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煤B股(900921)_公司公告_金煤科技: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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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煤科技:诉讼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6

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132,754,299元

4.公司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不产生较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公司股东吉林丰成顺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丰成顺”)认为公司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存在证券虚假陈述,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其损失132,754,299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的《诉讼公告》。

案件受理期间,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并被采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本案移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25)内01民初78号”。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内01民初78号】,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吉林丰成顺农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产生较大影响。

四、公司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前12个月内公司未披露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为:

原告:控股子公司江苏金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案号:(2025)苏1181民初6430号案件类型:买卖合同纠纷案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948.92万元(在诉讼期间被告向原告支付了货款105万元)。诉讼结果:2025年9月12日法院已下达《民事调解书》,被告将向原告分期支付1,843.92万。

对公司影响:公司预计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产生较大影响。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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