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2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公告编号:2025-098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1日,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5,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20.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3,7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8,318,616.70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4,027,031.62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 1 | 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提升项目 |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62,981,937.43 | 5,778,850.00 | 9.18% |
| 2 | 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39,363,710.89 | 13,439,270.00 | 34.14% |
| 合计 | - | - | 102,345,648.32 | 19,218,120.00 | 18.78%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 | 8110501011302495983 | 58,662,584.88 |
|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 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 | 50380188000370086 | 26,756,633.66 |
| 合计 | - | - | 85,419,218.54 |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二) 延期后的计划
自上市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建设过程中,因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施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延迟,公司于2024年12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公司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建设并通过了竣工验收,正在进行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因此无法在原定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1 | 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提升项目 |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四) 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同时持续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 决策程序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及统筹调度,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后续的实施,根据上述调整后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计划及实施具体进度投入募集资金,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 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5 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六、 备查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1、《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