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轴承(920002)_公司公告_万达轴承: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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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轴承: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3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群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171,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0,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赵小林因工作原因缺席;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171,13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雨桑、黄靖渝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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