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达光电(920001)_公司公告_纬达光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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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达光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明会)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920001证券简称:纬达光电公告编号:2026-027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明会)

作为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夏明会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和独立性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夏明会,男,196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1989年至今,历任广州大学经济系助教、讲师、会计系副教授、系主任、教授,现任会计系教授;2013年

月至2019年

月,任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

月至今,任广东华南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2016年

月至2022年

月,任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月至2025年

月,任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月至2022年

月,任广州粤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月至2023年

月,任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月至今,任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月至今,任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夏明会1073005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本年度应出席次数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情况缺席会议次数投票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600均为同意票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100均为同意票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0均为同意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1.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有效实施,并在关键阶段给予专业指导;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汇报,并对公司内审工作提出优化建议;认真审阅各阶段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2.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对其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关注;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的前提下,勤勉尽责地履行2025年度的审计职责,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等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其关切与诉求,进一步增强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认识,切实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持续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公司现场开展考察与监督工作,累计现场履职15个工作日。通过现场办公、考察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参与重要事项决策过程,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作用。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监督和检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依托专业能力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各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判断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与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定期沟通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积极支持并保障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其他新增偶发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已按程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累计金额没有达到披露标准。公司2025年度内

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超出年度预计。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按时完成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所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1日、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第五次、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徐向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对公司提名、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查公司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履职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忠

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持续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明会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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