额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12291214211000150,020,321.18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022511010400130561,566,909.44
合计51,587,230.62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136,800,000.00
减:承销费用8,935,658.87
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27,864,341.13
减:置换预先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295,094.34
三、募集资金净额114,569,246.79
减:银行手续费429.57
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4,134.40
加:募集资金利息9,422.8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13,125.00
四、募集资金余额114,587,230.62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63,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1,587,230.62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乙方)和招商证券(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1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置换,置换金额为13,295,094.34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万元)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收益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汇利丰”2025年第649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3002025年12月15日2026年2月25日保本浮动收益0.3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汇利丰”2025年第649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6002025年12月15日2026年3月20日保本浮动收益0.3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汇利丰”2025年第649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3002025年12月15日2026年6月22日保本浮动收益0.4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1002025年12月15日2026年2月25日保本浮动收益0.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82天结构性存款5,0002025年12月15日2026年6月17日保本浮动收益1.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4,500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2日保本浮动收益0.7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4,500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9日保本浮动收益0.75%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作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质押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计划投入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0,000.0010,000.00
2新产品研发项目3,680.001,456.92
合计13,680.0011,456.9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无异议。

附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114,569,246.79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34.40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34.40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新产品研发项目14,569,246.794,134.404,134.400.03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14,569,246.794,134.404,134.40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1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3,295,094.34元(不含增值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不适用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2025年12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作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63,000,000.00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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