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刘建德先生外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宗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刘建德先生因被实施留置而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也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面核查了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三)《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行动方案的践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5-070)。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重新签署租赁合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暨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事项,系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重新签署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53.86元/股(含)上调整为
元/股(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