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688819)_公司公告_天能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_佟成生(已离任)

时间:

天能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_佟成生(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佟成生作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在任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阿米巴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0360.SH)独立董事、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196.SH)独立董事、上海白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201.SH)独立董事、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0777.SZ)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2025年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本人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佟成生222002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此外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全程参与上述会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议召开前,本人通过与管理层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会议期间,针对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关键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结合自身在会计学领域的专业积累,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就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通过积极参与决策过程,本人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促进科学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审议结果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03/171、《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全部通过
5、《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2、《关于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资料的议案》 13、《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03/171、《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一请全体回避表决 议案二通过

此外,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并通过会谈、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就相关重要事项积极征求我们的意见、听取我们的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改进,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在任期间,本人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机会,充分倾听与会中小股东的意见及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履职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8年起受聘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新财务负责人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天任先生、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杨建芬女士、李明钧先生、胡敏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敏先生、董月英女士、娄祝坤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本人始终保持独立性,审慎、客观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运作与重要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推动公司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与治理效能。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独立董事职务现已离任。衷心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任职期间给予我的信任与支持。未来,期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以优秀的业绩回馈广大股东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佟成生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