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0月16日以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群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独立董事邓四二先生因工作原因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因公司原董事陈宝国先生于2025年8月5日辞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徐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后的提名委员会委员名单为夏泽涵先生、谷正芬女士、徐飞先生,其中夏泽涵先生为主席(召集人)。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原董事陈宝国先生于2025年8月5日辞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徐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后的提名委员会委员名单为夏泽涵先生、谷正芬女士、徐飞先生,其中夏泽涵先生为主席(召集人)。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