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B股(900945)_公司公告_海航控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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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3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公告编号:2026-007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北京舜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0,000万元0万元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308,121.74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35.56%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舜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舜航科技”或债务人)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或“债权人”)签署《渤银海纳池融资授信合同》(以下称“授信协议”,及其项下已签订或者将要签订的一系列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合称“主合同”),向渤海银行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海航控股同意向债权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担保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及具体业务合同敞口额度项下产生的全部债务,被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额为6亿元人民币。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互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的新增互保额度为95.00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互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5-114)。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舜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海航控股持有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刘松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DPBLRG3K
成立时间2024-07-10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甲36号1层东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创业空间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
负债总额00
资产净额10
营业收入00
净利润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保证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二)担保事项债务人舜航科技与债权人签署《渤银海纳池融资授信合同》(以下称“授信协议”,及其项下已签订或者将要签订的一系列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合称“主合同”)。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担保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及具体业务合同敞口额度项下产生的全部债务。被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额为

亿元人民币。

(三)担保方式: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1.债务人在主合同敞口额度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权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加倍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敞口额度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五)保证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3)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被担保债权确定日,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的,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

2.被担保债权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在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在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各方协商一致对债务进行展期(延期)的情况下,为各方重新约定的展期(延期)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法律法规、主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为债权人宣布/通知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并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用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互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08,121.74万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35.56%;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08,121.74万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35.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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