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833994)_公司公告_翰博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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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0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3 月3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会议于2026 年3 月6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699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 人,实际参加的董事人数7 人。本 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照忠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照忠先生回避表决, 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3 月1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照忠先生回避表决,

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3 月1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照忠先生、蔡姬妹 女士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3 月1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3 月1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文件。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3 月1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蔡姬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鉴于增设副董事长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 蔡姬妹女士担任副董事长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相应修改事项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3 月1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文件;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9 日

附件:蔡姬妹女士简历

蔡姬妹女士:1978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99 年12 月至2011 年8 月,历任峻凌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资材、营业经理、 工业工程部经理;2011 年8 月至2013 年11 月,担任峻凌电子(合肥)有限公 司厂长。2013 年1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姬妹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28,750 股。蔡姬妹女 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姬妹女士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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