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7证券简称:博拓生物公告编号:2025-038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发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经完成结项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经审慎决定,公司拟将已结项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646.30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6,646.3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下发《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667股,发行价格为34.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21,333,344.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1,964,124.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2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1]681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拓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实际已投入金额 | 项目状态 |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含孳息) |
| 1 | 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 | 31,627.80 | 25,419.99 | 10,429.32 | 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相应账户 | 16,646.30 |
| 2 | 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442.05 | 38,442.05 | 15,401.24 | 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相应账户 | 26,061.21 |
| 3 | 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 5,055.75 | 3,700.44 | 3,700.44 | 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流 | - |
| 4 | 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14,019.13 | - | - | 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含孳息)用途:6,000万元用于投资于“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其余资金已永久补流 | - |
| 5 | 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 | 不适用 | 6,000.00 | 436.51 | 尚在建设中,建设期三年 | 5,643.94 |
| 合计 | 89,144.73 | 73,562.48 | 29,967.51 | - | 48,351.45 | |
注: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1,627.80万元调整至25,419.99万元。
三、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已经到达设计产能目标,可满足弹性生产需求,同意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056.84万元继续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前述“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共计投入10,429.32万元,用于生产车间与仓库的改造装修、购置性能先进的生产和配套辅助设备以及招募并培训相关生产与管理人员。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具体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剩余募集资金 |
| 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 | 25,419.99 | 10,429.32 | 1,655.63 | 16,646.30 |
注:资金专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主要原因
1、“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由于从项目设计到实施过程,通过采取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生产工艺以及调整生产组织方式等措施,大大节省了改扩建费用、部分设备采购费用以及生产人员成本投入费用;
2、项目中原预测传染病检测系列和药物滥用(毒品)检测系列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8.24%、45.74%,预计2024年合计达到2.5亿人份/年,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常规检测试剂产品受到挤压销售萎缩;新冠疫情结束后,全球经济缓慢复苏,海外市场医疗公共财政支出收紧,项目招投标放缓,传染病检测和药物滥用(毒品)检测增速不及预期。此外,公司新增时间分辨荧光定量检测产品和核酸分子检测产品产能原预计4010万人份/年,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部分检测新产品的研发方向,导致新增产品产能减少。因此,该项目的相关设备和生产人员投入大幅减少,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实际需要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建设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产生了募集资金节余;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结项募投项目自结项以来产生的效益“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自结项以来,2023年、2024年、2025年上半年分别实现效益4,710.53万元、11,206.82万元、1,391.98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未达效益主要原因请见本公告“三、结项募投项目情况”之“(二)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主要原因”第二条。
(四)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结项募投项目自结项以来,公司将节余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以待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再实施。现基于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前述募投项目已经完成结项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经审慎决定,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6,646.30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四、本次使用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已经完成结项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首发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和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
本次首发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首发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