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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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067号
九号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九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号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九号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九号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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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067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 销售收入的确认 |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23所述的会计政策、“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0。 |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 九号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境内及海外市场,通过多种渠道销售电动两轮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全地形车等智能交通产品,以及智能服务机器人及相关配件。九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212.78亿元,较2024年度增长49.89% 。 九号公司综合评估客户合同约定、国际贸易规则相关交货方式和业务安排,在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 收入是九号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被确认于不正确的会计期间或被操纵以达到业绩目标的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 ? 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抽样选取与经销商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检查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和条件,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选取收入交易,检查交货单、提单、报关单及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按照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 选取客户,对收入交易额和年末往来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 选取接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检查交货单、提单、报关单及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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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067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 销售收入的确认(续) |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23所述的会计政策、“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0。 |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 ? 选取本年度新增主要客户,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方式,了解其注册资本、注册时间和经营范围等信息,关注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抽样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 选取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收入会计分录,向管理层询问作出这些会计分录的原因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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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067号
四、其他信息
九号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九号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九号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九号公司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九号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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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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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九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九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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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附注 | 2025年 | 2024年 |
| 资产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 ? |
| 货币资金 | 五、1 | 8,301,492,268.16 | 7,473,054,811.9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2 | 2,288,385,549.09 | 1,260,163,242.83 |
| 衍生金融资产 | 五、3 | 3,647,126.22 | - |
| 应收票据 | 五、4 | 63,412,905.76 | 23,315,743.40 |
| 应收账款 | 五、5 | 1,498,819,770.56 | 1,073,115,578.47 |
| 应收款项融资 | 五、6 | 8,223,721.25 | - |
| 预付款项 | 五、7 | 130,270,570.34 | 101,813,216.65 |
| 其他应收款 | 五、8 | 62,741,029.15 | 106,317,875.34 |
| 存货 | 五、9 | 3,166,093,640.23 | 1,839,241,067.74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10 | 825,402,000.93 | 524,045,680.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 | 16,348,488,581.69 | 12,401,067,216.77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11 | 133,966,905.87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12 | 199,560,214.35 | 69,134,417.8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五、13 | 544,230,673.48 | 305,419,934.38 |
| 固定资产 | 五、14 | 2,004,512,219.89 | 1,183,568,705.69 |
| 在建工程 | 五、15 | 531,675,973.79 | 351,085,708.95 |
| 使用权资产 | 五、59 | 49,905,603.78 | 47,166,121.38 |
| 无形资产 | 五、16 | 913,099,136.43 | 894,045,745.86 |
| 商誉 | 五、17 | 134,659,673.31 | 137,689,252.41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18 | 28,108,974.40 | 8,169,985.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19 | 324,555,236.74 | 107,003,440.9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20 | 307,072,764.22 | 173,568,466.5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5,171,347,376.26 | 3,276,851,779.85 |
| 资产总计 | ? | 21,519,835,957.95 | 15,677,918,99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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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于第13页至第11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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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2025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附注 | 2025年 | 2024年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五、21 | 2,910,696.90 | 16,031,570.40 |
| 应付票据 | 五、22 | 5,094,061,681.20 | 3,759,272,506.26 |
| 应付账款 | 五、23 | 2,846,047,142.38 | 2,427,696,378.13 |
| 合同负债 | 五、24 | 2,760,115,609.65 | 1,329,528,479.63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25 | 588,888,109.36 | 425,405,448.26 |
| 应交税费 | 五、26 | 399,587,748.62 | 200,455,920.39 |
| 其他应付款 | 五、27 | 1,266,383,563.95 | 651,276,227.4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28 | 83,695,175.45 | 60,539,058.16 |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29 | 556,692,680.74 | 257,466,876.33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13,598,382,408.25 | 9,127,672,465.03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租赁负债 | 五、59 | 27,061,538.81 | 16,656,623.04 |
| 长期借款 | 五、30 | 158,732,498.45 | - |
| 长期应付款 | 五、31 | 80,531,290.03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五、32 | 8,696,974.82 | 5,140,355.93 |
| 预计负债 | 五、33 | 184,183,653.52 | 113,277,315.67 |
| 递延收益 | 五、34 | 77,743,215.02 | 78,191,857.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19 | 123,470,101.87 | 102,558,196.1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660,419,272.52 | 315,824,348.63 |
| 负债合计 | ? | 14,258,801,680.77 | 9,443,496,81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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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于第13页至第11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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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2025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附注 | 2025年 | 2024年 |
| 一、营业收入 | 五、40 | 21,277,876,666.95 | 14,195,808,623.28 |
| 减:营业成本 | 五、40 | 14,973,319,164.54 | 10,187,521,080.47 |
| 税金及附加 | 五、41 | 132,443,109.13 | 71,593,574.96 |
| 销售费用 | 五、42 | 1,878,693,522.30 | 1,100,545,250.19 |
| 管理费用 | 五、43 | 1,190,497,023.99 | 836,688,928.21 |
| 研发费用 | 五、44 | 1,249,726,980.92 | 826,130,484.21 |
| 财务净收益 | 五、45 | (191,742,343.53) | (108,806,441.27)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6,594,737.27 | 3,011,811.02 |
| 利息收入 | ? | 153,101,711.11 | 103,442,142.46 |
| 加:其他收益 | 五、46 | 41,112,125.08 | 81,812,594.42 |
| 投资收益 | 五、47 | 97,154,346.14 | 20,073,342.3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 ? | (1,033,094.13)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 五、48 | 40,309,507.74 | (14,688,929.40) |
| 信用减值损失 | 五、49 | (16,143,733.24) | (11,321,308.67) |
| 资产减值损失 | 五、50 | (17,093,773.07) | (27,203,734.91) |
| 资产处置收益 / (损失) | 五、51 | 1,423,858.60 | (1,754,77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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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于第13页至第11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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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 (续)
2025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附注 | 2025年 | 2024年 |
| 二、营业利润 | ? | 2,191,701,540.85 | 1,329,052,939.3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52 | 57,427,684.18 | 63,140,861.32 |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52 | 87,809,799.39 | 72,746,163.73 |
| 三、利润总额 | ? | 2,161,319,425.64 | 1,319,447,636.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53 | 399,009,328.74 | 234,171,203.25 |
| 四、净利润 | ? | 1,762,310,096.90 | 1,085,276,433.68 |
|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 | 1,762,310,096.90 | 1,085,276,433.68 |
|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 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 1,758,171,535.84 | 1,084,126,917.88 |
| 2. 少数股东损益 | ? | 4,138,561.06 | 1,149,51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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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于第13页至第11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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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 (续)2025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附注 | 2025年 | 2024年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五、38 | 26,161,673.74 | (42,280,519.31) |
| (一)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25,868,343.14 | (42,280,519.31) |
| 1.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 | 18,614,751.31 | (48,293,667.94) |
|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7,574,112.46) | (24,764,174.12) |
| (2) 其他 | ? | 26,188,863.77 | (23,529,493.82) |
| 2.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 | 7,253,591.83 | 6,013,148.63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253,591.83 | 6,013,148.63 |
| (二)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 | 293,330.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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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于第13页至第11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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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附注 | 2025年 | 2024年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24,253,966,762.38 | 17,018,310,305.1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991,633,546.82 | 580,449,378.1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5(1) | 3,625,930,324.64 | 874,144,022.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28,871,530,633.84 | 18,472,903,705.8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14,709,153,005.37 | 9,936,213,565.43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 2,448,772,525.75 | 1,364,021,833.9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 1,741,222,187.30 | 722,022,331.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5(1) | 5,528,266,847.93 | 3,096,969,645.4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24,427,414,566.35 | 15,119,227,376.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五、56(1) | 4,444,116,067.49 | 3,353,676,329.2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五、55(2) | 11,593,195,048.24 | 14,136,517,826.5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50,915,798.38 | 30,982,396.8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29,120,594.17 | 1,536,011.0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1,673,231,440.79 | 14,169,036,23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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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于第13页至第11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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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2025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附注 | 2025年 | 2024年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续): | ? | ?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1,221,181,361.89 | 546,380,055.8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五、55(2) | 12,450,401,031.38 | 16,083,024,502.37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35,000,000.00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5(2) | 301,113,873.70 | 1,796,457.2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14,107,696,266.97 | 16,631,201,015.42 |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2,434,464,826.18 | 2,462,164,780.9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79,853,985.98 | 19,178,019.7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 | 58,167,906.00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186,510,685.65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366,364,671.63 | 19,178,019.7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 ? | 1,104,050,264.95 | 199,875,599.1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5(3) | 36,810,086.26 | 332,334,912.6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1,140,860,351.21 | 532,210,511.81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774,495,679.58 | 513,032,49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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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于第13页至第11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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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Ninebot Limited”,原名为“九号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2014 年12 月10 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一家有限责任豁免公司,注册地址为P.O.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本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50,000.00元 (折合人民币305,975.00元),设立时授权股本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美元0.0001元 (折合人民币0.0006元) 。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9009”。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美元7,214.50元 (折合人民币48,347.22元) 。
本公司、本公司通过持有股份或协议控制的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的主要经营范围为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产品及相关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机器人及相关配件;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全地形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光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等。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七。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和减少子公司的情况参见附注六。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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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2020修订) 》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公司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及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三、9进行了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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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及核销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 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的 1.50%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预付款项 | 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的 1.50% |
| 重要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50%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50% |
| 重要的商誉 | 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50%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的10%以上 |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50% |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50% |
| 重要的联营公司 | 对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 投资损益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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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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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 (参见附注三、17);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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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 (参见附注三、15) 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债券投资、除长期股权投资 (参见附注三、12) 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应付债券及股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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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三、23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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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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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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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
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票据,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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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票据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a)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根据承兑人信用风险特征的不同,本集团将应收票据划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个组合。 |
| 应收账款 |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应收账款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
| 应收款项融资 |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为有双重持有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银行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本集团将全部应收款项融资作为一个组合。 |
| 其他应收款 |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理赔款、代扣代缴社保及员工借款等。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其他应收款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坏账准备时未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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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例如,当某对手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对手方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对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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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信用风险评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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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按实际发行价格计入股东权益,相关的交易费用从股东权益 (资本公积)中扣减,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未分配利润。
(8) 可转换工具
- 含权益成分的可转换工具
对于本集团发行的可转换为权益股份且转换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对价的金额固定的可转换工具,本集团将其作为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复合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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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将相关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 (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成分的价值,计入权益。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初始确认后,对于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成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权益成分在初始计量后不再重新计量。
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当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的交易费用被分配至权益和负债成分。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价款和交易费用分配后,其与权益和负债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中,与权益成分相关的计入权益,与负债成分相关的计入损益。
- 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
对于本集团发行的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可转换工具的衍生工具成分以公允价值计量,剩余部分作为主债务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衍生工具成分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主债务工具,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主债务工具和衍生工具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当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与主债务工具和衍生工具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损益。
(9) 优先股和永续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先股和永续债的,按赎回价格冲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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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存货
(1) 存货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
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自制半成品以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基于正常产量并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 发出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3) 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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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冲减未分配利润。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b)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 (参见附注三、12(3)) 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附注三、12(3)) 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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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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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三、14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生产模具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外,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除土地以外的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 类别 | 使用寿命 (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0 - 3% | 4.85% - 5.00% |
| 机器设备 | 3 - 10 | 0 - 3% | 9.70% - 33.33% |
| 运输工具 | 3 - 10 | 0 - 3% | 9.70% - 33.33% |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3 | 0 - 3% | 32.33% - 33.33%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 - 7 | 0 - 3% | 13.86%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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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本集团持有的土地全部为境外子公司Segway Inc. 在美国拥有所有权的土地,本集团对其不计提折旧。
14、 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参见附注三、15) 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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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分别为:
| 类别 | 标准 | 转固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1)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 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完成现场验收,具备使用条件;(3) 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机器设备 | (1) 单套设备能够单独投料运行,且独立于其他装置或流程产出合格产品的,相关部门出具试运行报告;(2) 联合设备能够联合试运行成功,正常生产处合格产品,相关部门出具试运行报告; (3) 配套设备以联合装置整体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4) 设备经过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无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 资产管理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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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15、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
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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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摊销方法为:
| 项目 | 使用寿命 (年) | 使用寿命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 土地使用权 | 50 | 产权登记期限 | 直线法 |
| 非专利技术 | 6 - 10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直线法 |
| 软件 | 3 - 5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直线法 |
| 商标权 | 30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及产品合理的生命周期 | 直线法 |
| 客户关系 | 5 - 7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直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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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企业对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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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9)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8、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19、 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预付款项-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 (参见附注三、20)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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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0、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21、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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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当本集团接受服务但没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本集团外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本集团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将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本集团将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本集团将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集团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将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 (而非市场条件),本集团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将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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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集团以减少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的方式或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条款和条件,本集团将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如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如果修改减少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将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应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集团将当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本集团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如延长等待期、增加或变更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本集团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将不会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集团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本集团将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在替代权益工具的授予日,替代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与被取消的权益工具净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被取消的权益工具净公允价值是指,其在取消前立即计量的公允价值减去因取消原权益工具而作为权益回购支付给职工的款项,如果本集团未将新授予的权益工具认定为替代权益工具,则应将其作为一项新授予的股份支付进行处理。本集团如果回购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应当借记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23、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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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定制产品独家分销渠道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 (如按照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售价计算的分成款等),本集团按照期望值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 (例如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折扣券等) 的合同,本集团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估计。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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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 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经合同各方批准的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本集团区分下列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即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 商品销售
本集团在中国境内及海外市场通过关联方或自有渠道销售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摩托车、全地形车等商品。
根据本集团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本集团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向客户发货。本集团综合评估客户合同约定、国际贸易规则相关交货方式和业务安排,在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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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本集团为所销售商品提供质量保证,该质量保证为法定要求,并非为客户提供一项单独的质量保证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的销售,收入确认以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为限,即本集团的收入根据所销售商品的预期退还金额进行调整。相关商品的预期退还金额根据该商品的历史退回数据估计得出。本集团按照预期退还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 (如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 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 (或承诺支付) 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2) 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
根据奖励额度计划,本集团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客户在未来购买本集团商品或服务时可兑换抵扣的奖励额度。分摊比例按照奖励额度和相关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确定。本集团将分摊至奖励额度的金额予以递延并在额度兑换或到期时确认为收入。
24、 合同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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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5、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 (如有)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运营所在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 (如有)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
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集团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与离职后福利无关的对员工本期以及以前期间的服务给予的长期福利。本集团根据员工提供服务情况确认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所产生的义务,然后将其予以折现后的现值所形成的贷方余额确认为一项净负债。折现率采用本集团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以反映长期职工福利义务的资金时间价值和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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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7、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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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
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8、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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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
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 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三、10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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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0、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31、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2、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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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会计估计
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 (参见附注三、13和16) 和各类资产减值 (参见附注五、4、5、7、8、9、11、14、15、16和17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估计如下:
(a) 收入的确认,如附注三、23所述:
-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取决于本集团对未来销售退回情况
的估计。如果实际发生的总收入和总成本金额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值,将会影响本集团未来期间收入和利润确认的金额;
- 对于附有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取决于本集团对客户行使和不行
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的估计。如果实际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总收入和总成本金额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值,将会影响本集团未来期间收入和利润确认的金额。(b) 附注五、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c) 附注五、29和33 - 产品质量保证;(d) 附注十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及(e) 附注十二 - 股份支付。
(2) 主要会计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做出的重要判断如下:
(i) 附注七、1和3 – 披露对其他主体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33、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集团本年未发生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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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中国大陆境内子公司: | ? | ? |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7%、5%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25%、20% (附注四、2(10)) 、15% (附注四、2(1) 至2(5), 2(8)至2(9)) 、
12.5% (附注四、2(6) 及2(7)) 、
0% (附注四、2(11))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2% |
| 本公司及中国大陆境外子公司: | ? | ? |
| 增值税 | 按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余额计征 | 21% (荷兰) |
| 销售税 | 按商品的销售收入计征 | 0% (附注四、2(12) 及 (13))、6.25% (美国)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0% (附注四、2(12)) 、21% (美国) 、 19%、25.8% (附注四、2(14)) (荷兰) 、 10% (韩国) 、17% (新加坡) 、8.25%、16.5%(香港) 、0% (开曼) 、15% (德国) 、25% (澳大利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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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 Ninebot Limited | 0 |
| NINEROBOT (SINGAPORE) PTE.LTD. | 17 |
| NineRobot Limited | 8.25 / 16.5 |
| Ninebot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 21 |
| Segway Powersports Limited (Cayman) | 0 |
| Ninebot Inc. | 21 |
| Segway Inc. | 21 |
| Segway Europe B.V. | 19 / 25.8 |
| Segway Seoul Inc. | 10 |
| Segway Gmbh | 15 |
| Segway Robotics Inc. | 21 |
| Segway Discovery Inc. (US) | 0 |
| Segway Discovery HK Limited | 16.5 |
| NineRobot (Hong Kong) Trading Limited | 16.5 |
| Segway Discovery Europe B.V. | 19 / 25.8 |
| Segway Powersports Inc. | 21 |
| Discovery Capital | 0 |
| NAVIMOW B.V. | 19 / 25.8 |
| NAVIMOW Inc. | 21 |
| 纳恩博 (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纳恩博北京”) | 25 |
| 九号联合 (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赛格威科技”) | 15 |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九号科技”) | 25 |
| 鼎力联合 (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鼎力联合”) | 25 |
| 纳恩博 (常州) 科技有限公司 (“纳恩博常州”)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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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 纳恩博 (天津) 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九号新能源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 | 25 |
| 杭州九号发现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纳恩博 (深圳) 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纳恩博 (深圳) 贸易有限公司 | 25 |
| 九号智能 (常州) 科技有限公司 (“九号智能”) | 15 |
| 九号 (海南)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 |
| 纳恩博 (海南) 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科技”) | 15 |
| 纳恩博 (杭州) 科技有限公司 (“纳恩博杭州”) | 15 |
| 未岚大陆 (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岚大陆”) | 15 |
| 北京零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零极创新”) | 12.5 |
| 九号 (常州)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私募”) | 20 |
| 北京九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九号信息”) | 12.5 |
| 纳恩博 (珠海) 科技有限公司 (“纳恩博珠海”) | 15 |
| 九号科技贸易 (常州) 有限公司 | 25 |
| 纳恩博 (上海) 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北京风行恒创科技有限公司 (“风行恒创”) | 20 |
| 九号 (珠海) 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未岚大陆 (珠海) 科技有限公司 (“未岚珠海”) | 15 |
| 九号科技 (温州) 有限公司 | 25 |
| 未岚大陆 (北京)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未岚软件”) | 0 |
| 九号 (珠海) 贸易有限公司 | 25 |
| 九号零动 (常州) 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Navimow (Hong Kong) Trading Limited | 16.5 |
| Segway Anz Pty Ltd.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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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税收优惠
(1) 于2022年11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赛格威科技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232005806),有效期三年;赛格威科技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编号:GR202532002076),有效期三年,因此2025年度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2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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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于2023年12月13日,本公司子公司纳恩博常州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32017089),有效期三年,因此2025年度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2024:
15%) 。
(3) 于2022年11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九号智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232017988),有效期三年;九号智能于2025年12月19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编号:GR202532010457),有效期三年,因此2025年度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2024:
15%) 。
(4) 于2023年12月8日,本公司子公司纳恩博杭州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33011774),有效期三年,因此2025年度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2024:
15%) 。
(5) 于2023年10月26日,本公司子公司未岚大陆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11002474),有效期三年,因此2025年度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2024:
15%) 。
(6) 于2022年12月30日,本集团子公司零极创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211005998),有效期三年;零级创新于2025年12月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编号:GR202511004958),有效期三年。
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零极创新符合该公告关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零极创新于2022年1月1日起适用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为首个免税年度,因此2022年度及2023年度按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度按12.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7)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九号信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411006540),有效期三年。
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九号信息符合该公告关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九号信息2022年为亏损状态,2023年为首个获利年度,因此2023年度及2024年度按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按12.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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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0] 31号:自2020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财税 [2025] 3 号:财税 [2020] 31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本集团子公司海南科技相应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因此2025年度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2024:15%) 。
(9)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的通知》(财税 [2022] 19号) 对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且所处行业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本) 并实际投入运营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集团子公司纳恩博珠海、未岚珠海符合上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因此2024年度及2025年度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1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12号) 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子公司风行恒创、常州私募2024年度及2025年度按照上述文件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1) 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未岚软件符合该公告关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未岚软件于2025年1月1日起适用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25年为首个免税年度,因此2025年度及2026年度按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27年度、2028年度及2029年度按12.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2024:25%) 。
(12) 本集团之子公司Segway Discovery Inc. (US) 设立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此州2025年度免征
企业所得税及销售税。
(13) 本集团之子公司Ninebot Inc.,Segway Inc.,Segway Robotics Inc.,Ninebot Acquisition
Corporation及NAVIMOW Inc.设立于美国特拉华州,此州2025年度免征销售税。
(14) 本集团之子公司Segway Europe B.V., Segway Discovery Europe B.V.及NAVIMOW B.V.设立
于荷兰,根据荷兰国家税务局规定,应税利润不超过200,000欧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9%;应税利润超过200,000欧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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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库存现金 | 183.44 | 185.94 |
| 银行存款 - 活期存款 | 5,961,180,823.11 | 4,681,410,725.53 |
| 银行存款 - 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 74,323,661.62 | 50,000,000.00 |
| 银行存款 -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626,811,547.55 | 612,869,895.00 |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48,710,561.57 | - |
| 其他货币资金 | 1,590,465,490.87 | 2,128,774,005.45 |
| 合计 | 8,301,492,268.16 | 7,473,054,811.92 |
| 其中:存放在中国大陆境外的款项总额 | 915,064,371.20 | 505,673,25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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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其中受限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 种类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143,531,949.12 | 1,502,506,229.18 |
| 履约保证金 | 301,255,792.43 | 2,225,452.23 |
| 诉讼冻结资金 | 22,641,677.72 | 16,899,624.71 |
| 其他冻结资金 | 2,166,881.17 | 500,000,000.00 |
| 合计 | 1,469,596,300.44 | 2,021,631,3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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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还包含存放于支付宝及微信等第三方支付
平台以及股票投资账户中随时可支取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20,869,190.43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7,142,699.33元)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种类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88,385,549.09 | 1,260,163,242.83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2,288,385,549.09 | 1,260,163,24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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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衍生金融资产
| 种类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外汇衍生工具 | 3,647,126.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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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资产负债表日,计入衍生金融资产的外汇衍生工具为本集团与银行签订的尚未到期的远期外汇合同。本集团未应用套期会计,对于外汇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关于套期业务的相关披露,具体可参见附注九、2。
4、 应收票据
| 种类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63,412,905.76 | 23,315,743.40 |
| 小计 | 63,412,905.76 | 23,315,743.40 |
| 减:坏账准备 | - | - |
| 合计 | 63,412,905.76 | 23,315,743.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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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1) 年末本集团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种类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57,703,461.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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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含1年) | 1,523,981,104.89 | 1,094,275,114.48 |
| 1年至2年 (含2年) | 23,759,263.64 | 14,407,621.18 |
| 2年至3年 (含3年) | 309,731.56 | 5,541,985.33 |
| 3年以上 | 18,727,929.39 | 22,889,669.42 |
| 小计 | 1,566,778,029.48 | 1,137,114,390.41 |
| 减:坏账准备 | 67,958,258.92 | 63,998,811.94 |
| 合计 | 1,498,819,770.56 | 1,073,115,578.47 |
????
????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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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2,843,023.86 | 2.73 | 42,843,023.86 | 100.00 | - | 29,639,351.52 | 2.60 | 29,639,351.52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23,935,005.62 | 97.27 | 25,115,235.06 | 1.65 | 1,498,819,770.56 | 1,107,475,038.89 | 97.40 | 34,359,460.42 | 3.10 | 1,073,115,578.47 |
| 合计 | 1,566,778,029.48 | 100.00 | 67,958,258.92 | 4.34 | 1,498,819,770.56 | 1,137,114,390.41 | 100.00 | 63,998,811.94 | 5.63 | 1,073,115,57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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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本集团于2025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为由于债务人发生偿债困难而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b) 2025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 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523,935,005.62 | 25,115,235.06 | 1.65 | 1,107,475,038.89 | 34,359,460.42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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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2025年12月31日
| ?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末减值准备 |
| 1年以内 (含1年) | 1.32% | 1,511,339,035.90 | 19,989,426.02 |
| 1年至2年 (含2年) | 38.65% | 12,177,263.64 | 4,707,102.96 |
| 2年至3年 (含3年) | 100.00% | 309,731.56 | 309,731.56 |
| 3年以上 | 100.00% | 108,974.52 | 108,974.52 |
| 合计 | 1.65% | 1,523,935,005.62 | 25,115,23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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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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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 ?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末减值准备 |
| 1年以内 (含1年) | 1.89% | 1,088,267,021.11 | 20,549,349.57 |
| 1年至2年 (含2年) | 45.02% | 9,818,090.67 | 4,420,183.74 |
| 2年至3年 (含3年) | 100.00% | 5,541,985.33 | 5,541,985.33 |
| 3年以上 | 100.00% | 3,847,941.78 | 3,847,941.78 |
| 合计 | 3.10% | 1,107,475,038.89 | 34,359,46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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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 ? | 2025年 | 2024年 | ||||
|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单项计提组合 | 合计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单项计提组合 | 合计 |
| 年初余额 | 34,359,460.42 | 29,639,351.52 | 63,998,811.94 | 33,587,400.73 | 22,436,499.93 | 56,023,900.66 |
| 本年 (转回) / 计提 | (8,048,766.56) | 24,281,650.19 | 16,232,883.63 | 4,026,966.59 | 6,977,045.89 | 11,004,012.48 |
| 本年核销 | (1,050,540.52) | (10,810,558.27) | (11,861,098.79) | (3,438,913.82) | - | (3,438,913.82) |
| 外币折算影响 | (144,918.28) | (267,419.58) | (412,337.86) | 184,006.92 | 225,805.70 | 409,812.62 |
| 年末余额 | 25,115,235.06 | 42,843,023.86 | 67,958,258.92 | 34,359,460.42 | 29,639,351.52 | 63,998,811.94 |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861,09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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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于2025年无单笔重要的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款项核销。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1 | 150,878,777.93 | 9.63 | 1,720,018.07 |
| 客户2 | 114,301,528.09 | 7.30 | 1,303,037.42 |
| 客户3 | 106,794,847.65 | 6.82 | 1,782,238.39 |
| 客户4 | 97,523,301.68 | 6.22 | 1,111,765.64 |
| 客户5 | 83,661,310.47 | 5.34 | 953,738.94 |
| 合计 | 553,159,765.82 | 35.31 | 6,870,79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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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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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应收款项融资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公允价值变动 | 年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 确认的损失准备 |
| 应收票据 | - | - | 8,223,721.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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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收票据
年末本集团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 种类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330,940,961.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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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如下: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
| 1年以内 (含1年) | 127,890,794.84 | 83.82 | 100,843,352.07 | 79.25 |
| 1至2年 (含2年) | 2,923,480.65 | 1.92 | 25,896,237.80 | 20.35 |
| 2至3年 (含3年) | 21,307,437.45 | 13.96 | 504,114.97 | 0.40 |
| 3年以上 | 461,040.00 | 0.30 | - | - |
| 小计 | 152,582,752.94 | 100.00 | 127,243,704.84 | 100.00 |
| 减:减值准备 | 22,312,182.60 | ? | 25,430,488.19 | ? |
| 合计 | 130,270,570.34 | ? | 101,813,216.6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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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自预付款项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供应商未结算的货款。
(2) 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
| 减值准备 | 2025年 |
| 年初余额 | 25,430,488.19 |
| 本年计提 | 678,829.07 |
| 本年收回或核销 | (3,797,134.66) |
| 年末余额 | 22,312,18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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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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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 供应商1 | 33,044,297.56 | 21.66 |
| 供应商2 | 21,172,313.53 | 13.88 |
| 供应商3 | 19,017,615.00 | 12.46 |
| 供应商4 | 11,601,913.37 | 7.60 |
| 供应商5 | 6,120,670.87 | 4.01 |
| 合计 | 90,956,810.33 | 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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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应收款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收利息 | - | 9,340,416.67 |
| 其他 | 62,741,029.15 | 96,977,458.67 |
| 合计 | 62,741,029.15 | 106,317,87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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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分类: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 | - | 9,340,41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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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
(a) 按客户类别分析如下: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关联方款项 | - | 28,865,081.00 |
| 第三方款项 | 63,326,942.43 | 69,099,092.15 |
| 小计 | 63,326,942.43 | 97,964,173.15 |
| 减:坏账准备 | 585,913.28 | 986,714.48 |
| 合计 | 62,741,029.15 | 96,977,45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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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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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按账龄分析如下1: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含1年) | 33,067,596.45 | 78,983,133.95 |
| 1年至2年 (含2年) | 12,282,187.93 | 12,406,350.75 |
| 2年至3年 (含3年) | 12,228,015.34 | 3,025,655.26 |
| 3年以上 | 5,749,142.71 | 3,549,033.19 |
| 小计 | 63,326,942.43 | 97,964,173.15 |
| 减:坏账准备 | 585,913.28 | 986,714.48 |
| 合计 | 62,741,029.15 | 96,977,45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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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c)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押金及保证金 | 58,160,417.50 | 61,151,111.39 |
| 理赔款 | - | 29,265,081.01 |
| 其他 | 5,166,524.93 | 7,547,980.75 |
| 小计 | 63,326,942.43 | 97,964,173.15 |
| 减:坏账准备 | 585,913.28 | 986,714.48 |
| 合计 | 62,741,029.15 | 96,977,45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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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 第一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年初余额 | 317,296.19 | 669,418.29 | 986,714.48 |
| 转入第三阶段 | (228,145.80) | 228,145.80 | - |
| 本年转回 | (89,150.39) | - | (89,150.39) |
| 本年核销 | - | (311,650.81) | (311,650.81) |
| 年末余额 | - | 585,913.28 | 585,9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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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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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本年的实际核销情况
| ? | 2025年12月31日 |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311,65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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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4,913,731.88 | 1年以内至3年以内 | 23.55 | - |
| 第二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480,064.19 | 1年以内及3年以上 | 16.55 | - |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6,949,152.80 | 1年以内 | 10.97 | - |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4,540,339.66 | 1年以内 | 7.17 | - |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2,955,963.67 | 1年以内 | 4.67 | - |
| 合计 | ? | 39,839,252.20 | ? | 62.9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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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存货
(1) 存货分类
| 存货种类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371,476,087.82 | 10,520,885.18 | 360,955,202.64 | 305,509,494.19 | 19,395,918.60 | 286,113,575.59 |
| 自制半成品 | 297,177,280.89 | 8,591,369.23 | 288,585,911.66 | 135,450,778.55 | 9,774,772.11 | 125,676,006.44 |
| 产成品 | 2,646,119,651.13 | 132,720,750.60 | 2,513,398,900.53 | 1,572,329,447.57 | 146,390,544.96 | 1,425,938,902.61 |
| 低值易耗品 | 3,153,625.40 | - | 3,153,625.40 | 1,512,583.10 | - | 1,512,583.10 |
| 合计 | 3,317,926,645.24 | 151,833,005.01 | 3,166,093,640.23 | 2,014,802,303.41 | 175,561,235.67 | 1,839,241,06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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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存货年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2024年12月31日:无) 。
本集团存货年末无用于担保的存货 (2024年12月31日:无)
上述存货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一年内流转。
(2) 存货跌价准备
| 存货种类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年末余额 | |
| 计提 | 转回或转销 | 外币折算影响 | |||
| 原材料 | 19,395,918.60 | - | 8,875,033.42 | - | 10,520,885.18 |
| 自制半成品 | 9,774,772.11 | - | 1,182,448.52 | 954.36 | 8,591,369.23 |
| 产成品 | 146,390,544.96 | 24,662,416.79 | 31,450,618.21 | 6,881,592.94 | 132,720,750.60 |
| 低值易耗品 | - | - | - | - | - |
| 合计 | 175,561,235.67 | 24,662,416.79 | 41,508,100.15 | 6,882,547.30 | 151,833,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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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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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他流动资产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 | 215,833,808.04 | 142,643,885.74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218,644,987.80 | 116,970,611.10 |
| 大额存单 | 50,213,333.33 | 101,391,027.02 |
| 应收出口退税 | 136,257,950.89 | 94,261,101.12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02,661,690.62 | 61,221,000.13 |
| 应收退货成本 | 1,790,230.25 | 7,558,055.31 |
| 合计 | 825,402,000.93 | 524,045,68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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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 133,966,905.87 | - |
| 小计 | 133,966,905.87 | - |
| 减:减值准备 | - | - |
| 合计 | 133,966,905.8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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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 投资损失 | ||||
| 联营企业 | ? | ? | ? | ? | ? |
| 珠海硬核增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 135,000,000.00 | (1,033,094.13) | 133,966,905.87 | ? |
| 合计 | - | 135,000,000.00 | (1,033,094.13) | 133,966,905.8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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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股票投资 | 134,195,571.55 | 61,587,215.15 |
|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65,364,642.80 | 7,547,202.66 |
| 合计 | 199,560,214.35 | 69,134,41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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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 项目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年确认的 股利收入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 股票投资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本集团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 | 4,790,800.05 | 16,091,446.84 | - |
|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本集团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 | - | 3,429,889.09 | - |
| 合计 | ? | 4,790,800.05 | 19,521,335.9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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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 | 365,435,573.48 | 305,419,934.38 |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178,795,100.00 | - |
| 合计 | 544,230,673.48 | 305,419,9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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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固定资产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土地 (注1) | 合计 |
| 原值 | ? | ? | ? | ? | ? | ? | ? |
| 年初余额 | 922,542,462.00 | 261,424,977.12 | 24,270,546.40 | 71,156,258.42 | 300,430,193.57 | 5,846,110.07 | 1,585,670,547.58 |
| 本年增加 | 802,109,849.29 | 110,557,512.96 | 7,077,877.00 | 29,204,202.59 | 57,047,779.76 | 15,105,372.42 | 1,021,102,594.02 |
| - 购置 | 29,716,396.85 | 72,963,723.70 | 7,077,877.00 | 29,204,202.59 | 57,047,779.76 | 15,105,372.42 | 211,115,352.32 |
| - 在建工程转入 | 772,393,452.44 | 37,593,789.26 | - | - | - | - | 809,987,241.70 |
| 本年处置或报废 | 31,092,504.41 | 8,788,829.32 | 3,095,814.98 | 8,025,931.08 | 25,124,771.36 | 5,809,106.28 | 81,936,957.43 |
| 外币折算影响 | (3,399,756.86) | (48,652.05) | (97,371.07) | (58,364.78) | 149,684.36 | (278,295.56) | (3,732,755.96) |
| 年末余额 | 1,690,160,050.02 | 363,145,008.71 | 28,155,237.35 | 92,276,165.15 | 332,502,886.33 | 14,864,080.65 | 2,521,103,428.21 |
| 累计折旧 | ? | ? | ? | ? | ? | ? | ? |
| 年初余额 | 122,449,415.88 | 67,294,924.03 | 8,987,464.18 | 50,300,684.82 | 153,069,352.98 | - | 402,101,841.89 |
| 本年计提 | 56,085,087.61 | 22,613,880.55 | 3,597,720.55 | 12,231,993.34 | 51,995,406.74 | - | 146,524,088.79 |
| 本年处置或报废 | 2,923,034.90 | 2,973,500.00 | 492,294.06 | 5,826,569.06 | 19,484,655.45 | - | 31,700,053.47 |
| 外币折算影响 | (365,009.41) | (24,957.60) | (40,185.67) | (3,987.94) | 99,471.73 | - | (334,668.89) |
| 年末余额 | 175,246,459.18 | 86,910,346.98 | 12,052,705.00 | 56,702,121.16 | 185,679,576.00 | - | 516,591,208.32 |
| 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 |
| 年初及年末余额 | - | - | - | - | - | - | - |
| 账面价值 | ? | ? | ? | ? | - | ? | ? |
| 年末账面价值 | 1,514,913,590.84 | 276,234,661.73 | 16,102,532.35 | 35,574,043.99 | 146,823,310.33 | 14,864,080.65 | 2,004,512,219.89 |
| 年初账面价值 | 800,093,046.12 | 194,130,053.09 | 15,283,082.22 | 20,855,573.60 | 147,360,840.59 | 5,846,110.07 | 1,183,568,70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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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固定资产中的土地位于美国,本集团对此块土地拥有永久所有权,故在固定资产中进行
核算,并未对其计提折旧。
注2: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
产。
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第 60 页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明细情况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九号珠海科技智能电动车项目 | 345,686,661.48 | - | 345,686,661.48 | - | - | - |
| 北京总部研发、办公大楼建设 | 139,239,536.97 | - | 139,239,536.97 | 39,273,981.97 | - | 39,273,981.97 |
| 纳恩博常州年产100万辆智能短途交通产品项目 | 13,373,005.51 | - | 13,373,005.51 | 890,283.14 | - | 890,283.14 |
| 九号科技智能电动车C块地项目 | - | - | - | 280,026,271.82 | - | 280,026,271.82 |
| 九号科技电摩流水线工程 | - | - | - | 19,970,782.16 | - | 19,970,782.16 |
| 其他 | 33,376,769.83 | - | 33,376,769.83 | 10,924,389.86 | - | 10,924,389.86 |
| 合计 | 531,675,973.79 | - | 531,675,973.79 | 351,085,708.95 | - | 351,085,70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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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 项目 | 预算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转入 固定资产 | 年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 资本化率 (%)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 九号珠海科技智能电动车项目 | 890,637,225.69 | - | 345,686,661.48 | - | 345,686,661.48 | 38.81% | - | - | 0.00% | 38.81% | 自有资金 |
| 北京总部研发、办公大楼建设 | 1,050,000,000.00 | 39,273,981.97 | 99,965,555.00 | - | 139,239,536.97 | 13.26% | - | - | 0.00% | 13.26% | 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
| 九号科技智能电动车C块地项目 | 741,528,564.53 | 280,026,271.82 | 461,502,292.71 | 741,528,564.53 | - | 100.00% | 2,575,462.48 | 2,575,462.48 | 2.42% - 2.51% | 100.00%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合计 | 2,682,165,790.22 | 319,300,253.79 | 907,154,509.19 | 741,528,564.53 | 484,926,198.45 | ? | 2,575,462.48? | 2,575,462.48?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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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无形资产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权 | 客户关系 | 合计 |
| 账面原值 | ? | ? | ? | ? | ? | ? |
| 年初余额 | 745,417,672.66 | 146,436,290.95 | 185,983,241.32 | 165,333,200.00 | 29,567,600.05 | 1,272,738,004.98 |
| 本年增加 | 126,450.00 | - | 81,319,918.77 | - | - | 81,446,368.77 |
| - 购置 | 126,450.00 | - | 81,319,918.77 | - | - | 81,446,368.77 |
| 本年处置 | - | - | 27,926,011.29 | - | - | 27,926,011.29 |
| 外币折算影响 | - | (3,251,242.55) | 546,002.25 | (3,670,800.00) | (656,472.79) | (7,032,513.09) |
| 年末余额 | 745,544,122.66 | 143,185,048.40 | 239,923,151.05 | 161,662,400.00 | 28,911,127.26 | 1,319,225,849.37 |
| 累计摊销 | ? | ? | ? | ? | ? | ? |
| 年初余额 | 32,280,740.65 | 143,621,732.78 | 119,488,895.61 | 53,733,290.03 | 29,567,600.05 | 378,692,259.12 |
| 本年计提 | 14,910,671.71 | 2,752,068.13 | 29,563,762.35 | 5,388,746.67 | - | 52,615,248.86 |
| 本年处置 | - | - | 20,197,563.15 | - | - | 20,197,563.15 |
| 外币折算影响 | - | (3,188,752.51) | 55,003.41 | (1,193,010.00) | (656,472.79) | (4,983,231.89) |
| 年末余额 | 47,191,412.36 | 143,185,048.40 | 128,910,098.22 | 57,929,026.70 | 28,911,127.26 | 406,126,712.94 |
| 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 年初及年末余额 | - | - | - | - | - | - |
| 账面价值 | ? | ? | ? | ? | ? | ? |
| 年末账面价值 | 698,352,710.30 | - | 111,013,052.83 | 103,733,373.30 | - | 913,099,136.43 |
| 年初账面价值 | 713,136,932.01 | 2,814,558.17 | 66,494,345.71 | 111,599,909.97 | - | 894,045,74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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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均无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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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页
17、 商誉
(1) 商誉变动情况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年初余额 | 外币折算影响 | 年末余额 |
| 账面原值 | ? | ? | ? |
| Segway Inc. | 137,122,546.61 | (3,029,579.10) | 134,092,967.51 |
| 深圳坂云智行有限公司 | 566,705.80 | -? | 566,705.80 |
| 小计 | 137,689,252.41 | (3,029,579.10) | 134,659,673.31 |
| 减值准备 | - | -? | - |
| 账面价值 | 137,689,252.41 | (3,029,579.10) | 134,659,67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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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5年3月12日,本集团之子公司Ninebot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签订协议以现金对价61,000,000.00美元自SSI-SEGWAY,INC.收购了其拥有的Segway Inc. 100%的股权。该收购于2015年4月9日完成,使本集团商誉增加18,982,325.00美元。
(2) 商誉减值准备
(a)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Segway Inc. | 公司收购Segway Inc.后,对其持有的技术进行了整合,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都与收购Segway Inc. 存在依赖关系。同时由于本集团对于所有集团内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方面一致,因此将本集团的业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内部报告的复核、资源配置及业绩评价。因此公司在对Segway Inc.收购形成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分配至公司整体。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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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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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内的关键参数 | 预测期的关键 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内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 参数的确定依据 | ||||
| ? | ? | ? | ? | ? | 增长率 | 利润率 | 折现率 | ? | 增长率 | 利润率 | 折现率 | ? |
| Segway Inc. | 3,863,046,716.47 | 32,300,000,000.00 | - | 5年 | 2.00% - 38.23% | 8.86% - 9.10% | 12.00% | 管理层根据历史年度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经批准的财务预算、以及对未来的预期对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进行了预测,并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税后折现率和税前折现率。 | 2.00% | 9.10% | 12.00% | 管理层根据预期未来的中国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 (CPI) 长期增长率,根据预测期最后一年的利润率以及折现率作为稳定期的利润率及折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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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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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3 页
18、 长期待摊费用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年末余额 |
|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 | 7,892,280.27 | 28,367,964.78 | 8,151,270.65 | 28,108,974.40 |
| 服务费 | 277,705.64 | - | 277,705.64 | - |
| 合计 | 8,169,985.91 | 28,367,964.78 | 8,428,976.29 | 28,108,974.40 |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可抵扣或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负债) | 可抵扣或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 |
| 存货跌价准备 | 104,601,713.50 | 23,098,566.00 | 51,122,416.33 | 9,636,333.57 |
| 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 | 32,532,225.28 | 5,095,400.38 | 25,565,953.30 | 3,961,589.84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38,687,629.15 | 122,100,870.41 | 61,684,490.93 | 10,793,371.04 |
| 预计负债 | 158,644,936.81 | 33,966,434.13 | 64,604,010.16 | 13,682,502.46 |
| 递延收益 | 77,138,271.02 | 16,975,043.09 | 77,691,857.81 | 17,264,853.44 |
| 公允价值变动 | 4,356,684.56 | 653,502.69 | - | - |
| 预提销售返利 | 247,867,996.86 | 55,094,987.38 | 120,965,478.71 | 30,012,081.46 |
| 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 21,660,823.62 | 3,249,123.54 | 25,430,488.19 | 3,814,573.23 |
| 租赁负债 | 41,787,625.59 | 8,199,252.32 | 28,713,122.29 | 5,891,734.75 |
| 应付职工薪酬 | 90,348,650.27 | 14,459,379.43 | 5,140,355.93 | 771,053.38 |
| 可抵扣亏损 | 198,013,416.59 | 49,538,060.51 | 112,737,536.24 | 16,910,630.44 |
| 小计 | 1,515,639,973.25 | 332,430,619.88 | 573,655,709.89 | 112,738,723.61 |
| 互抵金额 | (40,483,207.71) | (7,875,383.14) | (27,916,395.52) | (5,735,282.65) |
| 互抵后的金额 | 1,475,156,765.54 | 324,555,236.74 | 545,739,314.37 | 107,003,440.9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94,371,917.31) | (19,828,822.64) | (105,102,360.14) | (22,039,335.61) |
| 使用权资产 | (41,309,324.01) | (8,009,427.93) | (29,330,647.03) | (6,067,957.93) |
| 公允价值变动 | (17,101,035.13) | (3,507,234.44) | (494,711.61) | (123,677.90) |
| 与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有关的暂时性差异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800,625,073.87) | (80,062,507.39) |
| 小计 | (1,152,782,276.45) | (131,345,485.01) | (935,552,792.65) | (108,293,478.83) |
| 互抵金额 | 40,483,207.71 | 7,875,383.14 | 27,916,395.52 | 5,735,282.65 |
| 互抵后的金额 | (1,112,299,068.74) | (123,470,101.87) | (907,636,397.13) | (102,558,19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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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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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76,182,385.21 | 359,072,371.65 |
| 可抵扣亏损 | 860,885,862.39 | 688,953,093.59 |
| 合计 | 1,037,068,247.60 | 1,048,025,46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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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情况
| 年份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2025年 | - | 6,193,592.24 |
| 2026年 | 2,019,676.37 | 5,824,166.21 |
| 2027年 | 17,945,033.89 | 124,862,076.55 |
| 2028年 | 43,490,452.18 | 154,957,322.14 |
| 2029年及以上 | 797,430,699.95 | 397,115,936.45 |
| 合计 | 860,885,862.39 | 688,953,09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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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于2025年12月31日,与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为人民币2,875,948,438.18元 (2024年:人民币3,974,600,805.66元) 。由于本公司能够控制这些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并已决定有关利润很可能不会在可预见的将来进行分配,故尚未就因分配这些留存收益而应付的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86,207,781.08 | - | 86,207,781.08 | 10,411,688.32 | - | 10,411,688.32 |
| 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 | 200,485,747.03 | - | 200,485,747.03 | 163,156,778.18 | - | 163,156,778.18 |
| 大额存单 | 20,379,236.11 | - | 20,379,236.11 | - | - | - |
| 合计 | 307,072,764.22 | - | 307,072,764.22 | 173,568,466.50 | - | 173,568,46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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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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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衍生金融负债
| 种类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外汇衍生工具 | 2,910,696.90 | 16,031,5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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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资产负债表日,计入衍生金融负债的外汇衍生工具为本集团与银行签订的尚未到期的远期外汇合同人民币195,052.98元,以及向银行卖出但尚未交割的外币看涨期权人民币2,715,643.92元。本集团未应用套期会计,对于外汇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关于套期业务的相关披露,具体可参见附注九、2。
22、 应付票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5,094,061,681.20 | 3,759,272,50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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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金额均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票据。
23、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付货款及加工费 | 2,819,904,759.06 | 2,395,364,306.91 |
| 应付运费 | 26,142,383.32 | 29,901,884.43 |
| 其他 | - | 2,430,186.79 |
| 合计 | 2,846,047,142.38 | 2,427,696,37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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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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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合同负债
| 项目 | 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预收合同款 | 1 | 2,561,333,613.79 | 1,216,979,958.63 |
| 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 | 2 | 198,781,995.86 | 112,548,521.00 |
| 合计 | ? | 2,760,115,609.65 | 1,329,528,47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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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预收合同款是本集团对非赊销合同客户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所收取的预收款,合同的
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期末预收合同款人民币2,548,297,754.60元预计于2026年度确认为营业收入。
注2: 集团将构成重大权利的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 (例如客户奖励额度及激活奖励等) 作为单
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期末余额预计于2026年确认为营业收入。
25、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 ?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短期薪酬 | 423,204,579.10 | 2,375,438,586.46 | 2,229,686,854.12 | 568,956,311.44 |
|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 2,200,869.16 | 102,013,842.07 | 84,282,913.31 | 19,931,797.92 |
| 辞退福利 | - | 10,236,499.10 | 10,236,499.10 | - |
| 合计 | 425,405,448.26 | 2,487,688,927.63 | 2,324,206,266.53 | 588,888,10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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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短期薪酬
| ?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17,587,760.08 | 2,148,458,551.09 | 2,013,046,402.18 | 552,999,908.99 |
| 职工福利费 | 1,497,498.45 | 73,307,442.41 | 74,801,522.61 | 3,418.25 |
| 社会保险费 | 1,328,902.70 | 67,935,510.34 | 57,076,329.16 | 12,188,083.88 |
| 医疗保险费 | 1,299,499.71 | 60,930,131.26 | 51,467,719.31 | 10,761,911.66 |
| 工伤保险费 | 29,402.99 | 3,720,270.69 | 3,446,887.39 | 302,786.29 |
| 生育保险费 | - | 3,285,108.39 | 2,161,722.46 | 1,123,385.93 |
| 住房公积金 | 1,732,098.00 | 71,033,500.00 | 70,108,775.85 | 2,656,822.15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58,319.87 | 14,703,582.62 | 14,653,824.32 | 1,108,078.17 |
| 合计 | 423,204,579.10 | 2,375,438,586.46 | 2,229,686,854.12 | 568,956,31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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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 ?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基本养老保险 | 2,133,908.03 | 98,846,823.92 | 81,721,268.10 | 19,259,463.85 |
| 失业保险费 | 66,961.13 | 3,167,018.15 | 2,561,645.21 | 672,334.07 |
| 合计 | 2,200,869.16 | 102,013,842.07 | 84,282,913.31 | 19,931,79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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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应交税费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企业所得税 | 221,455,871.83 | 98,697,738.35 |
| 个人所得税 | 84,258,965.78 | 22,989,502.35 |
| 增值税及境外间接税 | 79,315,375.39 | 69,322,029.78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61,279.27 | 1,530,140.85 |
| 房产税 | 3,729,361.65 | 2,051,730.15 |
| 土地使用税 | 615,189.00 | 448,240.44 |
| 教育费附加 | 2,331,210.78 | 1,477,451.34 |
| 印花税 | 4,210,490.25 | 2,854,522.03 |
| 其他 | 1,010,004.67 | 1,084,565.10 |
| 合计 | 399,587,748.62 | 200,455,9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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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保证金和押金 | 308,214,828.25 | 231,768,066.33 |
| 服务费 | 420,088,372.89 | 198,235,147.58 |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374,305,558.09 | 91,417,591.36 |
| 物业、外包仓租赁等日常相关费用 | 73,278,363.69 | 58,432,797.99 |
| 保险理赔款 | 7,992,981.80 | 9,185,185.83 |
| 其他 | 82,503,459.23 | 62,237,438.38 |
| 合计 | 1,266,383,563.95 | 651,276,22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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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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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项目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7,778,187.20 | -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623,933.25 | 29,964,058.16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9,493,055.00 | 5,775,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 合计 | 83,695,175.45 | 60,539,05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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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其他流动负债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产品质量保证 | 271,706,142.96 | 102,894,758.79 |
| 预计销售退回 | 8,491,838.45 | 28,551,328.39 |
| 待转销项税 | 276,494,699.33 | 126,020,789.15 |
| 合计 | 556,692,680.74 | 257,466,87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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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抵押借款 | 186,510,685.65 |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7,778,187.20 | - |
| 合计 | 158,732,498.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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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包括本公司之子公司借入的本金为人民币186,510,685.65元的长期借款,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抵押物,并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最长还款期限截至2029年9月20日,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乃根据提款日或定价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调整,起息日每满一年为新的定价日,以相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重新计算执行利率。2025年度借款年化利率介于2.42%-2.51% (2024年: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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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长期应付款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归属于合伙企业其他权益持有人的权益 | 80,531,290.03 | - |
| 专项应付款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专项应付款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 合计 | 80,531,290.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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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付款
| 项目 | 年初及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项目奖励金 | 24,800,000.00 | 尚未满足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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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 | 2024年 |
| 其他长期福利 | ? | 18,190,029.82 | 10,915,355.93 |
| 小计 | ? | 18,190,029.82 | 10,915,355.93 |
| 减: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 五、28 | 9,493,055.00 | 5,775,000.00 |
| 合计 | ? | 8,696,974.82 | 5,140,35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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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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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预计负债
| 项目 | ?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产品质量保证 | 注 | 173,518,395.87 | 52,155,174.23 |
| 未决诉讼 | ? | 10,665,257.65 | 14,872,879.57 |
| 其他 | ? | - | 46,249,261.87 |
| 合计 | ? | 184,183,653.52 | 113,277,31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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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集团向购买智能短交通产品及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的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对购
买产品售出后一至三年内出现的故障和质量问题提供免费保修。本集团根据近期的质保经验,对向客户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进行估计并计提保修拨备。由于近期的质保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有关已售产品的质保情况,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较多判断来估计这项预计负债。这项保修拨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34、 递延收益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78,191,857.81 | 8,350,937.11 | 8,799,579.90 | 77,743,215.02 | 政府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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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股本
| ? | 年初余额 | 本年发行新股 (注1) | 本年注销库存股 (注2) | 年末余额 |
| 股本金额 | 48,038.06 | 735.24 | 426.08 | 48,347.22 |
| 股份总数 | 71,712,052 | 1,032,034 | 600,000 | 72,144,086 |
| 其中:A类普通股 | 56,516,744 | 1,032,034 | 600,000 | 56,948,778 |
| B类普通股 | 15,195,308 | - | - | 15,195,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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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于2025年度,本集团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激励对象行权,共计认购存托凭证10,320,338
份。本公司收取资金净额人民币121,686,079.98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35.24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21,685,344.74元,原因此部分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因股东投入形成的股本溢价。
注2: 2025年9月15日,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注销存托凭证6,000,000份,
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6,580,509.22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426.08元。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及办理变更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9月17日。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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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资本公积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股本溢价 (注1) | 7,027,111,036.58 | 422,974,637.03 | 1,247,551,056.48 | 6,202,534,617.13 |
| 其他资本公积 (注2) | 544,617,153.80 | 234,440,917.00 | 336,469,379.77 | 442,588,691.03 |
| 合计 | 7,571,728,190.38 | 657,415,554.03 | 1,584,020,436.25 | 6,645,123,3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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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股本溢价的增加主要为 (1) 因激励对象行权而引起的股本溢价增加人民币
121,685,344.74元, (2) 原因股份支付核算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资本公积,由于激励对象行权或激励工具失效等原因,转入因股东投入形成的股本溢价人民币301,289,292.29元。
股本溢价减少主要为 (1) 因注销回购存托凭证导致的股本溢价减少人民币146,580,083.14元;及 (2) 根据2025年5月9日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现金红利,每10份存托凭证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1元 (含税),共人民币800,625,073.87元 (含税);及 (3) 根据2025年9月15日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现金红利,每10份存托凭证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2073元 (含税),共人民币300,345,899.47元 (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不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
注2: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主要为 (1) 因股份支付核算而引起的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
230,583,867.24元;及 (2) 因终止权益法核算而引起的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3,857,049.76元。
其他资本公积减少主要为因(1)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出资及增资而引起的其他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35,180,087.48元;及(2)见注1股本溢价增加(2)。
37、 库存股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库存股 | 247,831,420.56 | - | 146,580,509.22 | 101,250,9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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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年度,本公司库存股的变动情况详见附注五、35。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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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其他综合收益
| 项目 |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 年初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 年末余额 | |||
| 本年所得税 前发生额 | 减: 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 少数股东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9,034,641.30) | 18,614,751.31 | - | 18,614,751.31 | - | (220,419,889.99) |
|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947,223.47) | (7,574,112.46) | -? | (7,574,112.46) | - | (19,521,335.93)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27,087,417.83) | 26,188,863.77 | -? | 26,188,863.77 | -? | (200,898,554.06)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392,773.97 | 7,546,922.43 | -? | 7,253,591.83 | 293,330.60 | 12,646,365.80 |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392,773.97 | 7,546,922.43 | -? | 7,253,591.83 | 293,330.60 | 12,646,365.80 |
| 合计 | (233,641,867.33) | 26,161,673.74 | - | 25,868,343.14 | 293,330.60 | (207,773,52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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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未分配利润 / (未弥补亏损)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年初未弥补亏损 | (934,020,791.42) | (2,018,147,709.30) |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58,171,535.84 | 1,084,126,917.88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未弥补亏损) | 824,150,744.42 | (934,020,79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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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 | 2024年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收入 | ? | 21,004,957,380.45 | 14,885,512,277.66 | 13,995,133,318.08 | 10,090,784,902.23 |
| 其他业务收入 | ? | 272,919,286.50 | 87,806,886.88 | 200,675,305.20 | 96,736,178.24 |
| 合计 | ? | 21,277,876,666.95 | 14,973,319,164.54 | 14,195,808,623.28 | 10,187,521,080.47 |
| 其中:合同产生的收入 | 五、40(2) | 21,277,876,666.95 | 14,973,319,164.54 | 14,195,808,623.28 | 10,187,521,08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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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 合同分类 | 2025年 | 2024年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 |
| 中国大陆境内 | 13,349,536,148.21 | 8,423,442,562.14 |
| 中国大陆境外 | 7,928,340,518.74 | 5,772,366,061.14 |
| 合计 | 21,277,876,666.95 | 14,195,808,6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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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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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税金及附加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9,823,542.80 | 27,332,735.17 |
| 教育费附加 | 23,295,972.71 | 12,494,806.9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530,633.96 | 8,329,936.89 |
| 房产税 | 13,607,866.88 | 7,930,293.28 |
| 土地使用税 | 1,989,299.05 | 1,810,201.24 |
| 印花税 | 24,216,073.62 | 11,022,553.18 |
| 其他 | 3,979,720.11 | 2,673,048.27 |
| 合计 | 132,443,109.13 | 71,593,57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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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销售费用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人工成本 | 638,893,905.03 | 328,707,671.00 |
| 股份支付费用 | 37,587,684.40 | 39,404,259.78 |
| 宣传与广告费 | 685,589,492.28 | 411,444,971.64 |
| 房租、物业费及仓储服务费 | 113,598,748.00 | 77,993,155.61 |
| 差旅费、交通运输费及业务招待费 | 100,475,726.06 | 65,670,696.40 |
| 平台服务费 | 107,572,716.38 | 91,884,211.03 |
| 保险费 | 26,471,675.39 | 10,295,350.53 |
| 其他 | 168,503,574.76 | 75,144,934.20 |
| 合计 | 1,878,693,522.30 | 1,100,545,25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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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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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理费用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人工成本 | 656,711,869.23 | 518,433,580.54 |
| 股份支付费用 | 149,155,850.25 | 35,491,900.02 |
| 专业及技术服务费 | 128,334,508.57 | 79,516,563.11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99,873,813.62 | 71,584,503.98 |
| 差旅费、交通运输费及业务招待费 | 49,459,463.26 | 33,010,274.00 |
| 房租、物业及水电杂费 | 30,752,445.58 | 24,177,426.78 |
| 其他 | 76,209,073.48 | 74,474,679.78 |
| 合计 | 1,190,497,023.99 | 836,688,92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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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研发费用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人工成本 | 819,637,260.63 | 526,997,565.53 |
| 股份支付费用 | 46,796,760.36 | 63,562,910.05 |
| 专业及技术服务费 | 204,077,096.89 | 117,431,119.17 |
| 材料费 | 75,239,393.37 | 45,672,575.66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50,425,677.35 | 39,380,953.27 |
| 差旅费及交通运输费 | 36,041,869.68 | 19,677,859.26 |
| 房租及物业费 | 3,400,736.99 | 1,814,915.84 |
| 其他 | 14,108,185.65 | 11,592,585.43 |
| 合计 | 1,249,726,980.92 | 826,130,48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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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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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财务净收益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贷款的利息支出 | 3,080,404.27 | - |
|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 1,544,694.64 | 1,842,308.60 |
| 长期应付款的利息支出 | 2,391,256.20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的利息支出 | 2,155,181.75 | 1,169,502.42 |
|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 2,576,799.59 | - |
| 存款及大额存单的利息收入 | 153,101,711.11 | 103,442,142.46 |
| 汇兑收益 | (62,372,883.44) | (20,838,322.76) |
| 手续费支出 | 17,137,513.75 | 12,462,212.93 |
| 合计 | (191,742,343.53) | (108,806,44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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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2.42% ~ 2.51% (2024年:不适用) 。
46、 其他收益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政府补助 | 38,535,981.67 | 78,985,247.40 |
| 其他 | 2,576,143.41 | 2,827,347.02 |
| 合计 | 41,112,125.08 | 81,812,59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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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分项目情况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 (1,033,094.13) | - |
| 投资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634,958.72 | 26,090,640.8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 | 4,790,800.05 | 4,052,933.97 |
| 其中:与资产负债表日仍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股利收入 | 4,790,800.05 | 4,052,933.97 |
| 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损失 | (251,161.45) | (10,070,232.54) |
|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附注六、1) | 60,719,157.11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股利收入 | 2,150,735.60 | - |
| 其他 | (3,857,049.76) | - |
| 合计 | 97,154,346.14 | 20,073,34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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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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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449,988.66 | 4,828,449.8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 11,230,739.10 | (3,634,563.18) |
| 衍生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 18,628,779.98 | (15,882,816.05) |
| 合计 | 40,309,507.74 | (14,688,92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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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信用减值损失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应收账款 | 16,232,883.63 | 11,004,012.48 |
| 其他应收款 | (89,150.39) | 317,296.19 |
| 合计 | 16,143,733.24 | 11,321,3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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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资产减值损失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存货 | 20,212,078.66 | 26,382,359.50 |
| 预付款项 | (3,118,305.59) | 821,375.41 |
| 合计 | 17,093,773.07 | 27,203,73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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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资产处置收益 / (损失)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资产处置收益 / (损失) | 1,423,858.60 | (1,754,77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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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营业外收支
(1) 营业外收入分项目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计入 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诉讼赔偿款 | 3,731,214.62 | 1,145,932.93 | 3,731,214.62 |
| 违约罚款及赔偿 | 42,492,831.13 | 57,021,524.57 | 42,492,831.13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8,589,672.31 | - | 8,589,672.31 |
| 其他 | 2,613,966.12 | 4,973,403.82 | 2,613,966.12 |
| 合计 | 57,427,684.18 | 63,140,861.32 | 57,427,68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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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业外支出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计入 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赔偿款 | 9,603,806.24 | 31,044,280.43 | 9,603,806.24 |
| 对外捐赠 | 4,863,467.73 | 4,575,431.61 | 4,863,467.73 |
| 罚款支出 | 38,905,298.00 | 34,472,587.09 | 38,905,298.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1,431,510.26 | 1,455,410.53 | 31,431,510.26 |
| 其他 | 3,005,717.16 | 1,198,454.07 | 3,005,717.16 |
| 合计 | 87,809,799.39 | 72,746,163.73 | 87,809,79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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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所得税费用
| 项目 | 注 | 2025年 | 2024年 |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年所得税 | ? | 597,697,588.01 | 229,407,546.18 |
|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 | (1) | (196,180,100.05) | 4,066,812.04 |
|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 | ? | (2,508,159.22) | 696,845.03 |
| 合计 | ? | 399,009,328.74 | 234,171,2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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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分析如下: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暂时性差异的产生和转回 | (192,342,757.00) | 22,734,760.51 |
| 所得税税率的变动 | (43,921.50) | (1,757,318.03) |
| 确认的以前年度未利用可抵扣亏损 | (3,793,421.55) | (16,910,630.44) |
| 合计 | (196,180,100.05) | 4,066,8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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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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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税前利润 | 2,161,319,425.64 | 1,319,447,636.93 |
| 按税率25%计算的预期所得税 | 540,329,856.41 | 329,861,909.23 |
| 集团内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08,342,242.80) | (167,607,067.03) |
| 税率变化对当期所得税的影响 | (487,242.89) | 1,754,241.51 |
| 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影响 | (2,508,159.22) | 696,845.03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214,005.35 | 6,339,870.49 |
| 使用及确认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111,453.41) | (49,429,737.80) |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及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74,237,173.92 | 230,178,548.55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97,322,608.62) | (117,623,406.73) |
| 本年所得税费用 | 399,009,328.74 | 234,171,2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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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 ? | 2025年 | 2024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1,758,171,535.84 | 1,084,126,917.88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1,132,111.00 | 70,782,710.00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 / 股) | 24.72 | 1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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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 ? | 2025年 | 2024年 |
| 年初已发行普通股股数 | 71,712,052.00 | 71,695,909.00 |
| 回购股份的影响 (附注五、35) | (940,971.00) | (1,031,765.00) |
| 已行权股份期权的影响 (附注十二) | 361,030.00 | 118,566.00 |
| 年末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1,132,111.00 | 70,782,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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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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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稀释) 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稀释) 计算:
| ? | 注 | 2025年 | 2024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稀释) | (a) | 1,758,171,535.84 | 1,084,126,917.88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稀释) | (b) | 75,832,550.00 | 79,342,572.00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 / 股) | ? | 23.18 | 1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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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稀释) 计算过程如下:
| ? | 2025年 | 2024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1,758,171,535.84 | 1,084,126,917.88 |
| 稀释调整: | - | -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稀释) | 1,758,171,535.84 | 1,084,126,9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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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稀释) 计算过程如下:
| ? | 2025年 | 2024年 |
| 年末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1,132,111.00 | 70,782,710.00 |
| 稀释调整: | ? | ? |
| 限制性股票及股份期权的影响 | 4,700,439.00 | 8,559,862.00 |
| 年末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稀释) | 75,832,550.00 | 79,342,5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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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收到及收回的保证金 | 3,217,028,535.61 | 643,796,969.48 |
| 利息收入 | 113,731,566.21 | 102,639,735.15 |
| 政府补助 | 23,690,195.87 | 80,329,547.11 |
| 收到员工期权行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191,683,271.46 | 38,431,086.98 |
| 诉讼赔偿款 | 75,489,126.76 | 1,145,932.93 |
| 其他 | 4,307,628.73 | 7,800,750.84 |
| 合计 | 3,625,930,324.64 | 874,144,0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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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技术服务费、专业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费 | 261,194,056.65 | 194,409,726.87 |
| 宣传与广告费 | 685,589,492.28 | 411,444,971.64 |
| 支付给经销商的装修补贴 | 304,681,979.74 | 323,046,950.90 |
| 售后服务费 | 346,527,671.85 | 176,625,926.31 |
| 代付员工期权行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200,680,475.58 | 40,382,976.58 |
| 差旅费与交通运输费 | 185,977,059.00 | 86,445,981.84 |
| 保险费 | 26,471,675.39 | 18,326,758.37 |
| 房租及物业费 | 132,906,364.87 | 81,723,214.04 |
| 支付受限制货币资金 | 3,265,994,171.92 | 1,635,022,823.37 |
| 业务招待费及办公费 | 29,025,173.94 | 62,939,614.69 |
| 赔偿款及罚款支出 | 49,701,308.27 | 10,168,611.76 |
| 其他 | 39,517,418.44 | 56,432,089.06 |
| 合计 | 5,528,266,847.93 | 3,096,969,64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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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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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a)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收回理财产品 | 10,980,325,153.24 | 13,574,517,826.09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352,000,000.44 |
| 收回定期存款 | 612,869,895.00 | 210,000,000.00 |
| 合计 | 11,593,195,048.24 | 14,136,517,82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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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购买理财产品 | 11,396,706,443.82 | 14,601,783,835.46 |
| 购买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675,522,109.12 | 819,588,645.00 |
| 支付受限制货币资金 - 募集期结构性存款 | - | 500,000,000.00 |
| 购买大额存单 | 70,592,569.44 | 110,221,645.96 |
| 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9,999,909.00 | - |
| 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7,58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12,450,401,031.38 | 16,081,594,12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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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支付掉期业务保证金 | 295,447,560.13 | - |
| 工程履约保函 | - | 1,796,457.23 |
| 丧失控制权减少的货币资金 | 5,666,313.57 | - |
| 合计 | 301,113,873.70 | 1,796,45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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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a)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租赁支出 | 36,810,086.26 | 32,293,868.74 |
| 股份回购 | - | 300,041,043.92 |
| 合计 | 36,810,086.26 | 332,334,91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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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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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租赁负债 (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46,620,681.20 | - | 46,301,944.47 | 36,810,086.26 | 7,427,067.35 | 48,685,472.06 |
| 长期借款 (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 | 186,510,685.65 | 3,080,404.28 | 3,080,404.28 | - | 186,510,685.65 |
| 合计 | 46,620,681.20 | 186,510,685.65 | 49,382,348.75 | 39,890,490.54 | 7,427,067.35 | 235,196,157.71 |
56、 现金流量表相关情况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净利润 | 1,762,310,096.90 | 1,085,276,433.68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093,773.07 | 27,203,734.91 |
| 信用减值损失 | 16,143,733.24 | 11,321,308.67 |
| 固定资产折旧 | 146,524,088.79 | 132,858,143.09 |
| 无形资产摊销 | 52,615,248.86 | 54,725,462.4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428,976.29 | 20,241,777.34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3,048,691.51 | 30,333,294.87 |
| 处置及报废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失 | 30,007,651.66 | 3,210,181.44 |
|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 损失 | (40,309,507.74) | 14,688,929.40 |
| 财务净收益 | (78,225,130.54) | (16,186,714.11) |
| 投资收益 | (97,154,346.14) | (20,073,342.30) |
| 股份支付费用 | 233,540,295.01 | 138,459,069.85 |
| 长期现金激励费用 | 16,034,848.07 | 9,745,853.5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净(增加) / 减少 | (196,180,100.05) | 4,580,528.78 |
| 限制性货币资金的减少 / (增加) | 347,423,980.35 | (991,225,853.89) |
| 存货的增加 | (1,351,514,989.28) | (730,863,617.90)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 (873,364,338.58) | (443,831,330.63)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4,346,786,758.22 | 3,923,655,961.76 |
| 预计负债的增加 | 70,906,337.85 | 99,556,508.3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44,116,067.49 | 3,353,676,32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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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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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6,156,373,858.60 | 4,838,553,610.80 |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4,838,553,610.80 | 4,445,447,313.7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17,820,247.80 | 393,106,297.09 |
?
?
(2) 本年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信息
处置子公司的有关信息:
| ? | 2025年 |
| 处置子公司的价格 | 58,000,000.00 |
| 本年处置子公司于本年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 减: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666,313.57 |
| 处置子公司减少的现金净额 | (5,666,313.57) |
| 处置子公司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 - |
| - 流动资产 | 7,576,250.14 |
| - 非流动资产 | 1,975,465.69 |
| - 流动负债 | 15,641,704.91 |
| - 非流动负债 | 2,295,481.60 |
?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现金 | ? | ? |
| 其中:库存现金 | 183.44 | 185.94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961,180,823.11 | 4,681,410,725.53 |
| 银行存款 - 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 74,323,661.62 | 50,000,000.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20,869,190.43 | 107,142,699.33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56,373,858.60 | 4,838,553,6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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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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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第 84 页
(4)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理由 |
| 定期存款 | 626,811,547.55 | 612,869,895.00 |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48,710,561.57 | - | 应收利息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143,531,949.12 | 1,502,506,229.18 |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
| 履约保证金 | 301,255,792.43 | 2,225,452.23 |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
| 诉讼冻结资金 | 22,641,677.72 | 16,899,624.71 |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
| 结构性存款申购募集期冻结资金 | - | 500,000,000.00 |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
| 其他冻结资金 | 2,166,881.17 | - |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
| 合计 | 2,145,118,409.56 | 2,634,501,201.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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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469,596,300.44 | 1,469,596,300.44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诉讼冻结资金 / 其他冻结资金 | 2,021,631,306.12 | 2,021,631,306.12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诉讼冻结资金 / 募集期结构性存款冻结资金 |
| 无形资产 | 79,990,000.00 | 79,990,000.00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1,599,586,300.44 | 1,599,586,300.44 | ? | ? | 2,021,631,306.12 | 2,021,631,306.1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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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外币折算
| 重要中国大陆境外经营实体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 Segway Inc. | 美国 | 美元 | 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 |
| Segway Europe B.V. | 荷兰 | 欧元 | |
| Segway Seoul Inc. | 韩国 | 韩币 | |
| NineRobot Limited | 香港 | 美元 | |
| NineRobot (Hong Kong) Trading Limited | 香港 | 美元 | |
| Segway Discovery Inc. (US) | 美国 | 美元 | |
| Segway Discovery Europe B.V. | 荷兰 | 美元 | |
| Navimow B.V. | 荷兰 | 欧元 | |
| Navimow Inc. | 美国 | 美元 | |
| Navimow (Hong Kong) Trading Limited | 香港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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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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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使用权资产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 ? | ? |
| 年初 | 101,801,938.17 | 519,641.10 | 102,321,579.27 |
| 本年增加 | 42,209,045.11 | 2,548,204.72 | 44,757,249.83 |
| 本年减少 | 78,221,526.28 | 533,388.74 | 78,754,915.02 |
| 外币折算影响 | 219,591.81 | (26,957.14) | 192,634.67 |
| 年末 | 66,009,048.81 | 2,507,499.94 | 68,516,548.75 |
| 累计折旧 | ? | ? | ? |
| 年初 | 54,739,745.03 | 415,712.86 | 55,155,457.89 |
| 本年计提 | 31,986,437.00 | 1,062,254.51 | 33,048,691.51 |
| 本年减少 | 69,231,223.05 | 533,388.74 | 69,764,611.79 |
| 外币折算影响 | 175,673.48 | (4,266.12) | 171,407.36 |
| 年末 | 17,670,632.46 | 940,312.51 | 18,610,944.97 |
| 账面价值 | ? | ? | ? |
| 年末 | 48,338,416.35 | 1,567,187.43 | 49,905,603.78 |
| 年初 | 47,062,193.14 | 103,928.24 | 47,166,1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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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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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负债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 | 2024年 |
| 长期租赁负债 | ? | 48,685,472.06 | 46,620,681.2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五、28 | 21,623,933.25 | 29,964,058.16 |
| 合计 | ? | 27,061,538.81 | 16,656,62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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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 27,253,535.35 | 18,350,652.34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56,997,176.41 | 50,644,5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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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租用房屋及建筑物作为其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租赁通常为期2 - 3年。
短期租赁或低价值租赁
本集团租用的部分仓库,租赁期小于一年,这些租赁为短期租赁,本集团已选择对这些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处置子公司
本年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负债份额的差额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 九号商用 (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 58,000,000.00元 | 100% | 股权转让 | 2025年8月 | 控制权转移 | ?60,719,157.11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其它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 公司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点 |
| 九号 (珠海) 贸易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025年1月6日 |
| 九号零动 (常州) 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025年8月15日 |
| Navimow (Hong Kong) Trading Limited | 新设子公司 | 2025年9月4日 |
| 常州苇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清算子公司 | 2025年9月30日 |
| Segway Anz Pty Ltd. | 新设子公司 | 2025年11月24日 |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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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7 页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实缴持股比例 (%) (或类似权益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NINEROBOT (SINGAPORE)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一般批发贸易 (包括通用进口和出口); 修理自行车和三轮车 | 100.00 | ? | 设立 |
| NineRobot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对外投资 | 100.00 | ? | 设立 |
| Ninebot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 美国 | 美国 | 对外投资 | 100.00 | ? | 设立 |
| Segway Powersports Limited (Cayman) | 开曼 | 开曼 | 对外投资 | 100.00 | ? | 设立 |
| Ninebot Inc. | 美国 | 美国 | 对外投资 | ?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Inc. | 美国 | 美国 | 设计、研发、生产、 推广、销售商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注1) |
| Segway Europe B.V. | 荷兰 | 荷兰 | 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研发; 提供与小型运输的智能设备服务、 运输工具、机器人及其相关配件;金融 | ?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Seoul Inc. | 韩国 | 韩国 | 推广、销售商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 ?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Robotics Inc. | 美国 | 美国 | 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机器人及相关配件 | ?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Gmbh | 德国 | 德国 | 汽车销售 | ?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Discovery Inc. (US) | 美国 | 美国 | 推广、销售商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 ?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Discovery HK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对外投资 | ? | 100.00 | 设立 |
| NineRobot (Hong Kong) Trading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对外销售 | ?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Discovery Europe B.V. | 荷兰 | 荷兰 | 对外投资 | ?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Powersports Inc. | 美国 | 美国 | 对外投资 | ? | 100.00 | 设立 |
| Discovery Capital | 开曼 | 开曼 | 对外投资 | 100.00 | ? | 设立 |
| NAVIMOW B.V. | 荷兰 | 荷兰 | 推广、销售商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 ? | 69.26 | 设立 |
| NAVIMOW Inc. | 美国 | 美国 | 推广、销售商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 ? | 69.26 | 设立 |
| 纳恩博 (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 | 100.00 | 设立 |
| 九号联合 (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 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 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 | ? | 100.00 | 设立 |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 全地形车及配件的研发、制造、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 | 100.00 | 设立 |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 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 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 | ? | 100.00 | 设立 |
| 鼎力联合 (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 | ? | VIE协议控制 ( 注2) |
| 纳恩博 (天津) 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光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发 | ? | ? | VIE协议控制 ( 注2) |
| 九号新能源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 | ? | 100.00? | 设立 |
| 杭州九号发现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 (常州) 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光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发、 咨询、转让,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 ?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 (深圳) 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光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 (深圳) 贸易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 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 ? | 100.00 | 设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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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实缴持股比例 (%) (或类似权益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九号智能 (常州) 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 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 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 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 | 100.00 | 设立 |
| 九号 (海南)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 | 100.00 | ? | 设立 |
| 纳恩博 (海南) 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货物进出口 | ?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 (杭州) 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 | 100.00 | 设立 |
| 未岚大陆 (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 | ? | 69.26 | 设立 |
| 海南以莱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海南 | 海南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 | 99.50 | 设立 |
| 北京零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 100.00 | 设立 |
| 九号 (常州)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九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 100.00 | 设立 |
| 常州以莱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常州 | 常州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 | 74.25 | 设立 |
| 潍坊清信华平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潍坊 | 潍坊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 | 67.49 |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设立 |
| 纳恩博 (珠海) 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 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 | ? | 100.00 | 设立 |
| 九号科技贸易 (常州) 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 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 | ?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 (上海) 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 | 100.00 | 设立 |
| 北京风行恒创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 | ? | - | 设立 |
| 九号 (珠海) 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技术开发 | ? | 100.00 | 设立 |
| 未岚大陆 (珠海) 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 | 69.26 | 设立 |
| 九号科技 (温州) 有限公司 | 温州 | 温州 | 技术开发 | ? | - | 设立 |
| 未岚大陆 (北京)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 | 69.26 | 设立 |
| 九号 (珠海) 贸易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助动自行车、 自行车及零部件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 | 设立 (注3) | |
| 九号零动 (常州) 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 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 | 100.00 | 设立 (注4) | |
| Navimow (Hong Kong) Trading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对外销售 | 69.26 | 设立 (注5) | |
| Segway Anz Pty Ltd.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对外销售 | 100.00 | 设立 (注6) | |
注1: 于2015年3月25日,本集团子公司Ninebot Acquisition Corporation收购Segway Inc.
100%股权。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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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
(1) 鼎力联合成立于2012年2月8日,是为本集团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有限责任公
司。纳恩博 (天津) 科技有限公司为鼎力联合的全资子公司。
(2) 于2022年4月25日,鼎力联合 (“协议控股子公司”) 及协议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以下
简称“名义股东”),与本集团子公司纳恩博北京 (“协议控股方”) 签订了《独家购买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东表决委托协议》、《独家咨询服务协议》及《配偶同意函》等一揽子协议,协议控股方签订该一揽子协议的目的在取得对协议控股子公司的实质控制权,相关协议约定分别为:
(i) 《独家购买权协议》约定:名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授予一项独家的、无条件的且不
可撤销的转股期权。根据该等转股期权,协议控股方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的条件与条款,要求现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转让期权股权。协议控股方亦同意接受该等转股期权。同时,名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不可撤销地且无任何附加条件地独家授予一项资产购买期权,根据该等资产购买期权,控股方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的条件与条款,要求名义股东向控股方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转让任何及部分公司资产。协议控股方亦同意接受该等资产购买期权。该期权的行权价格为协议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对应的出资额或届时中国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
(ii) 《股权质押协议》约定:名义股东将协议控股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协议控股方,出
质人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质押股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质给质权人作为担保债务的偿还担保。该债务是指质权人因出质人和 / 或公司的任何违约事件而遭受的全部直接、间接、衍生损失和可预计利益的丧失,该等损失的金额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合理的商业计划和盈利预测;及质权人为强制出质人和 / 或公司执行其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iii) 《股东表决委托协议》约定:协议控股子公司不可撤销地同意授权协议控股方在国
内的股东会上,分别授权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届时指定的人士代表其行使各股东作为公司的股东,依据届时有效的章程所分别享有的委托权利。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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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独家咨询服务协议》约定: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为协议控股子公司的独家咨询与
服务提供商。为此,由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独家为协议控股子公司提供协议定义的服务,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方同意接受该等任命。
(v) 《配偶同意函》约定:名义股东的配偶确认和同意:所持有的登记于名义股东名下
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股权,将按照其于2022年4月签署的协议控制文件项下的安排进行处分,名义股东持有的协议控股子公司股权并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属于名义股东的个人财产,应当并且可以按照协议控制文件的规定被质押、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并不需要配偶的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名义股东有权独自处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对应的资产,签订协议控制文件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并不需要其配偶的签字、确认、同意和肯定。
注3: 该子公司于2025年1月6日设立,从事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
车及零配件批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力自行车代步车等产品及零配件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本集团认缴资本人民币500万元,认缴的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实缴注册资本。
注4: 该子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设立,是一家专注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研发、
制造与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本集团认缴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认缴的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注5: 该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设立,是一家注册在香港的境外销售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为10万美元,其中本集团认缴资本10万美元,认缴的持股比例为69.2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实缴注册资本9万美元。
注6: 该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设立,是一家注册在澳大利亚的境外销售公司。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澳元,其中本集团认缴资本1000澳元,认缴的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实缴注册资本。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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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初,本集团对子公司未岚大陆 (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未岚大陆”) 的认缴出资比例为80.00%,实缴出资比例为100.00% 。2025年,未岚大陆少数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对其增资 (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8] ) 。本期未岚大陆收到少数股东出资款及增资款合计人民币58,167,906.00元,本公司对未岚大陆及其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00.00%稀释至69.26%,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丧失对未岚大陆及其子公司的控制权,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项交易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93,347,993.48元,相应调整资本公积人民币35,180,087.48元。
3、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联营企业 | ? | ? |
| -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 | 133,966,905.8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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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如下:
| ? | 2025年 | 2024年 |
| 联营企业: |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33,966,905.87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 - 净亏损 | (1,033,094.13) | (1,093,405.41)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33,094.13) | (1,093,40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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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 单位名称 | 累积未确认 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年未确认的 收益 | 本年末累积 未确认的损失 |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云众动力”) | 2,087,863.78 | (2,087,863.78) | - |
?
?
注: 2025年度,本集团对云众动力丧失重大影响,将该项投资的会计核算由长期股权投资转
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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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政府补助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种类 | 2025年 | 2024年 |
| 与资产相关 | 8,439,579.90 | 6,682,071.49 |
| 与收益相关 | 30,096,401.77 | 72,303,17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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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 财务报表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 / 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77,691,857.81 | 7,990,937.11 | - | 8,439,579.90 | 77,243,215.02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500,000.00 | 360,000.00 | - | 36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4,800,000.00 | - | - | - | 24,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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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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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a.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35.31%(2024年:33.45%) 。
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管理层有既定的政策以确保仅向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客户进行销售,且管理层会不断检查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对于赊销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有关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五、5和8的相关披露。
b. 衍生工具
本集团与银行签订衍生工具合同,交易对方须有良好的信用评级,并且已跟本集团订立净额结算协议。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集团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 (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第 94 页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包括按合同利率 (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12月31日的现行利率) 计算的利息) 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 项目 | 2025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 | ||||
| 1年内或 实时偿还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 衍生金融负债 | 2,910,696.90 | - | - | - | 2,910,696.90 | 2,910,696.90 |
| 应付账款 | 2,846,047,142.38 | - | - | - | 2,846,047,142.38 | 2,846,047,142.38 |
| 应付票据 | 5,094,061,681.20 | - | - | - | 5,094,061,681.20 | 5,094,061,681.20 |
| 其他应付款 | 1,266,383,563.95 | - | - | - | 1,266,383,563.95 | 1,266,383,563.95 |
| 长期借款 (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38,868,258.78 | 64,269,367.37 | 64,321,933.69 | 45,635,593.31 | 213,095,153.15 | 186,510,685.65 |
| 租赁负债 (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22,994,012.86 | 18,536,466.25 | 9,235,608.75 | - | 50,766,087.86 | 48,685,472.06 |
| 长期应付款 (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24,800,000.00 | 615,871.24 | 33,782,565.27 | 46,132,853.52 | 105,331,290.03 | 105,331,290.03 |
| 合计 | 9,296,065,356.07 | 83,421,704.86 | 107,340,107.71 | 91,768,446.83 | 9,578,595,615.47 | 9,549,930,5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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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4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 | ||||
| 1年内或 实时偿还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 应付账款 | 2,427,696,378.13 | - | - | - | 2,427,696,378.13 | 2,427,696,378.13 |
| 应付票据 | 3,759,272,506.26 | - | - | - | 3,759,272,506.26 | 3,759,272,506.26 |
| 其他应付款 | 651,276,227.47 | - | - | - | 651,276,227.47 | 651,276,227.47 |
| 租赁负债 (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31,283,845.11 | 11,726,983.88 | 5,544,970.27 | - | 48,555,799.26 | 46,620,681.20 |
| 长期应付款 (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24,800,000.00 | - | - | -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 合计 | 6,894,328,956.97 | 11,726,983.88 | 5,544,970.27 | - | 6,911,600,911.12 | 6,909,665,79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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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a. 本集团于12月31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 实际利率 | 金额 | 实际利率 | 金额 |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 货币资金 | 1.05% - 5.32% | 1,033,517,295.27 | 1.35% - 5.30% | 662,869,895.00 |
| - 其他流动资产-大额存单 | 1.20% | 50,213,333.33 | 3.35% | 101,391,027.02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大额存单 | 2.15% | 20,379,236.11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负债 | ? | ? | ? | ? |
| - 租赁负债 (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3.59% | 48,685,472.06 | 3.99% | 46,620,681.20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055,424,392.65 | ? | 717,640,24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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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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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 实际利率 | 金额 | 实际利率 | 金额 |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 货币资金 | 活期 | 7,267,974,972.89 | 活期 | 6,810,184,916.92 |
| ? | ? | ? | ? | ? |
| 金融负债 | ? | ? | ? | ? |
| - 长期借款 (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2.42% - 2.51% | 186,510,685.65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7,081,464,287.24 | ? | 6,810,184,91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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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敏感性分析
于2025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上升 / 下降50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增加 / 减少人民币30,304,796.44元 (2024年:假定利率上升 / 下降50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增加 / 减少人民币30,314,567.78元)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4) 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第 96 页
a. 本集团于12月31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
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 2025年 | 2024年 | |||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
| 货币资金 | ? | ? | ? | ? |
| - 美元 | 277,964,325.39 | 1,953,755,650.28 | 144,245,741.83 | 1,036,896,090.55 |
| - 欧元 | 136,584,046.29 | 1,124,837,913.26 | 105,718,645.02 | 795,606,806.79 |
| - 新加坡元 | 482,655.20 | 2,634,621.69 | 56,974.29 | 303,182.99 |
| - 澳元 | 13,567.81 | 63,622.17 | 1,849.83 | 8,337.18 |
| - 日元 | 1,728,104,846.88 | 77,419,097.14 | 77,435.00 | 3,580.04 |
| - 人民币 | 240,170,073.84 | 240,170,073.84 | 148,995,394.41 | 148,995,394.41 |
| - 兹罗提 | 3,510,502.20 | 6,844,426.14 | - | - |
| 应收账款 (注) | ? | ? | ? | ? |
| - 美元 | 389,870,926.08 | 2,740,324,765.23 | 362,028,949.49 | 2,602,408,900.51 |
| - 欧元 | 238,051,617.60 | 1,960,474,096.74 | 69,004,243.24 | 519,305,233.35 |
| - 人民币 | 28,116,396.15 | 28,116,396.15 | 43,957,328.36 | 43,957,328.36 |
| 应付账款 (注) | ? | ? | ? | ? |
| - 美元 | 6,999,873.06 | 49,200,707.76 | 5,138,056.23 | 36,934,403.40 |
| - 欧元 | 199,866.00 | 1,645,996.44 | 2,350.00 | 17,685.40 |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 |
| - 美元 | 1,680,340.43 | 11,810,776.81 | 1,242,075.60 | 8,928,536.24 |
| - 欧元 | 327,260.42 | 2,695,153.19 | 1,142,614.72 | 8,598,975.60 |
| - 人民币 | 1,905,947.10 | 1,905,947.10 | - | - |
|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 | ? | ? | ? |
| - 美元 | 659,155,037.98 | 4,633,068,930.94 | 499,894,559.49 | 3,593,442,051.42 |
| - 欧元 | 374,108,537.47 | 3,080,970,860.37 | 173,577,923.54 | 1,306,295,379.14 |
| - 新加坡元 | 482,655.20 | 2,634,621.69 | 56,974.29 | 303,182.99 |
| - 澳元 | 13,567.81 | 63,622.17 | 1,849.83 | 8,337.18 |
| - 日元 | 1,728,104,846.88 | 77,419,097.14 | 77,435.00 | 3,580.04 |
| - 人民币 | 266,380,522.89 | 266,380,522.89 | 192,952,722.77 | 192,952,722.77 |
| - 兹罗提 | 3,510,502.20 | 6,844,426.14 | - | - |
| 用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合同 | ? | ? | ? | ? |
| - 美元 | - | - | 90,000,000.00 | 646,956,000.00 |
| 资产负债表敞口净额 | ? | ? | ? | ? |
| - 美元 | 659,155,037.98 | 4,633,068,930.94 | 409,894,559.49 | 2,946,486,051.42 |
| - 欧元 | 374,108,537.47 | 3,080,970,860.37 | 173,577,923.54 | 1,306,295,379.14 |
| - 新加坡元 | 482,655.20 | 2,634,621.69 | 56,974.29 | 303,182.99 |
| - 澳元 | 13,567.81 | 63,622.17 | 1,849.83 | 8,337.18 |
| - 日元 | 1,728,104,846.88 | 77,419,097.14 | 77,435.00 | 3,580.04 |
| - 人民币 | 266,380,522.89 | 266,380,522.89 | 192,952,722.77 | 192,952,722.77 |
| - 兹罗提 | 3,510,502.20 | 6,844,426.1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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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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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包括本集团内公司间的往来余
额。
b. 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 平均汇率 | 报告日中间汇率 | |||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
| 美元 | 7.1429 | 7.1217 | 7.0288 | 7.1884 |
| 欧元 | 8.0965 | 7.7248 | 8.2355 | 7.5257 |
| 新加坡元 | 5.4818 | 5.3414 | 5.4586 | 5.3214 |
| 澳元 | 4.6198 | 4.7148 | 4.6892 | 4.5070 |
| 日元 | 0.0479 | 0.0472 | 0.0448 | 0.0462 |
| 兹罗提 | 1.9082 | 不适用 | 1.9497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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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内各公司于12月31日记账本位币对美元、欧元、新加坡元、澳元、日元、人民币和兹罗提的汇率变动使记账本位币升值5%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减少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 ? | 股东权益 | 净利润 |
| 2025年12月31日 | ? | ? |
| 美元 | 177,720,895.22 | 177,720,895.22 |
| 欧元 | 120,635,572.34 | 120,635,572.34 |
| 新加坡元 | 131,731.09 | 131,731.09 |
| 澳元 | 2,226.78 | 2,226.78 |
| 日元 | 2,917,352.01 | 2,917,352.01 |
| 人民币 | 12,084,804.29 | 12,084,804.29 |
| 兹罗提 | 313,988.05 | 313,988.05 |
| 合计 | 313,806,569.78 | 313,806,569.78 |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 美元 | 127,606,417.76 | 127,606,417.76 |
| 欧元 | 55,409,049.29 | 55,409,049.29 |
| 新加坡元 | 11,975.73 | 11,975.73 |
| 澳元 | 354.33 | 354.33 |
| 日元 | 17.9 | 17.90 |
| 人民币 | 9,098,154.03 | 9,098,154.03 |
| 合计 | 192,125,969.04 | 192,125,96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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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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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2月31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新加坡元、澳元、日元和兹罗提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贬值5%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面临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2、 套期
本公司的部分产品出口销售至欧美等海外市场,销售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或欧元,与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不一致,使得本集团面临预期外币销售产生的外汇风险。
本集团每月根据销售预测情况,通过与信用评级良好的银行签订远期外汇合同或卖出外币看涨期权,对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销售所面临的预计外币敞口的一部分进行套期。外汇衍生工具的主要条款,例如币种、期限、金额与被套期的预期外币销售保持一致,能够有效对冲预期销售的外汇风险。
(1) 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预期外币销售通常在3至6个月内陆续实现,且外汇衍生工具的存续期均不超过12个月,因此,未应用套期会计对利润表整体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没有对上述预期外币销售的外汇风险套期业务应用套期会计,而是将相关外汇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可参见附注五、3及21) 。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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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
|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2 | - | 2,288,385,549.09 | - | 2,288,385,549.09 |
| 其中:理财产品 | ? | - | 2,288,385,549.09 | - | 2,288,385,549.09 |
| 衍生金融资产 | 五、3 | - | 3,647,126.22 | - | 3,647,126.22 |
| 应收款项融资 | 五、6 | - | 8,223,721.25 | - | 8,223,721.2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12 | 134,195,571.55 | - | 65,364,642.80 | 199,560,214.35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134,195,571.55 | - | - | 134,195,571.55 |
|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 | - | - | 65,364,642.80 | 65,364,642.8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五、13 | - | 178,795,100.00 | 365,435,573.48 | 544,230,673.48 |
| 其中: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 | ? | - | - | 365,435,573.48 | 365,435,573.48 |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 | - | 178,795,100.00 | - | 178,795,1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五、21 | - | (2,910,696.90) | - | (2,910,696.90)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134,195,571.55 | 2,476,140,799.66 | 430,800,216.28 | 3,041,136,587.49 |
??
??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
|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2 | - | 1,260,163,242.83 | - | 1,260,163,242.83 |
| 其中:理财产品 | ? | - | 1,260,163,242.83 | - | 1,260,163,242.8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12 | 61,587,215.15 | - | 7,547,202.66 | 69,134,417.8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五、13 | - | - | 305,419,934.38 | 305,419,934.38 |
| 衍生金融负债 | 五、21 | - | (16,031,570.40) | - | (16,031,570.40)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61,587,215.15 | 1,244,131,672.43 | 312,967,137.04 | 1,618,686,02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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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持续的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全部为上市公司股票投资,其公允价值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确定的。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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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持续的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集团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银行理财产品、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及应收款项融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是依据现金流量折现法的估值技术计算。估计未来现金流的主要输入变量为可比同类产品预期回报率,采用的折现率为能体现市场同类产品信用风险的折现率。衍生金融工具中的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是采用对远期外汇合约的行权价格与市场远期价格之差折现的方法来确定。所使用的折现率取自报告期末相关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应收款项融资项目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作为公允价值,对合同到期日较短,12个月以内现金流不进行折现,按照应收款项融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4、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列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本集团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本集团对重大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包括:1) 上市公司比较法及股权价值分配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处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的公允市场价值、比率乘数、流动性折价以及基于各项退出事件概率的预测估计的股权价值分配;2) 最近融资交易法及股权价值分配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标的投资的最近交易价格以及基于各项退出事件概率的预测估计的股权价值分配;3) 最近融资交易法,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标的投资的最近交易价格;及4) 上市公司比较法,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处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的公允市场价值、比率乘数以及不可流通折扣率。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量化信息如下:
| ?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对公允价值的影响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 |
| 其中: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365,435,573.48 | 305,419,934.38 | 最近融资价格法 / 上市公司比较法 / 股权价值分配模型及最近融资交易法 | 标的投资的最近交易价格 / 流动性折价、股权价值分配主要基于对各项退出事件概率的预测 | 标的投资的最近交易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流动性折价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 |
| 其中: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65,364,642.80 | 7,547,202.66 | 最近融资价格法 / 上市公司比较法 | 标的投资的最近交易价格 / 流动性折价 | 标的投资的最近交易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流动性折价越高, 公允价值越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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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
分析。
(1)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
| 2025年 | 年初余额 | 本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 | 出售 | 年末余额 | 对于年末持有的 资产和承担的 负债,计入损益 的当年未实现损失 |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 ||||||
| ? | ? | 注 | 注 | ? | ? | ? | ? |
| 资产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 | ? | ? |
| 其中: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7,547,202.66 | - | (182,559.86) | 58,000,000.00 | - | 65,364,642.80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 | ? | ? |
| 其中: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305,419,934.38 | 10,115,639.10 | - | 49,900,000.00 | - | 365,435,573.48 | 10,115,639.10 |
| 合计 | 312,967,137.04 | 10,115,639.10 | (182,559.86) | 107,900,000.00 | - | 430,800,216.28 | 10,115,63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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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 | 年初余额 | 本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 | 出售 | 年末余额 | 对于年末持有的 资产和承担的 负债,计入损益 的当年未实现损失 |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 ||||||
| ? | ? | 注 | 注 | ? | ? | ? | ? |
| 资产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 | ? | ? |
| 其中: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7,436,226.74 | - | 110,975.92 | - | - | 7,547,202.66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 | ? | ? |
| 其中:虬龙B轮优先股 | 352,000,000.44 | - | - | - | (352,000,000.44) | - | ? |
| 其他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259,054,497.56 | (3,634,563.18) | - | 50,000,000.00 | - | 305,419,934.38 | 3,634,563.18 |
| 合计 | 618,490,724.74 | (3,634,563.18) | 110,975.92 | 50,000,000.00 | (352,000,000.44) | 312,967,137.04 | 3,634,56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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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述于本年度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本年计入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 10,115,639.10 | (3,634,563.18)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2,559.86) | 110,97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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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集团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
2、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3。本年或上年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的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单位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云众动力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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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25年度,本集团对云众动力丧失重大影响,将该项投资的会计核算由长期股权投资转
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故云众动力不再作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注) | 其他 |
| 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 (注) | 其他 |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 | 其他 |
| 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 (注) | 其他 |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注) | 其他 |
| Xiaomi Technology Netherlands (注) | 其他 |
| 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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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相关公司合称“小米集团”。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0日期间,小米集团
持有本公司股权在5%以上,故为本公司关联法人。2024年度,小米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存托凭证。截至2024年12月10日,小米集团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已低于5% 。于2024年度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期间,小米集团仍视为公司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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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联交易情况
(1) 采购商品 (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 | 2024年 |
| 小米集团 | 采购原材料 | 49,019.52 | 1,497,369.11 |
| 云众动力 | 采购半成品 | 不适用 | 374,443.12 |
| 合计 | ? | 49,019.52 | 1,871,8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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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其他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 | 2024年 |
| 小米集团 | 出售商品 / 提供劳务 | - | 117,743,826.87 |
| 小米集团 | 理赔款 | - | 25,455,823.89 |
| 合计 | ? | - | 143,199,65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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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本集团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不含股份支付) (注) | 47,915,086.82 | 71,351,6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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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25年为关键管理人员承担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13,470,060.47元,上年同期
为人民币39,573,882.11元。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5年 | 2024年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减值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减值准备 | ||
| 应收账款 | 小米集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614,486.88 | 86,144.87 |
| 其他应收款 | 小米集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8,865,081.00 | 287,650.81 |
| 预付款项 | 云众动力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4,969,448.19 | 24,969,448.19 |
| 预付款项 | 小米集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9,287.24 | - |
| 合计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2,468,303.31 | 25,343,24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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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5年 | 2024年 |
| 应付账款 | 小米集团 | 不适用 | 186,393.56 |
| 应付账款 | 云众动力 | 不适用 | 34,409.66 |
| 合计 | ? | 不适用 | 220,8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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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各项权益工具 | 142,363.00 | 55,244,584.79 | 1,032,033.80 | 177,391,545.72 | 231,310.48 | 74,603,024.52 | 277,073.69 | 8,492,74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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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各项权益工具 | 美元0元 / 股 (人民币0元 / 股) 至 美元22.91元 / 股 (人民币161.03元 / 股) | 0.25年至3.50年 | 美元1元 / 股 (人民币7.03元 / 股) 至 人民币211.85元 / 股 | 0.08年至3.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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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发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如下: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233,540,295.01 | 138,459,06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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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以下披露中涉及美元的项目,本集团均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了折算。
本公司于2015年开始实施多期股权激励用于激励和奖励为本公司运营做出贡献的员工,具体实施股权激励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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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期权计划
于2015年1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5员工股票期权计划 (简称“2015期权计划”),根据2015期权计划本公司可向本集团高管和员工授予不超过5,652,000份股票期权。基于不同的安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四年或五年,自授予日起员工每任职满一年将有25% (四年等待期) 或20% (五年等待期) 的股票期权达到可行权条件。于2015年4月15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2015期权计划可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5,652,000份调整为2,940,235份。于2018年8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2015期权计划可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2,940,235份调整为2,900,914份。2015期权计划中43,844份股票期权于2019年4月2日修改时已达到可行权条件,不适用2015期权计划的第二次修改。
于2019年3月31日 (“第一次修改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2015期权计划下授予的431,167份股票期权条款。于第一次修改日员工可以照美元1.00元或美元零元的价格行权并认购本公司的受限B类普通股。本公司有权在员工离职时以行权价回购受限B类普通股,自第一次修改日起,持有受限B类普通股的员工每任职于本集团一年,本公司的回购权将减少25%,员工自第一次修改日起于本集团任职满四年时本公司不再拥有回购权。于第一次修改日,相关员工将431,167份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本公司向行权员工合计发行431,167股受限B类普通股,行权员工通过高管和员工持股平台Hctech III L.P.持有该等股权。期权条款修改前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于原等待期内摊销;期权条款修改所导致的公允价值增加在受限B类普通股等待期内进行摊销。
于2019年4月2日 (“第二次修改日”) ,本公司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经修订的员工认股期权计划》,将2015期权计划预留股份2,900,914股A类普通股修订为2,900,914股B类普通股,并且本公司于同日另通过董事会决议修改根据2015期权计划已授予但未适用第一次修改且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1,967,583份股票期权。修改后的条款包括:
(一) 加速行权:
修改后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约定,如本公司在中国境内成功上市,则员工所有尚未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于本公司成功在中国境内上市时 (“加速日”) 立即可行权并按照约定的行权价格取得本公司发行的受限B类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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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权后取得的受限B类普通股的回购条款:
修改后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约定本公司拥有在员工离职时对加速日员工加速行权所取得本公司受限B类普通股的回购权。回购权期限为被加速期权按照股票期权条款修改前之条款自加速日起计算的剩余等待期 (“回购期”) ,如回购期不满整年的按整年计算 (“回购期”)。加速日后,员工继续任职于本集团每满一周年 (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 ,本公司有权回购的员工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将相应减少,减少数量为: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数量乘以加速日后员工任职满一周年 (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 年数同回购期之比,如回购期不满整年的按整年计算 (即,减少数量=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数量*加速日后员工任职满一周年 (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 年数/ 回购期) 。
(三) 行权价格:
修改后的期权计划约定在达成 (一) 加速行权条款触发后,以及 (二) 员工于本公司回购权期限内任职于本集团,员工可按照原行权价格减半后的价格行权。若员工于回购期内离职,对于股票期权行权所取得的受限B类普通股中本公司无回购权的部分,员工需补缴因行权价格减半而未支付的金额,否则本公司有权以员工实际行权价格回购这部分受限B类普通股;对于本公司有回购权的部分,本公司有权以员工实际行权价格回购这部分受限B类普通股。
(2) 2019期权计划
于2019年4月2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经修订的员工认股期权计划》,除将2015期权计划预留股份2,900,914股A类普通股修订为2,900,914股B类普通股外,同时将本公司的期权计划可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4,900,183股B类普通股 (扣除2015期权计划下已授予的股票期权份额后,简称“2019期权计划”) 。
于2019年4月2日,根据2019期权计划授予本集团高管和员工合计2,888,756份股票期权。基于不同的安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三年、四年或五年,自授予日起员工每任职满一年将有
33.33% (三年等待期) 、25% (四年等待期) 或20% (五年等待期) 的股票期权达到可行权条件。如本公司在中国境内成功上市,则上述期权触发以下条款:
(一) 加速行权:
如本公司在中国境内成功上市,于上市日 (“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 ,则员工所有尚未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于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立即可行权并按照约定的行权价格取得本公司发行的受限B类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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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回购条款:
本公司拥有在员工离职时对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员工加速行权所取得本公司受限B类普通股的回购权。回购权期限为被加速期权按照股权期权条款修改前之条款自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起计算的剩余等待期 (“2019期权计划回购期”) ,如2019期权计划回购期不满整年的按整年计算。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后,员工继续任职于本集团每满一周年 (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 ,本公司有权回购的员工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将相应减少,减少数量为: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数量乘以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后员工任职满一周年 (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 年数同2019期权计划回购期之比 (即,减少数量=加速行权所取得受限B类普通股数量*2019期权计划加速日后员工任职满一周年 (自股票期权对应授予日计算) 年数 / 2019期权计划回购期) 。
(3) 创始人期权计划
于2019年4月2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向本公司创始人高禄峰先生授予可认购331,400股B类普通股的股票期权 (通过Putech Limited间接持有) ,向本公司创始人王野先生授予可认购331,400股B类普通股的股票期权 (通过Cidwang Limited间接持有) (以上合称为“创始人期权计划”)。于2019年4月2日,以上期权已全部授予完毕,行权价格为美元零元每股,该期权的行权条件为本公司上市成功。本集团已于上市成功日一次性确认该期权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
(4) 2019限制性股票计划
于2019年3月,本公司向创始人高禄峰先生以美元1.00元每股的价格发行224,833股受限B类普通股 (通过Putech Limited间接持有) ,向创始人王野先生以美元1.00元每股的价格发行224,833股受限B类普通股 (通过Cidwang Limited间接持有) (“2019限制性股票计划”) 。同时本公司有权在创始人离职时对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以发行价格进行回购。自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发行日起,创始人继续任职于本集团每满一年本公司的回购权将减少本次受限B类普通股发行数量的20%,创始人自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发行日起任职满5年时或本公司及本集团任一子公司上市成功时,本公司不再拥有对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的回购权。由于公司在2020年10月29日在科创板上市成功,因此于该日,本公司将该限制性股票计划下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确认完毕。
于2019年4月2日,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向高管和员工以美元1.00元每股的价格发行1,040,840股受限B类普通股 (前述高管和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Hctech III L.P.间接持有) ,同时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以发行价格进行回购。自上述受限B类普通股发行日起,员工继续任职于本集团每满一年本公司的回购权将减少本次受限B类普通股发行数量的25%,于员工任职满4年时本公司不再拥有回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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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1限制性股票计划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21年2月23日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起实行一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限制性股票计划”)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确定2021年2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10.00元 / 份 (关键业务人员) 或人民币18.94元 /份 (其他员工) 的授予价格向150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9.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91.8470万份存托凭证。据此,本公司董事会获授权酌情授予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激励对象以人民币10.00元 / 份或人民币18.94元 / 份认购本公司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将授予日起第38个月 (其他员工) / 50个月(关键业务人员)后的三年作为三个归属期,分别按40%、30%、30%的比例进行归属。该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考核年度为2023 - 2025年 (其他员工) 或2024 - 2026年 (关键业务人员)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设置具体的公司和个人业绩考核目标,若未满足该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于2021年7月1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将2021年2月23日授予的29.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91.8470万份存托凭证的个人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年度修改为2021 - 2025年 (其他员工) 或2021 - 2026年(关键业务人员) 五至六个会计年度。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满足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累加之和。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及2021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确定2021年7月19日及2021年10月25日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以人民币18.94元 / 份的授予价格分别向22名及5名激励对象分别合计授予4.1115万股及3.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41.1150万份及31.8470万份存托凭证。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将授予日起第38个月后的三年作为三个归属期,分别按40%、30%、30%的比例进行归属。该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考核方法与2021年7月1日修改后授予给其他员工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的考核方法一致。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需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关键业务人员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10.00元 / 份调整为人民币9.7202元 / 份,其他员工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18.94元 / 份调整为人民币18.6602元 /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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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及2025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需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关键业务人员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9.7202元 / 份调整为人民币8.18547元 / 份,其他员工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18.6602元 / 份调整为人民币17.12547元 / 份。
(6) 2022限制性股票计划
2022年7月2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1.5667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715.6670万份存托凭证。其中首次授予572.537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3.00元 /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32人,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期限为2023 - 2027年度,若于2023年授予,则归属期限为 2024 - 2028 年五个会计年度,该计划每年分别按20%的比例归属。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3月30日及2023年5月11日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确定2023年1月3日、2023年3月30日及2023年5月11日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以人民币23.00元 / 份的授予价格分别向6名、12名及7名激励对象分别合计授予2.9466万股、7.7880万股及3.5785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9.4655万份、77.8800万份及35.7845万份存托凭证。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期限为2023 - 2027年五个会计年度,该计划每年分别按20%的比例归属。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多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在各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满足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满足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累加之和。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需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23.00元 / 份调整为人民币22.7202元/ 份。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及2025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需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22.7202元 / 份调整为人民币21.18547元 / 份。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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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23限制性股票计划
2023年1月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12.3979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1123.9790万份存托凭证。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3.00元 / 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7人,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期限为2024 - 2027年度,该计划每年分别按25%的比例归属。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多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在各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满足个人绩效考核,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满足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累加之和。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需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23.00元 / 份调整为人民币22.7202元 / 份。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及2025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需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22.7202元 / 份调整为人民币21.18547元 / 份。
(8) 2024限制性股票计划
2024年2月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励对象授予
90.86253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908.6253万份存托凭证。其中首次授予726.9003万份,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授予价格人民币
16.00元 / 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8人,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期限为2025 – 2028年度,该计划每年分别按25%的比例归属。
2024年4月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人民币16.00元 / 份的授予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授予3.9362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39.3620万份存托凭证,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期限为2025 – 2028年度,该计划每年分别按25%的比例归属。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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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16.00元 /份调整为人民币15.7202元 / 份。同时,公司确定以人民币15.7202元 / 份的授予价格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授予14.2363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142.3630万份存托凭证,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期限为2026 – 2029年度,该计划每年分别按25%的比例归属。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多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在各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满足个人绩效考核,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满足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累加之和。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及2025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15.7202元 / 份调整为人民币14.18547元 / 份。
2025年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如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 - 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对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现行股价:于估值基准日的股价为人民币53.14元 / 存托凭证; 行权价格:15.7202元 / 存托凭证; 到期期限:限制性股票的剩余寿命为等待期结束后12个月; 无风险利率:于各个估值基准日的无风险利率范围为1.26% - 1.43%;波动率:于各个估值基准日的波动率范围为41.75% - 50.07%;股息收益率:0%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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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股份支付换取服务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于2025年度,本集团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为人民币233,540,295.01元 (2024年度:人民币138,459,069.85元) 。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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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障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够通过制定与风险水平相当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并确保以合理融资成本获得融资的方式,持续为股东提供回报。
本集团对资本的定义为股东权益扣除未确认的已提议分配的股利。本集团的资本不包括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余额。
本集团定期复核和管理自身的资本结构,力求达到最理想的资本结构和股东回报。本集团考虑的因素包括:本集团未来的资金需求、资本效率、现实的及预期的盈利能力、预期的现金流、预期资本支出等。如果经济状况发生改变并影响本集团,本集团将会调整资本结构。
本集团通过经调整的净债务资本率来监管集团的资本结构。经调整的净债务为总债务 (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及租赁负债),加上未确认的已提议分配的股利,扣除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2025年的资本管理战略与2024年一致,为了维持或调整经调整的净债务资本率,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增加新的借款,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少负债。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已超过本集团的总债务。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子公司均无需遵循的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1) 资本承担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 已批准及已签约和已批准及未签约 | 1,463,037,672.90 | 2,103,518,776.99 |
| 合计 | 1,463,037,672.90 | 2,103,518,77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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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或有事项
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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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本集团于2026年3月30日审议通过本公司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现金红利,每十份存托凭证人民币12.514元(含税),共计人民币900,066,128.78元 (2024年:每十份存托凭证人民币11.31元,共计人民币800,625,073.87元) 。此项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派发的现金红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报告
本集团的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划分经营分部。由于本集团主要在生产和销售智能短交通产品及智能服务类机器人,对于所有集团内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方一致,因此将本集团的业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内部报告的复核、资源配置及业绩评价。故本集团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未列示分部信息。
(1) 地区信息
本集团按不同地区列示的有关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 (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下同) 的信息见下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或购买产品的客户的所在地进行划分的。非流动资产是按照资产实物所在地 (对于固定资产而言) 或被分配到相关业务的所在地(对无形资产和商誉而言) 或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 国家或地区 | 对外交易收入总额 | 非流动资产总额 (注) | ||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
| 来源于中国大陆境内 | 13,349,536,148.21 | 8,423,442,562.14 | 3,801,838,290.55 | 2,488,029,397.66 |
| 来源于中国大陆境外 | 7,928,340,518.74 | 5,772,366,061.14 | 301,162,961.14 | 307,264,589.04 |
| 合计 | 21,277,876,666.95 | 14,195,808,623.28 | 4,103,001,251.69 | 2,795,293,98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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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按资产所在地划分的非流动资产未包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
(2) 主要客户
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来自各单一客户的收入均低于本集团总收入的10% 。
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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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2025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 (1)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23,858.60 | ? |
| (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138,838.66 | ? |
| (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6,744,696.77 | ? |
| (4)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60,719,157.11 | ? |
| (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5,079,816.54) | ? |
| (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382,115.21) | ? |
| ? | 小计 | 27,564,619.39 | ? |
| (7) | 所得税影响额 | (5,313,868.97) | ? |
| (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 (663,777.46) | ? |
| ? | 合计 | 21,586,972.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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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 (1) - (6) 项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十八、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 以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08 | 24.72 | 23.1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 25.76 | 24.41 | 2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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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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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详见附注五、54。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 ? | 2025年 | 2024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1,758,171,535.84 | 1,084,126,917.88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1,586,972.96 | 21,884,200.4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1,736,584,562.88 | 1,062,242,717.43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1,132,111.00 | 70,782,71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 / 股) | 24.41 |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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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详见附注五、54。
(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稀释) 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稀释) 计算:
| ? | 2025年 | 2024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稀释) | 1,758,171,535.84 | 1,084,126,917.88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1,586,972.96 | 21,884,200.4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稀释) | 1,736,584,562.88 | 1,062,242,717.43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稀释) | 75,832,550.00 | 79,342,572.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元 / 股) | 22.90 | 1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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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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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 ? | 2025年 | 2024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1,758,171,535.84 | 1,084,126,917.88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 | 6,741,082,925.39 | 5,676,500,349.8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08% | 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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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 ? | 2025年 | 2024年 |
| 年初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 | 6,156,282,149.13 | 5,456,715,304.00 |
| 本年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 879,085,767.92 | 542,063,458.94 |
| 发行股份的影响 | 45,809,997.52 | 10,338,236.73 |
| 回购股份的影响 | - | (268,337,782.91) |
| 现金分红的影响 | (450,370,001.40) | (112,368,142.19) |
| 股份支付的影响 | 115,291,933.62 | 69,229,534.93 |
| 本年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12,934,171.57 | (21,140,259.66) |
| 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资本的影响 | (20,521,717.70) | - |
|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 2,570,624.73 | - |
| 年末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 | 6,741,082,925.39 | 5,676,500,34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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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 ? | 2025年 | 2024年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1,736,584,562.88 | 1,062,242,717.43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 | 6,741,082,925.39 | 5,676,500,349.8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76% | 1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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