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酉立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酉立智能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359号文核准,酉立智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0.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63.5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1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5]第15-00002号《验资报告》。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普通股168.0450万股,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31.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73.41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857.99万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9月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5]第15-00003号《验资报告》。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1,288.3450万股(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为30,907.4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2,936.96万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7,970.44万元。
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 (3)=(2)/(1) |
| 1 | 广德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8,550.08 | 400.00 | 4.68% |
| 2 | 苏州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8,550.07 | 0 | 0% |
| 3 | 智能化改造及扩建项目 | 2,890.00 | 760.32 | 26.31%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 | 6,570.02 | 93.86% |
| 合计 | - | 26,990.15 | 7,730.34 | - |
公司原拟募集资金金额为26,990,1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9,704,393.01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9,802,893.01元。
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序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元) |
| 1 |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银行苏州绿色支行 | 51397400002035 | 26,975,356.78 |
| 2 |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苏州汾湖支行 | 8112001012900883316 | 11,837.31 |
| 3 |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吴江汾湖支行 | 32250199764600002056 | 20,116,534.69 |
| 4 | 安徽寅天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吴江汾湖支行 | 10543701040049576 | 100,605,662.36 |
| 5 | 安徽寅天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吴江支行 | 553902062610018 | 37,235,625.74 |
| 6 | 安徽寅天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吴江汾湖支行 | 1102022629006170911 | 18,362,452.22 |
| 合计 | - | - | - | 203,307,469.10 |
三、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苏州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苏州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独立董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酉立智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