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57公司简称:胜科纳米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李晓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凯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368,640.19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904,456.16元(未经审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3,311,4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5,574.3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4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5
第五节重要事项 ...... 37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八节财务报告 ...... 75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胜科纳米 | 指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 丰年君和 | 指 | 宁波丰年荣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江苏鸢翔 | 指 | 江苏鸢翔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 深圳高捷 | 指 | 深圳市高捷金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苏州禾芯 | 指 | 苏州禾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苏纳同合 | 指 | 苏州纳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纳同合纳米技术应用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永鑫融畅 | 指 | 苏州永鑫方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苏州永鑫融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泰达恒鼎 | 指 | 天津泰达恒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德开元泰 | 指 | 苏州德开元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 苏州胜盈 | 指 | 苏州胜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宁波胜诺 | 指 | 宁波胜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南通嘉鑫 | 指 | 南通嘉鑫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经控晟锋 | 指 | 青岛经控晟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永鑫开拓 | 指 | 苏州永鑫开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毅达服务业 | 指 | 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博雅君子兰 | 指 | 苏州君子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博雅君子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元禾重元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胜科纳米家园1号 | 指 | 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胜科纳米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公司股东 |
| 毅达宁海 | 指 | 江苏高投毅达宁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毅达苏州 | 指 | 苏州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永鑫融慧 | 指 | 苏州永鑫融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华泰创新 | 指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 海通新能源 | 指 | 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 国科鼎智 | 指 | 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科鼎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同合智芯 | 指 | 苏州同合智芯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丰年鑫祥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鑫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福建胜科 | 指 | 胜科纳米(福建)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南京胜科 | 指 | 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深圳胜科 | 指 | 胜科纳米(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如无特别说明) |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 本报告期、报告期、本期、本半年度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 上年同期、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本半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胜科纳米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WintechNano(Suzhou)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intechNano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晓旻 |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5年6月25日由“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09栋507室”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23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wintech-nano.com/ |
| 电子信箱 | IR@wintech-nano.com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中国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主要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周秋月 | 吴萍 |
| 联系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 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
| 电话 | 0512-62800787 | 0512-62800787 |
| 传真 | 0512-62800007 | 0512-62800007 |
| 电子信箱 | IR@wintech-nano.com | IR@wintech-nano.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中国日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s://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中国江苏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胜科纳米 | 688757 | 无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39,240,166.81 | 185,417,962.35 | 29.03 |
| 利润总额 | 31,514,304.95 | 33,278,035.47 | -5.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368,640.19 | 29,932,239.95 | 11.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523,990.99 | 26,489,901.14 | 19.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121,043.34 | 97,221,306.35 | -10.3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79,411,095.57 | 605,965,950.39 | 45.13 |
| 总资产 | 1,681,131,361.53 | 1,492,105,289.02 | 12.6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8 | 12.5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8 | 12.5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7 | 14.2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2 | 5.57 | 减少1.2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8 | 4.93 | 减少0.85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27 | 11.62 | 减少0.3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9.03%,主要系下游半导体分析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资源且公司分析产能较上年同期进一步扩充,推动了业务及收入规模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45.13%,主要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50%、12.50%、14.29%,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有所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1,876.1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00,249.9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31,918.8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17.0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8,252.55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0,236.2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844,649.2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34,864,568.38 | 31,842,767.61 | 9.49 |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服务,为半导体产业链客户提供失效分析、材料分析、可靠性分析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检测服务(M7452)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M6560)。
1、所属行业发展情况近年来,在全球半导体产业整体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产品制造过程的低容错率与技术方法的更新迭代助推着半导体检测分析需求的增长。同时,随着半导体产业专业化分工趋势的加深,检测分析这一产业链重要环节也逐步分化为独立产业。在专业化分工的发展浪潮下,凭借更强的专业性、更高的检测效率、更中立客观的测试结果,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行业得到蓬勃发展,半导体产业链的国产化趋势也为国内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市场提供了发展契机。
受人工智能、智能驾驶、5G通信、物联网等新技术快速发展的影响,全球半导体行业在经历周期性调整后显现复苏,根据WSTS发布的数据,2025年上半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达到3,460亿美元,同比增长18.9%,增长主要得益于逻辑芯片、存储芯片、传感器等领域的强劲需求。在下游半导体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检测分析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张,芯片性能与能效要求的提升将不断推动半导体技术的迭代,这也将催生大量的检测分析需求,尤其是在先进制程等领域的高端检测需求将持续提升。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在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市场的业务体量已处于国内前列,从总体收入规模来看,公司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1,508.95万元,其中境内主营业务销售规模为36,441.69万元,具备行业内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尤其是在技术难度更高的失效分析、材料分析领域,公司占据更高的市场份额。
根据QYResearch的数据估算,2024年我国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领域失效分析及材料分析市场规模合计约为47.47亿元,公司2024年度在失效分析及材料分析领域的国内收入合计达到
3.53亿元,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7.44%。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在公司主要聚焦的失效分析以及材料分析领域,公司业务份额相对较高,特别是在失效分析业务领域,公司销售收入规模领先于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凭借多元化的检测分析项目与精准的诊断能力,检测服务能力逐步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市场地位持续提升。公司在客户规模、技术能力、市场区位等方面,均已形成了较强的综合市场竞争力,市场地位较为突出,已发展成为我国最具影响力的第三方半导体检测分析实验室之一。
在半导体行业垂直分工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公司创造性地提出了“Labless”理念,Labless是
Lab(实验室)与Less(无,没有)的组合,是“无自建实验室”的运作模式,在现阶段半导体产业发展中也涵盖了“轻实验室”模式(Lab-Lite),即无需购置大量检测分析实验设备而主要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与厂内自建实验室InHouseLab模式相对。Labless模式下的半导体第三方检测机构可以解决厂内实验室建立及维护成本高、分析技术迭代受阻、专业人才流失等问题,具有经济性、专业性、时效性等特点,近年来逐步被市场认可。公司围绕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Labless的理念,凭借多元化的检测分析项目与专业精准的诊断能力,为半导体设计、材料、制造、封测、设备厂商提供第三方检测分析服务,近年来逐步跻身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行业前列。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公司是行业内知名的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室,主要服务于半导体客户的研发环节,可以为半导体全产业链客户提供样品失效分析、材料分析、可靠性分析等专业、高效的检测实验。半导体检测分析是半导体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检测分析实验有助于加速客户研发进程、提升产品性能指标及良品率,在半导体技术发展、工艺演进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公司通过专业精准的检测分析服务,判断客户产品设计或工艺中的缺陷,助力客户提升产品良率与性能,成为半导体领域产品研发和品质监控的关键技术支撑平台,承担辅助客户研发的重要角色。凭借多元化的检测分析项目与专业精准的诊断能力,公司可以协助客户解决产品开发、工艺改良等方面的疑难杂症,被形象地喻为“芯片全科医院”。
公司深耕半导体检测分析行业多年,检测分析实验覆盖范围广泛全面,掌握的检测分析技术应用于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光器件、传感器、显示面板等众多领域,客户类型覆盖芯片设计、晶圆代工、封装测试、IDM、原材料、设备厂商、模组及终端应用等半导体全产业链。通过精准可靠的检测技术、全面多元的测试项目、高效及时的响应速度、有效完善的研发体系、优质丰富的客户资源以及布局合理的营销服务网络,公司在半导体检测领域形成了突出的品牌效应,目前已累计服务全球客户2,000余家。
2、主要产品
目前公司的检测分析实验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 类型 | 主要分析实验内容 | 主要分析实验项目类别 | 典型分析实验项目 |
| 失效分析 | 主要指通过实验分析手段确定元器件既有的失效现象的原因及失效机理,或判断可能存在的失效情况;公司提供的失效分析实验除为探究样品失效原因的检测分析外,还包括为发现潜在失效问题、确保工艺稳定实施的破坏性 | 无损检测分析 | 超高分辨率光学检测分析、超声波扫描检测分析、常规X射线无损检测分析、纳米CT无损检测分析等 |
| 电性检测分析 | 电流-电压曲线特性测量、晶体管级电性参数测量、红外热成像显微检测、微光光电成像分析、红外激光故障激发失效定位分析等 |
| 类型 | 主要分析实验内容 | 主要分析实验项目类别 | 典型分析实验项目 |
| 物理分析(DPA);针对具体的失效分析案件,公司通常根据样品特点及客户需求进行检测分析方案设计,除综合运用多类型失效分析检测项目外,还可能结合材料分析检测项目,最终为客户呈现该案件的检测分析结果 | 物性检测分析 | 样品制备包括开封制样、去层制样、研磨制样、聚焦离子束制样加工等;样品检测分析包括扫描电子显微形貌成像分析、芯片线路修改、材料分析等 | |
| 材料分析 | 主要指通过实验分析手段对样品进行材料成分及结构的分析,实现对样品的结构组织分布、元素比例构成、污染物情况等的深入分析判断 | 表面分析 | X光电子成分及价态分析、原子力表面形貌分析、飞行时间二次离子质谱分析、动态二次离子质谱分析、傅里叶有机物光谱分析等 |
| 微区结构成分分析 | 透射电镜微观结构表征等 | ||
| 可靠性分析 | 考察特定实验条件下产品的寿命特征、环境适应能力等,确定特定条件下产品的可靠性水平 | 环境测试 | 高低温冲击试验、高加速寿命试验、高低温湿热试验、高温存储试验、高温烘烤实验等 |
| 老化测试 | 高温工作寿命试验、低温工作寿命试验、高温高湿反向偏压老化试验、高温反向偏压老化试验、高温栅极偏压老化试验等 | ||
| 静电测试 | 传输线脉冲静电测试、人体放电模式静电测试、组件充电模式静电测试等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及实验室多点布局模式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服务,主要服务于半导体客户的研发环节,具体包括样品失效分析、材料分析及可靠性分析等检测实验,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第三方检测分析服务实现收入和利润。
公司目前在苏州、南京、福建泉州、深圳、青岛、北京等地多点布局实验室。多地布局的业务模式符合行业惯例,公司目前多点建设实验室的业务模式是基于公司总体战略布局、重点客户服务需求,按照行业惯例做出的经营决策。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分析仪器、实验耗材以及委托检测服务等。分析仪器主要为开展检测分析的专用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则通常包括离子源等设备配件、化学试剂、砂纸、载治具等,用于辅助完成检测分析。公司对外采购委托检测服务,主要系在出现临时性设备检测产能紧缺或面对少量超出自身检测能力范围的检测项目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完成部分检测项目。
公司严格遵守《采购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采购活动一般由业务部门首先提交需求,并向采购部报送采购申请单。采购部在获取业务部门采购需求后,进行供应商准入调查,随后采购部结合市场报价确定最终供应商。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公司按照合同管理制度,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3、服务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实行订单式生产。公司根据样品情况及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的检测分析方案设计,并按照测试方案对样品进行检测,最终向客户发送检测结果报告。公司建立了多维度的生产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重点关注测试质量与效率,并根据达成情况不断调整、优化生产过程,确保公司测试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直接面向客户提供服务。公司通过自身积累的半导体产业链先进检测技术与分析经验,以专业高效的检测分析能力为基础,实现客户营销,并深度挖掘客户各阶段的检测分析需求,为客户定制检测分析方案,随时响应客户检测需求。
公司目前已建立一支营销能力强、专业经验丰富的市场销售团队,通过直接洽谈、客户引荐、会议论坛等方式获取资源,公司客户已覆盖全国各地以及东南亚等国外地区。公司已制定《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各客户建立基本信息表,就客户的需求变动随时进行跟进。在销售定价方面,公司销售人员以公司内部制定的各类测试服务收费标准作为参考,与客户协商确定订单价格。同时,公司综合客户付款方式、资金实力、信誉状况、合作情况等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期。
5、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研发部门,下设方案设计部、工艺研发部、前沿技术部以及智能数据部四个研发小组,并按照《研发管理制度》等规范要求进行研发流程管理。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以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持续开展研发创新活动。
6、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受国家政策法规、检测分析市场竞争情况、半导体检测分析技术迭代、下游半导体行业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上述因素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24.02万元,同比增长29.03%,其中:失效分析服务收入15,319.92万元,同比增长25.08%;材料分析服务收入7,936.66万元,同比增长38.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6.86万元,同比增长1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52.40万元,同比增长19.00%。
1、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随着5G、AI等众多应用的涌现,半导体产品功能复杂度、系统集成度爆发式增长,且当芯片与系统、软件等环境融合时,各种应用模式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则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近年来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等趋势的快速发展,对芯片安全性、可靠性的要求愈加严苛,下游终端市场的发展给公司带来了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尤其在AI领域,随着AI技术的发展、半导体国产化进程的持续深化,包括CPU、GPU在内的逻辑芯片以及存储芯片等将实现快速发展,其他类型的模拟芯片、射频芯片等也将迎来市场需求回升,公司相应的芯片检测分析需求将不断提升。同时,AI产业将推动半导体技术朝着先进制程、先进封装等领域持续迭代,半导体企业在制造工艺、材料运用等将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公司相关可靠性分析、材料分析、失效分析需求有望持续增长。此外,AI服务器对于高频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高集成度、复杂互连结构以及高效散热有着极高要求,促使高端HDI板(高密度互连板)用量显著增加,公司能够针对HDI板进行全方位、高精度的分析检测,未来公司的PCB分析检测业务有望迎来更多机遇。
5G技术的不断深入,推动了物联网、智能汽车等产业的发展,未来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光电器件等的检测分析需求有望持续增长。而随着汽车电子的广泛应用和智能化程度的提高,汽车行业对车规芯片可靠性的要求逐步提升完善,车规级芯片分析也成为未来重点发展方向,公司针对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布局,未来车规级芯片可靠性分析业务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根据中国半导体协会数据,2027年我国半导体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分析市场空间有望达到180-200亿元,在半导体行业整体技术快速迭代的发展过程中,半导体检测分析的需求增速将超过半导体行业整体市场增速。半导体行业整体景气度的提升,显著地推升半导体检测分析需求的爆发。
2、深厚的技术积累及技术创新
公司深耕半导体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分析市场,并长期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目前已在失效分析、材料分析、可靠性分析等检测业务领域形成了电性测试及光热点探测失效定位技术、高分辨率透射电镜成像结构检测分析技术、晶体管级纳米探针分析技术、高精度材料表面微区检测分析技术等核心技术,掌握包括低温原子沉积硬质保护膜制备技术、超声波制备技术等在内的一系列样品制备技术,并拥有领先的定制化检测分析方案设计能力,针对包括水汽入侵、超微裂纹、硅晶体缺陷等典型检测分析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高效精准的检测分析实验。
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及迭代,公司在发展历史中成功构筑了五代产线概念:(1)公司创立之初,创始人凭借先进的芯片线路修改技术成功开拓初始市场并逐步发展壮大;(2)第二代检测分析产线是在2007年左右,公司推出扫描电镜和截面工艺表征技术,助力消费电子产品的验证;(3)第三代检测分析产线是在2018年左右,公司推出透射电镜工艺监控与验证技术,主要为半导体客户提供工艺验证;(4)第四代检测分析产线是在2024年左右,公司的纳米探针电路验证技术进一步成熟,成为大陆地区首家拥有晶体管级纳米探针分析技术能力的商业化实验室,可以为晶圆厂和芯片设计公司等电路验证提供服务;(5)目前,公司第五代检测分析产线正在研发中,预计
明后年推出,实际时间可能因研发进度、市场环境等因素调整。报告期内,公司第三代产线展现出强劲的创收韧性,为公司创造了稳定的收入来源;第四代产线创收能力呈现强劲增长态势,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
目前公司已在各类型集成电路、光芯片、分立器件、传感器、显示面板、汽车电子等多个领域积累检测分析技术,具备全产业链的分析能力,并已通过ISO9001国际品质管理认证、ISO17025国际实验室质量认证、CMA中国计量认证和CNAS实验室资质认定,检测资质齐全。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对研发费用的投入,进一步提升检测分析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检测分析服务。
3、公司总部中心及各子公司实验室陆续投产,现有产能充足
2025年3月,公司总部中心投入使用,公司产能水平得到提升。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将进一步夯实并提升总部实验室检测分析能力。
为满足客户的时效性要求,提升服务效率与响应速度,近年来公司在苏州、新加坡实验室的基础上,新建南京、福建、深圳、青岛、北京实验室。2021年南京子公司、福建子公司已正式投入运营;2024年深圳子公司、青岛子公司已正式投入运营;2025年6月,北京实验室基本完成建设,分析仪器正陆续进行调试。目前,公司已经基本实现国内多点布局,服务能力可辐射长三角、珠三角及全国市场,公司的客户群体和产能得到进一步扩充。随着新建子公司实验室陆续获得客户认证,子公司的检测分析业务有望实现增长,为公司整体的营业收入贡献增量。
4、Labless模式逐渐成为市场发展趋势,公司有望迎来更多发展机遇
公司创造性地提出了“Labless”理念,即半导体企业将失效分析等检测分析工作更多地交由专业第三方实验室执行的模式。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室通过大规模集中性的设备投资、建立高水平的技术团队,为大量半导体厂商提供复杂应用场景下更加专业的检测分析服务,同时有效地降低了半导体厂商在检测分析的成本,并凭借其规模的测试服务积累的丰富经验,有效地帮助客户缩短研发周期。此外,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室对于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封装过程中潜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地给出中立、公正的反馈,提出专业的建议。因此,在半导体行业垂直分工不断加深的背景下,Labless模式凭借经济性、专业性、时效性等特点,已逐步受到市场认可并将引领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室迎来更大的市场增量空间。作为Labless模式的提出者和推动者,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有望迎来更多发展机遇。
5、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客户资源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巩固在半导体失效分析、材料分析领域的优势,市场知名度进一步提升。目前公司已累计服务全球客户2,000余家,客户类型覆盖半导体领域全产业链,主要包括原材料、芯片设计、制造、封装、设备等厂商,以及科研机构及院校等客户群体。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在现有客户群体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客户,进一步丰富公司的客户群体。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公司致力于为半导体产业链提供专业高效的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主要服务于半导体客户的研发环节,提供样品失效分析、材料分析与可靠性分析等检测实验。公司通过专业精准的检测分析实验,判断客户产品设计或工艺中的缺陷,助力客户提升产品良率与性能,成为半导体领域产品研发和品质监控的关键技术支撑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24.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6.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 项目 | 本报告期收入(万元)(1-6月) | 上年同期收入(万元)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失效分析 | 15,319.92 | 12,248.33 | 25.08% |
| 材料分析 | 7,936.66 | 5,742.26 | 38.21% |
| 可靠性分析 | 628.20 | 539.88 | 16.36% |
| 其他 | 39.23 | 11.33 | 246.36% |
| 合计 | 23,924.02 | 18,541.80 | 29.03% |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举措
1、深度聚焦Labless模式,持续推进公司作为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室的市场认可度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半导体检测分析领域,通过“专业化分工+全球化布局”的运营策略,逐步成长为业内知名的覆盖半导体全产业链的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室。相较Fabless模式,公司创造性地提出了“Labless”的商业理念。Labless模式是半导体产业在辅助研发领域里一个新的分化,可以协助半导体企业迈过长期以来在半导体分析服务的高额投入的硬件壁垒与检测分析人才壁垒,加速半导体技术的更新迭代,聚焦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公司作为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室,深度践行Labless模式,报告期内继续以专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全面多样的检测实验内容、精准高效的测试结果呈现、细分领域的经验积累、中立公正的客观立场,为半导体设计、材料、制造、封测、设备厂商提供第三方检测分析服务,解决了半导体厂内实验室建立及维护成本高、分析技术迭代受阻、专业人才流失等问题,承担提供专业性辅助研发的角色,助力半导体产业持续发展。目前,公司累计服务全球客户2,000余家,其中包括众多半导体产业链龙头企业,公司在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市场的业务体量已处于国内前列,具备行业内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
2、持续巩固公司在失效分析、材料分析领域形成的领先优势
公司在半导体失效分析、材料分析等检测业务领域深耕多年,目前已在失效分析、材料分析、可靠性分析等领域形成了电性测试及失效定位技术、高分辨率透射电镜成像结构检测分析技术、晶体管级纳米探针分析技术、高精度材料表面微区检测分析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公司依托核心
技术提供的检测分析服务可满足下游客户不同产品、不同工艺的分析需求,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特别是在失效分析、材料分析领域相对领先。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巩固在失效分析、材料分析领域形成的领先优势,半导体失效分析业务收入为15,319.92万元,同比增长25.08%;半导体材料分析业务收入为7,936.66万元,同比增长38.21%。
同时,随着工艺节点不断微缩、产品性能要求持续提升,以及半导体设备国产化发展以及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的大背景下,公司提供的分析实验更多地聚焦先进工艺,其中对先进制程的覆盖能力可以达到3nm,处于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先进制程(28nm及以下制程)、高端特色工艺(高性能模拟芯片、高集成度射频芯片、高容量内存芯片、高密度光电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等)、先进封装(混合键合、晶圆级封装、2.5D封装、3D封装、系统级封装等)、先进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大硅片、光刻胶)等先进工艺领域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74%,先进工艺的收入占比较高。
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检测分析服务能力
公司紧跟半导体产业下游技术发展,持续进行前沿分析技术研发,围绕先进制程、先进封装等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目前公司已开发针对先进制程芯片失效定位的晶体管级纳米探针分析技术,持续完善透射电镜微观结构表征分析能力以适应纳米级别的结构观测需求。随着半导体技术向纳米及原子尺度发展,公司已针对球差透射电镜分析技术进行深入研发,旨在通过该技术的超高空间超高能量分辨率,为客户呈现新型半导体产品的原子结构与物理特性,通过快速迭代的研发创新以适应下游客户的技术变革。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2,695.91万元,同比增长25.09%。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在检测分析技术、测试样品制备、测试治具改造等方面形成了20余项核心技术,总结形成针对特定分析技能的作业指导书(SOP)200余项,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70余项检测项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认可的20余项检测项目。2020年以来公司部分研发项目成果在国际会议及期刊杂志上发表相关论文60余篇,或已申请相关专利,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累计取得5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0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并已取得软件著作权14项。
4、战略性多点布局实验室,助力公司业务的持续拓展
公司在苏州总部实验室多年运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产能现状与市场需求空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子公司,多点布局实验室,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检测分析服务。近年来,随着南京、福建、深圳、青岛实验室的投入运营,北京实验室也已基本完成建设、分析仪器正陆续进行调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实验室现有产能充足,服务能力可以辐射长三角、珠三角及全国市场,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拓展。
同时,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高效运营,公司实施集团数字化及智能化管理,自主开发了实验室管理系统,旨在构建一个以数据驱动为核心、高效协同的现代化运营管理体系。目前,公司的数字化管理系统可以实时覆盖公司及子公司全链条实验室运营情况,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了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5、推动建立第三方分析测试服务机构的市场评价体系,促进全产业链的协同创新公司自2023年以来,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半导体第三方分析检测生态圈战略大会(SPATE),吸引产业链覆盖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设备材料、封装测试、分析检测实验室等领域的400余家国内外企业的近千名嘉宾参与,共探行业发展新趋势及生态协同发展新路径,共同链接与培育具有韧性和可持续的半导体创新生态。随着Labless商业模式的发展,第三方实验室的技术领先、立场客观、信息安全等要素格外重要,公司积极呼吁业界尽快制定第三方分析测试服务机构的评价体系,引导从业者聚焦市场增量和人才增量,以更高质量、更高附加值的服务赋能客户群体,从而创造出更大的市场需求,完善行业标准,推动全产业链生态的构建与技术能力的提升,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6、境外业务收入保持增长,国内外业务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境外收入2,651.90万元,同比增长14.13%。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子公司新加坡胜科的销售收入,新加坡胜科设立于东南亚半导体产业重地新加坡,置身于半导体设计、制造与封测的成熟产业链环境中,新加坡胜科可接触到行业更多前沿设计工艺、制造工艺,并可与在新加坡设厂的全球芯片巨头、全球领先半导体设备厂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国内外业务的协同发展。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Labless模式创新优势与Fabless的发展路径类似,Labless模式是专业化分工的产物。公司创造性地提出了Labless模式,其本质是将厂内实验室承担的分析测试及部分研发职能独立出来,委托给第三方进行检测,可以协助半导体企业迈过长期以来在半导体分析服务的高额投入的硬件壁垒与检测分析人才壁垒,加速半导体技术的更新迭代,聚焦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公司作为Labless模式下的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机构,依托先进检测技术、顶尖分析人才、领先研发能力、检测中立客观等优势,为半导体设计、材料、制造、封测、设备厂商提供第三方检测分析服务,解决半导体厂内实验室建立及维护成本高、分析技术迭代受阻、专业人才流失等问题。作为Labless模式的提出者和推动者,公司未来有望迎来更多发展机遇。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多年来深耕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市场,并长期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已在失效分析、材料分析、可靠性分析等领域形成了高分辨率透射电镜成像结构检测分析技术、晶体管级纳米探针分析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高效精准的检测分析实验。公司分析能力更多地聚焦先进工艺,先进制程的覆盖能力可以达到3nm,处于行业前列。持续的技术创新推动公司检测分析技术不断迭代,报告期内,公司透射电镜工艺监控与验证的第三代产线及纳米探针电路验证的第四代产线贡献了公司最主要的营收来源,技术创新的商业价值得到充分验证。
目前公司在集成电路、光芯片、分立器件、传感器、显示面板、汽车电子等多个领域具备全产业链分析能力,并已通过ISO9001、ISO17025、CMA和CNAS资质认定,获得CNAS、CMA等权威认可的检测分析项目数量与同行业相比较为靠前,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公司先后建立苏州市半导体芯片分析测试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半导体芯片分析测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获得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称号,在研发领域持续加大投入,拥有快速迭代的研发能力,并通过持续研发形成一系列研发成果,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3、行业地位优势
公司深耕半导体检测分析行业多年,业务主要聚焦于失效分析、材料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失效分析、材料分析业务的收入占比均超过95%,领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时,公司也建立了可靠性分析服务的能力。从收入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来看,公司在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市场的业务体量已处于国内前列,具备行业内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1,508.95万元,业务规模在头部企业中较为靠前。在公司聚焦的技术难度较高的失效分析及材料分析领域,特别是在失效分析业务领域,公司销售收入规模领先于主要竞争对手,具有良好的行业地位。
4、市场认可优势
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公司已在行业内树立较强的品牌效应,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报告,公司是国内第三方实验室头部企业,是快速发展的专业半导体第三方实验室。目前公司已累计服务全球客户2,000余家,客户类型覆盖半导体领域全产业链,主要包括原材料、芯片设计、制造、封装、设备等厂商,以及科研机构及院校等客户群体。凭借业内领先的分析实验能力,公司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获评客户“优秀质量专项奖”及“最佳协同奖”,公司亦是亚太地区首家获得赛灵思官网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室。此外,公司与赛默飞、日立、卡尔蔡司、牛津等全球知名仪器分析供应商建立了稳定深厚的合作关系,发表的学术论文还被国际科学仪器巨头CAMECA选为应用范文,具有良好的市场认可度。
5、国际化优势
公司目前在中国与新加坡均设有实验室,而大部分国内竞争对手的业务布局均位于境内,公司在服务国内重点客户的同时,也同部分国际巨头长期合作,与国内竞争对手相比拥有独特的国际化优势。公司海外分支机构设立于东南亚半导体产业重地新加坡,置身于半导体设计、制造与封测的成熟产业链环境中,可接触到行业更多前沿设计工艺、制造工艺,并与在新加坡设厂的全
球芯片巨头、全球领先半导体设备厂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相较于大陆企业,公司的国际化特点可享有承接半导体国际巨头企业订单的优势,可一定程度缓解未来国际贸易不确定性带来的冲击。新加坡同时还拥有全球领先的半导体产业教学环境,公司吸纳新加坡优秀产业技术人才,可保障公司检测分析技术的持续领先,中新团队技术融合实现母子公司的协同进步。
6、人才优势
独立第三方半导体检测机构对人才的综合能力要求极高,需要相关技术人员拥有很高的专业素质和长期的经验积累。针对复杂的具体案例,还可能需要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进行“专家会诊”。公司立足于新加坡和苏州两地,与国内外众多顶尖院校与科研机构大学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技术骨干人员多数具有上述顶尖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学习和全球知名半导体制造、代工企业的工作经验,技术实力扎实深厚,涉及的技术领域广泛。公司人才团队学历水平相对较高,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员工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数量占比合计达到71.76%,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保持较高水平,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高达40.91%,为持续研发提供了良好的人才保障。公司注重对半导体分析测试领域的技术人才培养,通过多年的技术积淀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经
验探索,将众多分析测试所涉及的专业技术知识固化,通过产教融合的实践教育模式,为半导体
行业输送实践性技术人才。公司成立半导体学院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就人才培养及交流进行深度合作,2023年公司联合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推出“科技与设计理学硕士”项目,联合培养集成电路设计与失效分析专业硕士研究生,为公司乃至全球半导体行业输送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高学历实践性人才。
7、信息安全优势
信息安全是半导体行业信任基石的“生命线”,是Labless模式健康发展的刚性前提。公司作为独立的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机构,以半导体客户的商业机密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并为此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以确保客户信息安全。同时,公司始终秉持“上不碰设备、下不碰产品”的中立商业底线,专注于为半导体领域全产业链客户提供中立、客观、独立的测试结果,协助客户解决新产品开发、工艺改良等方面的疑难杂症,承担起“芯片全科医院”的重要角色。
8、产业链协同优势
随着Labless模式在半导体行业的深入发展,第三方分析检测实验室的技术能力与战略价值显著提升,正深刻重构半导体研发制造的协作链条与产业价值分布。公司作为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室,自2023年以来,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半导体第三方分析检测生态圈战略大会(SPATE),为产业链上下游包括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设备材料、封装测试、分析检测实验室等领域的数百余家企业搭建了技术交流与人才对接平台,共话半导体行业前沿技术和创新发展、半导体产业生态的协同合作、第三方分析检测服务机构评价体系的构建、实验室智能化系统的应用与发展等,共同探索半导体行业的未来,推动行业生态的构建与技术能力提升。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目前在半导体检测分析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在检测分析技术、测试样品制备、测试治具改造等方面形成了20余项核心技术,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70余项检测项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认可的20余项检测项目,并获得ISO9001国际品质管理认证、ISO17025国际实验室质量认证等。公司业务开展是核心技术、专利以及分析仪器的有机组合。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具有体系化的特点,目前已掌握一系列特定分析方案类技术、以及包括样品制备以及上机观测环节在内的具体执行类技术,各项核心技术充分运用于实际业务开展的各个环节中。针对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公司大部分通过申请专利的形式进行技术保护,部分专利出于专有技术保密等原因通过内部作业操作流程(SOP)开展业务指导。公司对外采购的分析仪器是开展半导体分析实验必要的基础生产工具,但核心技术及专利以分析实验方法为主,并非对外采购仪器设备所附带的,需进行大量研发投入以及长期经验积累才能形成,公司业务开展不依赖于分析仪器。
因此,公司不仅需要购置高端的分析仪器,更需要保持大量研发投入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培养优秀人才队伍、加强经验积累,最终在方案制定、样品制备、上机观测、数据分析等各环节形成自身技术门槛,掌握一系列核心技术及专利。在持续的研发创新以及长期的案件实操积累过程中,公司基于特定失效模式或特定类型样品开发了一系列适当、高效、精准的检测分析方案,并将特定的分析方案提炼为公司特定分析方案类核心技术,主要有水汽入侵重水同位素示踪技术、超微裂纹纳米荧光检测分析技术、半导体芯片焊盘检测分析技术、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开路失效定位分析技术、激光芯片失效分析技术、LED及MicroLED芯片测试及表征技术、基于算法的光学图像识别IMC覆盖率分析技术、第三代半导体PN结漏电失效定位技术、先进封装芯片的破坏性物理分析技术等;而具体执行环节类技术主要为案件具体开展过程中样品制备、上机观测等特定环节的具体技术,主要有高精度研磨抛光制样技术、高精度开封制样技术、芯片精准去层技术、聚焦离子束制样加工技术、低温原子沉积硬质保护膜制备技术、超声波切片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的运用有助于获得更加有效的上机观测结果,并基于分析仪器输出的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公司在上机观测方面掌握的核心技术,主要有高精度无损显微检测分析技术、电性测试及失效定位技术、高解析度电子束扫描成像分析技术、高分辨率透射电镜成像结构检测分析技术、晶体管级纳米探针分析技术、高精度材料表面微区检测分析技术、环境及老化可靠性检测分析技术、模拟静电可靠性测试分析技术等。
公司针对行业与市场发展动态,探索并明确研发方向及检测分析服务拓展路径,建立健全研发体系与研发管理制度,强化检测工艺技术研发与积累,并紧跟前沿技术发展方向,形成上述一系列核心技术。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4 | 先进制程半导体芯片失效分析、材料分析测试服务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稳步推进各项研发项目,并对技术创新成果积极申请专利保护。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40个,实用新型专利15个,软件著作权14个,发表行业期刊论文130余篇。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4 | 3 | 83 | 40 |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18 | 15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 软件著作权 | 6 | 0 | 20 | 14 |
| 其他 | 0 | 0 | 0 | 0 |
| 合计 | 10 | 3 | 121 | 69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6,959,149.43 | 21,551,786.81 | 25.09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研发投入合计 | 26,959,149.43 | 21,551,786.81 | 25.09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27 | 11.62 | 减少0.35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开尔文探针显微镜以及功函数的原理及应用 | 131.00 | 61.27 | 61.27 | 研发阶段 | 建立开尔文探针显微镜的分析能力,同时建立材料表面功函数的测量方法。 | 国际领先 | 针对金焊盘表面质量的标注技术目前尚属于空白,同时探讨针对半导体掺杂局部标准的可能性,可用于失效分析和工艺验证。 |
| 2 | 动态离子质谱分析中氮元素在碳化硅样品检测下限的改善技术研究 | 125.00 | 65.94 | 65.94 | 研发阶段 | 通过优化参数设置进一步改善DSIMS测试中N元素参杂在SiC中的检测下限。 | 行业领先 | 对于SiC中的N元素参杂的精准测量 |
| 3 | 纳米压痕技术在先进材料表征中的应用 | 174.00 | 86.18 | 86.18 | 研发阶段 | 建立通过纳米压痕技术进行薄膜特性的标注,比如断裂韧性,纳米膜层结合力等 | 国际领先 | 用于大量纳米薄膜特性表征,混合焊接技术表征等等,目前国际上缺乏相关的有效表征技术。 |
| 4 | 大数据标注及标记系统方案 | 1,504.00 | 621.14 | 621.14 | 研发阶段 | 拟通过大数据标注及标记,助力实验案件的高效准确分析,提升实验室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 国内领先 | 客制化的实验室管理体系的不断精细化,将会持续大幅度提高胜科纳米的实验室管理效率,强化胜科纳米各部门的竞争力。 |
| 5 | 器件结构和电学特性分析及TCAD验证 | 1,000.00 | 97.69 | 342.72 | 研发阶段 | 通过实测得到工艺器件的内部真实形貌、尺寸、电学特性等信息,将实际得到的信息集成到TCAD器件仿真中的研究,通过实验数据来验证TCAD器件仿真可靠性。 | 国内领先 | 完善5-14nm先进制程芯片的失效分析及表征流程,开发NP诱导芯片失效并探寻失效原因的手法。通过实测数据优化TCAD模型,利用TCAD模型模拟失效位点,指导实际失效样品的失效位点定位。 |
| 6 | 面向先进工艺节点集成 | 450.00 | 22.79 | 165.87 | 研发阶段 | 实现光刻胶粘度、颗粒度、 | 国内领先 | 扩充光刻胶物理参数的表征能 |
| 电路核心器件的同步辐射表征技术及应用 | 接触角和弹性模量等物理参数的表征能力;提供部分DRAM器件样品并对DRAM器件建立基础分析流程,进行失效定位;针对先进节点的DRAM和GAA器件,制定工况下破坏性分析的标准化流程,揭示器件失效机制 | 力,实现对EUV光刻胶、电子束光刻胶等高端光刻胶的专项测试;开发利用FIB制备多种形态、角度、尺寸样品的方法,为Ptychography、BraggPtychography等成像分析提供特殊的测试样品;完善DPA分析标准流程,构建先进工艺节点芯片破坏性分析标准流程。 | ||||||
| 7 | 球差透射电镜中旋进电子衍射取向及应变分析在半导体中的应用 | 221.00 | 43.09 | 151.01 | 研发阶段 | 拟开发相关分析技术,实现晶体信息的快速分析,并实现针对较厚半导体样品的衍射分析,掌握精准有效的样品制备、上机观测等分析方法 | 国际领先 | 球差透射电镜中的旋进电子衍射技术在晶体结构解析、应变分析、半导体材料研究、纳米材料分析以及高取向外延生长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
| 8 | 标准体系建设及技术标准制定 | 257.00 | 97.98 | 97.98 | 研发阶段 | 企业将一方面结合企业实际,按照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要求,加强企业标准化管理,另外一方面,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紧跟技术发展脉络,在先进制程集成电路分析测试领域提出满足行业、企业需求特点的标准提案。同时加强标准的规划、实施,使得企业标准化管理和标准体系的完善性得到提高。 | 行业领先 | 将一部分企业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国家标准等,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话语权;通过企业标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通过标准化作业提升实验室检测效率和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提升品牌形象。 |
| 9 | 深沟槽结构内残留元素分析技术开发 | 266.00 | 101.45 | 101.45 | 研发阶段 | 通过先进样品制备方法同表面分析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创造性的开发一套针对 | 国际领先 | 该方法的开发打破了传统,实现了对高深宽比的孔状结构底部残留元素的定性、定量分析, |
| DRAM深沟槽内残留元素分析的方法,实现对高深宽比的孔状结构底部残留元素的定性、定量分析。 | 确保了胜科在DRAM深沟槽分析技术的绝对领先地位。 | |||||||
| 10 | 图像数据可视化的智能方案 | 219.00 | 83.36 | 83.36 | 研发阶段 | 通过整合Excel函数的强大计算能力和Python编程语言灵活的数据处理特性,构建一个能够快速响应变化、提供实时数据可视化解决方案的平台。 | 国内领先 | 这不仅解决了传统人工统计数据存在的不及时性和不透明性问题,还通过钉钉机器人实现了自动化的信息推送,确保决策者可以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动态。此举有助于提高决策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能为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体验。 |
| 11 | 球差电镜技术在半导体材料研发中的应用 | 246.00 | 93.94 | 93.94 | 研发阶段 | 开发适用于Si基样品的holography测试体系,实现对器件内部微观缺陷的高分辨率三维成像;开发专用图像处理算法,从全息数据中精准提取失效特征信息;建立标准化分析流程。 | 国际领先 | 先进制程的失效分析往往要去对纳米尺度样品的内部缺陷进行分析,目前传统手段无法获得器件内部缺陷的高分辨三维成像,该项目的开发可以为胜科在硅基先进制程样品的失效分析提供技术支撑,提升高端逻辑芯片、存储芯片等的失效分析竞争力。 |
| 12 | 功率器件失效分析新技术开发 | 270.00 | 102.97 | 102.97 | 研发阶段 | 建立功率器件漏极-源极失效分析的方法以及流程,以提高此类分析的成功率。有效的探测及找出功率器件中漏极-源极失效的问题。 | 行业领先 | 该项目可构建标准化的功率器件漏极-源极失效分析体系。能快速定位失效点,提升分析效率与成功率,为胜科提供精准分析依据。助力追溯失效根源,积累失效模式数据库,优化测试方案,强化胜科在功率器件失效分析领域的专业能力与行业影响力。 |
| 13 | 器件在TLP测试诱导下的失效定位 | 357.00 | 135.94 | 135.94 | 研发阶段 | 通过ESD的方法诱导器件失效并用TLP提供失效定位技术支撑,建立一个ESD失效分析学科和方法,提供我们想要了解的信息,以便构建更好的ESD稳健技术、设备、电路和系统,为客户提供测试、分析、问题根源的一站式服务。 | 国内领先 | 该项目应用前景广泛,可助力电子设备提升抗ESD能力,降低产品因ESD失效的风险,提升胜科纳米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等领域的ESD失效测试能力,为客户端产品可靠性保障、研发成本控制及市场竞争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
| 合计 | / | 5,220.00 | 1,613.74 | 2,109.77 | / | / | / | / |
情况说明:1.上表中所列示在研项目为公司预计总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重要项目。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相关项目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和未来一定期限内预计可能发生的研发费用之和,该预计数为公司基于现有研发项目进度进行的预测,但实际投入可能会基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发生变化;以上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10 | 95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78 | 16.75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980.73 | 1,728.06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01 | 18.89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 |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博士研究生 | 11 | 10.00 |
| 硕士研究生 | 34 | 30.91 |
| 本科 | 52 | 47.27 |
| 大专及中专 | 13 | 11.82 |
| 合计 | 110 | 100.00 |
| 年龄结构 |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30及30岁以下 | 37 | 33.64 |
| 31岁至40岁 | 57 | 51.82 |
| 41岁至50岁 | 10 | 9.09 |
| 50岁以上 | 6 | 5.45 |
| 合计 | 110 | 100.00 |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不适用
1.管理风险
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管理层经营决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随着公司总体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导致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半导体产业快速发展,半导体检测与分析需求快速增加,吸引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投资,抢夺市场份额。公司在大陆地区的业务起步时间相对于闳康、赛宝实验室等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机构较晚,公司业务目前处于快速开拓和高速发展过程中,总收入规模较闳康等企业仍有一定差距。同时,半导体第三方分析市场总体呈现市场参与者较多、集中度低的特点,赛宝实验室等国有检测机构较早在电子电器检测分析领域布局,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
苏试试验、华测检测等民营综合性检测机构依托资金实力通过外延并购等方式迅速切入半导体分析领域。行业内还有较多聚焦周边区域的中小型民营半导体第三方实验室,具有就近的本地化服务优势。此外,伴随行业的高速发展,未来可能吸引更多新的进入者参与市场竞争。
因此,未来公司如不能紧跟下游半导体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能力与服务水平、加强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将可能无法保持现有的市场竞争力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会出现客户流失、技术能力下滑、市场份额下降等不利情形,对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半导体产业链的专业化分工的进一步加强,Labless理念应运而生,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成为一个专业化细分行业赛道,Labless模式凭借经济性、专业性、时效性等已逐渐成为市场发展趋势。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数据,2023年我国半导体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分析市场规模已达80亿元,2027年行业市场空间有望达到180-200亿元,行业未来成长性良好。但如未来第三方实验室出现严重的保密信息泄露问题、技术迭代无法匹配客户需求、无法持续保持中立客观性等情况,公司主要客户对Labless理念的接纳程度以及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行业发展将不及预期,公司检测分析业务的开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4.分析仪器依赖进口以及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半导体检测分析业务具有技术要求高、精度要求高、响应速度要求高的特点,我国分析仪器行业起步较晚,特别是半导体行业的分析仪器市场基本为海外厂商垄断,造成了国内半导体检测分析厂商的分析仪器普遍依赖进口的现状。公司与多家全球知名仪器分析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如某个供应商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在市场上选择其他供应商。若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无法进口特定厂商的仪器,同时短期内无替代供应商可提供符合需求的分析仪器,则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目前国际贸易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如因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某些供应商对进口分析仪器的使用进行额外的限制,或因关税变动原因导致公司采购价格大幅增长,则将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24.02万元,同比增长29.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6.86万元,同比增长1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52.40万元,同比增长19.00%。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39,240,166.81 | 185,417,962.35 | 29.03 |
| 营业成本 | 134,749,832.08 | 101,905,041.71 | 32.23 |
| 销售费用 | 7,684,000.40 | 5,519,944.42 | 39.20 |
| 管理费用 | 38,352,599.81 | 22,523,321.30 | 70.28 |
| 财务费用 | 7,402,445.96 | 7,889,307.45 | -6.17 |
| 研发费用 | 26,959,149.43 | 21,551,786.81 | 25.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121,043.34 | 97,221,306.35 | -10.3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790,906.34 | -217,843,284.55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893,770.29 | 51,045,300.98 | 264.1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下游半导体分析市场需求的增长、新客户拓展以及公司分析产能的扩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总部大楼投入使用及新增设备计提折旧影响。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人员薪酬、公司总部大楼折旧费和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对研发费用的投入,进一步提升检测分析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检测分析服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设备搬迁费、上市相关费用较上期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购置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的影响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131,319,745.04 | 7.81 | 112,620,868.69 | 7.55 | 16.60 | 主要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307,271.75 | 1.62 | 314,403.32 | 0.02 | 8,585.43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133,344,758.73 | 7.93 | 102,355,285.46 | 6.86 | 30.28 | 主要系营收规模增加所致 |
| 存货 | 32,835,124.09 | 1.95 | 23,189,875.54 | 1.55 | 41.59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054,850.46 | 2.62 | 24,757,402.58 | 1.66 | 77.95 | 主要系一年内待摊费用、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以及预缴所得税增加所致 |
| 固定资产 | 994,911,185.00 | 59.18 | 582,055,737.64 | 39.01 | 70.93 | 主要系公司总部大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
| 在建工程 | 171,336,124.92 | 10.19 | 523,942,544.20 | 35.11 | -67.30 | |
| 短期借款 | 39,931,033.37 | 2.38 | 49,929,241.13 | 3.35 | -20.02 | 主要系归还一年内贷款所致 |
| 应付账款 | 108,186,972.11 | 6.44 | 153,255,275.70 | 10.27 | -29.41 | 主要系本期结算部分公司总部大楼工程款所致 |
| 长期借款 | 475,019,547.27 | 28.26 | 502,515,909.26 | 33.68 | -5.47 | 主要系提前归还借款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80,418,100.5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78%。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314,403.32 | -1,007,131.57 | 36,000,000.00 | 35,307,271.75 |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4,403.32 | -1,007,131.57 | 28,000,000.00 | 27,307,271.75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 合计 | 314,403.32 | -1,007,131.57 | 36,000,000.00 | 35,307,271.75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 泰州永鑫融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5年6月 | 产业价值投资和投资回报 | 2,000.00 | 800.00 | 800.00 | 有限合伙人 | 4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半导体等相关产业领域 | 0.00 | 0.00 |
| 合计 | / | / | 2,000.00 | 800.00 | 800.00 | / | 40.00 | / | / | / | / | 0.00 | 0.00 |
其他说明无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胜科纳米(福建)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半导体检测分析服务 | 10,000.00 | 12,705.18 | 8,778.52 | 3,140.49 | 516.74 | 387.5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HUAYOUNAN | 董事 | 离任 |
| HUAYOUNAN | 职工代表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HUAYOUNAN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HUAYOUNAN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任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368,640.19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904,456.16元(未经审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3,311,4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5,574.3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4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5%以下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1 | 详见注1 | 是 | 承诺期限详见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注2 | 详见注2 | 是 | 承诺期限详见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详见注3 | 详见注3 | 否 | 承诺期限详见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详见注4 | 详见注4 | 否 | 承诺期限详见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分红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注5 | 详见注5 | 是 | 承诺期限详见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注6 | 详见注6 | 否 | 承诺期限详见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 详见注7 | 否 | 承诺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同业竞争 | 动人 | 承诺,详见注7 | 详见注7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注8 | 详见注8 | 否 | 承诺期限详见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详见注9 | 详见注9 | 否 | 承诺期限详见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全体股东 |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注10 | 详见注10 | 否 | 承诺期限详见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东、江苏鸢翔、苏州禾芯、苏州胜盈、宁波胜诺 | 关于业绩下滑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承诺,详见注11 | 详见注11 | 是 | 承诺期限详见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承诺,详见注12 | 详见注12 | 否 | 承诺期限详见注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详见注13 | 详见注13 | 是 | 承诺期限详见注1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旻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6)本人承诺并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晓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5)本人承诺并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苏州禾芯、苏州胜盈、宁波胜诺、江苏鸢翔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3)本企业承诺并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规则,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机构股东丰年君和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年鑫祥、深圳高捷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及本企业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企业每股投资成本价格和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之孰高者,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3)本企业承诺并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因减持股份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以及本企业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5%的,本企业后续减持依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规则,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机构股东苏纳同合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3)本企业承诺并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规则,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且申报前12个月内入股的机构股东同合智芯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与本企业投资入股发行人完成股东名册更新之日起36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3)本企业承诺并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规则,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且申报前12个月内入股的股东永鑫融畅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与本企业投资入股发行人完成股东名册更新之日起36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承诺并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规则,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持有发行人5%以下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付清太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承诺并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9、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机构股东泰达恒鼎、南通嘉鑫、元禾重元、博雅君子兰、永鑫融慧、国科鼎智、海通新能源、毅达服务业、毅达宁海、毅达苏州、经控晟锋、德开元泰、永鑫开拓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承诺并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规则,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FUCHAO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1、董事、核心技术人员HUAYOUNAN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事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ZHANGXI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3、高级管理人员洪凯、周秋月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4、原监事、核心技术人员乔明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3)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5、原监事牛兴花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3)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6、原董事霍达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事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7、公司原监事邓明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与苏州永鑫融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入股发行人完成股东名册更新之日起36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3)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知晓并详细了解《稳定股价预案》,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的公司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公司将督促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规则,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旻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有权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诺。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3: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次公开发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本公司将按照《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或责令回购决定书的要求回购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的股票,但回购股票范围不包括:①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票;②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证券公司因包销买入的股票;③投资者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发行人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后买入的股票。回购价格以基准价格(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回购,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并按照《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或责令回购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制定回购方案、审议、公告等程序。
(3)如本次公开发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因欺诈发行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上述回购、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并依法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旻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的,且本人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本人将按照《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或责令回购决定书的要求回购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的股票,但回购股票范围不包括:①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票;②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证券公司因包销买入的股票;③投资者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发行人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后买入的股票。回购价格以基准价格(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回购,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并按照《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或责令回购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制定回购方案、审议等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次公开发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因欺诈发行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上述回购、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并依法进行赔偿。
注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业进行,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达产,公司的盈利能力、研发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公司承诺,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相关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旻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日常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注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上市后适用的《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制订了约束措施,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人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本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公司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注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已出具《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中:
①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②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的,回购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具体程序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应相应调整。上述回购实施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公司承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退款、回购新股及赔偿的同时,将积极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按照其相关承诺履行退款、购回股份及赔偿等相关义务。
(5)在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并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规则,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旻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人承诺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人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中:
①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②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的,本人将自行并督促发行人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具体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应相应调整。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
(5)若发行人未履行《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函》中有关回购股份或赔偿损失等义务,发行人可以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本人承诺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且发行人可以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
①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②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如下:
①如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②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下:
①如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②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针对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21〕第0265号《资产评估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天源评报字〔2021〕第0265号《资产评估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21〕第0265号《资产评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7: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旻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经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3)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持续有效之承诺。
(4)本人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5)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得转让,且发行人可以暂扣本人自发行人应获取的分红(金额为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晓东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经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3)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本承诺为持续有效之承诺。
(4)本人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5)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得转让,且发行人可以暂扣本人自发行人应获取的分红(金额为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注8: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企业/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所属关联方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企业/本人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挪用、侵占公司资产或其他资源;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股东,本企业/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4)本企业/本人保证并促使本企业/本人所属关联方遵守上述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企业/本人自愿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6)本企业/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企业/本人应享有的分红(如有)、薪酬及津贴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注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旻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
(2)本人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发行人资金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注10: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公司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该承诺;或者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③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已作出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提出替代性措施;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④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已做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或/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⑤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全体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企业/本人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如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将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在履行相关承诺或相应的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如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如本企业/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并有权扣减本企业/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企业/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⑤如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企业/本人将尽快研究将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注11:关于业绩下滑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旻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东、江苏鸢翔、苏州禾芯、苏州胜盈、宁波胜诺关于业绩下滑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本企业确认,为本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2: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承诺
1、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注13: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1、公司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5月18日受理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根据《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加强IPO企业分红监管有关考虑答记者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指导意见,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审核期间将严格遵守有关意见精神,并保证公司在审期间不进行任何现金分红。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 胜科纳米 | 公司本部 | 福建胜科 | 全资子公司 | 1,213,545.18 | 2022/6/22 | 2022/6/28 | 2025/5/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 胜科纳米 | 公司本部 | 福建胜科 | 全资子公司 | 22,750,000.00 | 2022/6/22 | 2022/6/28 | 2025/5/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 胜科纳米 | 公司本部 | 福建胜科 | 全资子公司 | 11,500,000.00 | 2022/6/22 | 2022/7/27 | 2025/5/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 胜科纳米 | 公司本部 | 福建胜科 | 全资子公司 | 199,000.00 | 2022/6/22 | 2022/7/15 | 2025/5/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 胜科纳米 | 公司本部 | 福建胜科 | 全资子公司 | 5,750,000.00 | 2022/6/22 | 2022/8/11 | 2025/5/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 胜科纳米 | 公司本部 | 福建胜科 | 全资子公司 | 20,917,780.53 | 2021/9/9 | 2024/9/27 | 2026/9/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 胜科纳米 | 公司本部 | 南京胜科 | 全资子公司 | 7,314,965.00 | 2021/9/9 | 2023/7/27 | 2027/7/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 胜科纳米 | 公司本部 | 南京胜科 | 全资子公司 | 12,339,279.29 | 2021/9/9 | 2024/9/27 | 2026/9/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 胜科纳米 | 公司本部 | 深圳胜科 | 全资子公司 | 6,290,000.00 | 2024/1/23 | 2024/2/4 | 2027/2/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 胜科纳米 | 公司本部 | 深圳胜科 | 全资子公司 | 8,710,000.00 | 2024/1/23 | 2024/3/20 | 2027/2/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 胜科纳米 | 公司本部 | 南京胜科 | 全资子公司 | 23,000,000.00 | 2023/6/30 | 2023/7/10 | 2025/6/25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6,031,396.90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46,031,396.90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23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5,000,000.00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000,000.00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5年3月20日 | 36,620.68 | 29,659.84 | 29,659.84 | 0 | 22,686.98 | 0 | 76.49 | 0 | 22,686.98 | 76.49 | 0 |
| 合计 | / | 36,620.68 | 29,659.84 | 29,659.84 | 0 | 22,686.98 | 0 | 76.49 | 0 | 22,686.98 | 76.49 | 0 |
注: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9,691.46万元调整为29,659.8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苏州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9,659.84 | 22,686.98 | 22,686.98 | 76.49 | 2026/3/3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29,659.84 | 22,686.98 | 22,686.98 | 76.49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1,534,794.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5年4月9日 | 9,000.00 | 2025年4月9日 | 2026年4月8日 | 2,800.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尚未赎回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00.00万元。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存在需向境外供应商支付外币采购分析仪器、实验耗材,以及需支付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外汇、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外汇、自有资金的金额为11,198,002.00元。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2,980,337 | 100.00 | 7,756,417 | 7,756,417 | 370,736,754 | 91.92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024,307 | 2,024,307 | 2,024,307 | 0.50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2,980,337 | 100.00 | 5,725,142 | 5,725,142 | 368,705,479 | 91.42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91,388,445 | 52.73 | 5,724,613 | 5,724,613 | 197,113,058 | 48.87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71,591,892 | 47.27 | 529 | 529 | 171,592,421 | 42.55 | |||
| 4、外资持股 | 6,968 | 6,968 | 6,968 | 0.00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6,968 | 6,968 | 6,968 | 0.00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2,574,732 | 32,574,732 | 32,574,732 | 8.08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2,574,732 | 32,574,732 | 32,574,732 | 8.08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362,980,337 | 100.00 | 40,331,149 | 40,331,149 | 403,311,486 | 100.00 |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40,331,149股。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份总数由362,980,337股变更为403,311,486股。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交所《关于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66号)批准。根据该决定书,公司A股股本为40,331,149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2,574,732股于2025年3月25日起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李晓旻 | 0 | 0 | 158,937,232 | 158,937,232 | 首发上市 | 2030年3月25日 |
| 丰年君和 | 0 | 0 | 25,071,347 | 25,071,347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江苏鸢翔 | 0 | 0 | 24,266,840 | 24,266,840 | 首发上市 | 2030年3月25日 |
| 深圳高捷 | 0 | 0 | 23,884,070 | 23,884,070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苏州禾芯 | 0 | 0 | 20,052,382 | 20,052,382 | 首发上市 | 2030年3月25日 |
| 苏纳同合 | 0 | 0 | 17,487,321 | 17,487,321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永鑫融畅 | 0 | 0 | 11,069,267 | 11,069,267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付清太 | 0 | 0 | 9,352,585 | 9,352,585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泰达恒鼎 | 0 | 0 | 7,444,877 | 7,444,877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德开元泰 | 0 | 0 | 7,442,679 | 7,442,679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苏州胜盈 | 0 | 0 | 7,203,733 | 7,203,733 | 首发上市 | 2030年3月25日 |
| 宁波胜诺 | 0 | 0 | 6,312,320 | 6,312,320 | 首发上市 | 2030年3月25日 |
| 南通嘉鑫 | 0 | 0 | 5,829,104 | 5,829,104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经控晟锋 | 0 | 0 | 5,822,418 | 5,822,418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永鑫开拓 | 0 | 0 | 4,748,835 | 4,748,835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毅达服务业 | 0 | 0 | 4,657,931 | 4,657,931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博雅君子兰 | 0 | 0 | 4,012,640 | 4,012,640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元禾重元 | 0 | 0 | 3,784,269 | 3,784,269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李晓东 | 0 | 0 | 3,302,075 | 3,302,075 | 首发上市 | 2030年3月25日 |
| 胜科纳米家园1号 | 0 | 0 | 3,269,823 | 3,269,823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6年3月25日 |
| 毅达宁海 | 0 | 0 | 2,328,966 | 2,328,966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毅达苏州 | 0 | 0 | 2,328,966 | 2,328,966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永鑫融慧 | 0 | 0 | 2,084,570 | 2,084,570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华泰创新 | 0 | 0 | 2,016,557 | 2,016,557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7年3月25日 |
| 海通新能源 | 0 | 0 | 1,892,130 | 1,892,130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国科鼎智 | 0 | 0 | 1,892,130 | 1,892,130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同合智芯 | 0 | 0 | 1,088,941 | 1,088,941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丰年鑫祥 | 0 | 0 | 682,709 | 682,709 | 首发上市 | 2026年3月25日 |
| 网下比例限售部分 | 0 | 0 | 2,470,037 | 2,470,037 | 首发上市 | 2025年9月25日 |
| 合计 | 0 | 0 | 370,736,754 | 370,736,754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265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李晓旻 | 0 | 158,937,232 | 39.41 | 158,937,232 | 158,937,232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宁波丰年荣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5,071,347 | 6.22 | 25,071,347 | 25,071,347 | 无 | 0 | 其他 |
| 江苏鸢翔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0 | 24,266,840 | 6.02 | 24,266,840 | 24,266,84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高捷金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3,884,070 | 5.92 | 23,884,070 | 23,884,070 | 无 | 0 | 其他 |
| 苏州禾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0,052,382 | 4.97 | 20,052,382 | 20,052,382 | 无 | 0 | 其他 |
| 苏州纳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纳同合纳米技术应用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7,487,321 | 4.34 | 17,487,321 | 17,487,321 | 无 | 0 | 其他 | ||
| 苏州永鑫方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苏州永鑫融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1,069,267 | 2.74 | 11,069,267 | 11,069,267 | 无 | 0 | 其他 | ||
| 付清太 | 0 | 9,352,585 | 2.32 | 9,352,585 | 9,352,58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天津泰达恒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444,877 | 1.85 | 7,444,877 | 7,444,877 | 无 | 0 | 其他 | ||
| 苏州德开元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7,442,679 | 1.85 | 7,442,679 | 7,442,679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廖俊文 | 657,696 | 人民币普通股 | 657,696 | |||||||
| UBSAG | 519,673 | 人民币普通股 | 519,673 | |||||||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开鑫2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59,281 | 人民币普通股 | 459,281 | |||||||
| 沈张法 | 351,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970 |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295,5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578 | |||||||
| 沈道义 | 274,1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4,175 |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10(Q) | 271,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035 | |||||||
| 阿布达比投资局 | 247,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101 | |||||||
| 陆伟刚 | 226,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101 | |||||||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219,7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711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晓旻与江苏鸢翔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及苏州禾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此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李晓旻 | 158,937,232 | 2030年3月25日 | 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60个月 |
| 2 | 宁波丰年荣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71,347 | 2026年3月25日 | 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 |
| 3 | 江苏鸢翔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4,266,840 | 2030年3月25日 | 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60个月 |
| 4 | 深圳市高捷金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884,070 | 2026年3月25日 | 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 |
| 5 | 苏州禾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52,382 | 2030年3月25日 | 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60个月 |
| 6 | 苏州纳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纳同合纳米技术应用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487,321 | 2026年3月25日 | 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 |
| 7 | 苏州永鑫方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苏州永鑫融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069,267 | 2026年3月25日 | 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 |
| 8 | 付清太 | 9,352,585 | 2026年3月25日 | 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 |
| 9 | 天津泰达恒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44,877 | 2026年3月25日 | 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 |
| 10 | 苏州德开元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442,679 | 2026年3月25日 | 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晓旻与江苏鸢翔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及苏州禾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1,319,745.04 | 112,620,868.69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7,307,271.75 | 314,403.3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七、4 | 1,191,632.06 | 2,277,058.10 |
| 应收账款 | 七、5 | 133,344,758.73 | 102,355,285.4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七、8 | 1,238,597.97 | 1,010,938.66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446,798.24 | 3,536,780.2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32,835,124.09 | 23,189,875.5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4,054,850.46 | 24,757,402.58 |
| 流动资产合计 | 374,738,778.34 | 270,062,612.59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8,000,000.0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994,911,185.00 | 582,055,737.64 |
| 在建工程 | 七、22 | 171,336,124.92 | 523,942,544.2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3,869,884.15 | 54,797,916.68 |
| 无形资产 | 七、26 | 9,240,145.59 | 7,849,578.5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9,923,021.37 | 25,749,022.9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5,307,605.21 | 11,000,626.9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3,804,616.95 | 16,647,249.4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06,392,583.19 | 1,222,042,676.43 | |
| 资产总计 | 1,681,131,361.53 | 1,492,105,289.02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9,931,033.37 | 49,929,241.1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8,186,972.11 | 153,255,275.70 |
| 预收款项 | 七、37 | 344,670.65 | 151,640.67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12,001.63 | 1,433,892.7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5,870,762.73 | 12,776,574.96 |
| 应交税费 | 七、40 | 8,220,056.26 | 2,679,907.85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253,195.76 | 1,577,124.5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90,612,999.49 | 98,263,355.6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66,720.10 | 86,033.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6,598,412.10 | 320,153,046.74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475,019,547.27 | 502,515,909.26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0,218,983.54 | 41,438,249.34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9,883,323.05 | 22,032,133.2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5,121,853.86 | 565,986,291.89 | |
| 负债合计 | 801,720,265.96 | 886,139,338.6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3,311,486.00 | 362,980,33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6,981,046.67 | 39,217,856.67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7,238,751.58 | 5,163,174.18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1,201,899.36 | 31,201,899.3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40,677,911.96 | 167,402,683.1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79,411,095.57 | 605,965,950.39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79,411,095.57 | 605,965,950.39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81,131,361.53 | 1,492,105,289.02 | |
公司负责人:李晓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05,102,769.89 | 87,637,758.49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307,271.75 | 314,403.32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191,632.06 | 2,002,193.17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50,752,724.32 | 113,534,791.0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737,356.39 | 422,979.07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68,800,418.05 | 133,323,328.1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5,034,674.76 | 10,744,539.97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513,005.92 | 6,273,166.93 | |
| 流动资产合计 | 488,439,853.14 | 354,253,160.14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76,129,460.35 | 175,631,720.0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000,000.0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734,561,673.84 | 300,341,497.44 | |
| 在建工程 | 144,750,422.65 | 526,290,806.06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522,648.30 | ||
| 无形资产 | 8,592,324.71 | 7,283,062.37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1,901.12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49,044.93 | 2,181,115.19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639,293.26 | 16,267,287.74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1,022,219.74 | 1,028,640,038.25 | |
| 资产总计 | 1,579,462,072.88 | 1,382,893,198.39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39,931,033.37 | 49,929,241.13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16,550,997.34 | 214,072,771.17 | |
| 预收款项 | 104,192.29 | 132,035.04 | |
| 合同负债 | 1,112,001.63 | 1,433,892.72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57,614.25 | 8,553,830.26 | |
| 应交税费 | 5,618,314.70 | 392,474.04 | |
| 其他应付款 | 19,066,884.63 | 3,225,612.51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273,379.87 | 45,904,782.27 | |
| 其他流动负债 | 66,720.10 | 86,033.56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2,981,138.18 | 323,730,672.70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454,418,290.50 | 446,000,000.00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0,663,756.01 | 11,945,338.49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5,082,046.51 | 457,945,338.49 | |
| 负债合计 | 708,063,184.69 | 781,676,011.1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3,311,486.00 | 362,980,337.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296,981,046.67 | 39,217,856.67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1,201,899.36 | 31,201,899.36 | |
| 未分配利润 | 139,904,456.16 | 167,817,094.17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71,398,888.19 | 601,217,187.2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79,462,072.88 | 1,382,893,198.39 | |
公司负责人:李晓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凯
合并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39,240,166.81 | 185,417,962.35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39,240,166.81 | 185,417,962.35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6,683,083.83 | 159,461,859.42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34,749,832.08 | 101,905,041.71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535,056.15 | 72,457.73 |
| 销售费用 | 七、63 | 7,684,000.40 | 5,519,944.42 |
| 管理费用 | 七、64 | 38,352,599.81 | 22,523,321.30 |
| 研发费用 | 七、65 | 26,959,149.43 | 21,551,786.81 |
| 财务费用 | 七、66 | 7,402,445.96 | 7,889,307.45 |
| 其中:利息费用 | 7,954,384.68 | 6,273,846.38 | |
| 利息收入 | 455,740.15 | 424,392.61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577,248.69 | 6,770,753.3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75,212.75 | 454,520.6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07,131.57 | 357,119.1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641,444.10 | -122,931.7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91,470.63 | -59,018.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29,912.75 | 16,755.0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539,585.37 | 33,373,301.31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117.96 |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6,398.38 | 95,265.8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514,304.95 | 33,278,035.47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854,335.24 | 3,345,795.5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368,640.19 | 29,932,239.95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368,640.19 | 29,932,239.95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368,640.19 | 29,932,239.95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75,577.40 | -541,263.91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75,577.40 | -541,263.91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75,577.40 | -541,263.91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75,577.40 | -541,263.91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5,444,217.59 | 29,390,976.04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444,217.59 | 29,390,976.04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8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李晓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凯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13,382,108.93 | 161,304,284.72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30,241,034.74 | 97,107,109.79 |
| 税金及附加 | 1,490,105.98 | 47,605.28 | |
| 销售费用 | 6,184,295.14 | 3,703,249.49 | |
| 管理费用 | 23,821,594.99 | 10,903,370.77 | |
| 研发费用 | 23,788,703.33 | 14,401,858.18 | |
| 财务费用 | 2,855,236.15 | 1,204,203.80 | |
| 其中:利息费用 | 4,998,241.23 | 2,494,161.30 |
| 利息收入 | 2,021,065.04 | 2,024,703.24 | |
| 加:其他收益 | 10,236,843.52 | 4,278,970.69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75,212.75 | 11,154,520.6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7,131.57 | 357,119.11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25,143.66 | -19,726.23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9,183.75 | -4,792.52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5,854.37 | 15,801.61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755,881.52 | 49,718,780.67 |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6,419.14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755,881.52 | 49,712,361.53 | |
| 减:所得税费用 | 575,108.12 | 2,936,824.36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180,773.40 | 46,775,537.17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180,773.40 | 46,775,537.17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180,773.40 | 46,775,537.17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晓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凯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2,498,397.19 | 196,608,877.78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747,410.76 | 12,960,138.99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924,055.88 | 4,138,093.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169,863.83 | 213,707,110.57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906,618.50 | 23,990,615.27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568,044.20 | 71,685,378.29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737,522.62 | 10,876,085.90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7,836,635.17 | 9,933,724.7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048,820.49 | 116,485,804.22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121,043.34 | 97,221,306.35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6,000,000.00 | 8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5,212.75 | 468,266.67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475,212.75 | 80,468,266.67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9,266,119.09 | 238,311,551.22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2,000,000.00 | 60,0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1,266,119.09 | 298,311,551.22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790,906.34 | -217,843,284.55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6,206,832.92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4,900,000.00 | 124,9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1,106,832.92 | 124,9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9,633,977.51 | 54,756,893.18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6,780,851.64 | 11,720,711.64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68,798,233.48 | 7,377,094.2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5,213,062.63 | 73,854,699.02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893,770.29 | 51,045,300.98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74,969.06 | 135,303.2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698,876.35 | -69,441,373.96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620,868.69 | 169,780,267.07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319,745.04 | 100,338,893.11 |
公司负责人:李晓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1,578,670.66 | 171,198,461.80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720,270.99 | 12,916,515.46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72,127.37 | 2,925,990.93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8,671,069.02 | 187,040,968.19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6,429,649.23 | 79,862,887.81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488,857.50 | 36,559,829.57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775,590.10 | 5,729,471.82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534,627.40 | 4,568,670.29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228,724.23 | 126,720,859.4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2,344.79 | 60,320,108.70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6,000,000.00 | 8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5,212.75 | 11,168,266.67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584,849.3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256,333.32 | 20,288,75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316,395.37 | 111,457,016.67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9,498,260.13 | 162,209,622.94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2,000,000.00 | 85,0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000,000.00 | 37,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4,498,260.13 | 284,209,622.9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181,864.76 | -172,752,606.27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6,206,832.92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4,900,000.00 | 109,9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1,106,832.92 | 109,9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1,970,611.27 | 39,967,960.01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4,613,691.83 | 8,293,009.5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301,512.78 | 1,230,798.31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6,885,815.88 | 49,491,767.82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221,017.04 | 60,408,232.18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485.67 | -112,278.81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465,011.40 | -52,136,544.20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637,758.49 | 132,532,201.72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102,769.89 | 80,395,657.52 |
公司负责人:李晓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凯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2,980,337.00 | 39,217,856.67 | 5,163,174.18 | 31,201,899.36 | 167,402,683.18 | 605,965,950.39 | 605,965,950.3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2,980,337.00 | 39,217,856.67 | 5,163,174.18 | 31,201,899.36 | 167,402,683.18 | 605,965,950.39 | 605,965,950.3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331,149.00 | 257,763,190.00 | 2,075,577.40 | -26,724,771.22 | 273,445,145.18 | 273,445,145.18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75,577.40 | 33,368,640.19 | 35,444,217.59 | 35,444,217.5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331,149.00 | 257,763,190.00 | 298,094,339.00 | 298,094,339.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331,149.00 | 256,267,261.81 | 296,598,410.81 | 296,598,410.81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95,928.19 | 1,495,928.19 | 1,495,928.19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60,093,411.41 | -60,093,411.41 | -60,093,411.41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093,411.41 | -60,093,411.41 | -60,093,411.41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 | 403,311,486.00 | 296,981,046.67 | 7,238,751.58 | 31,201,899.36 | 140,677,911.96 | 879,411,095.57 | 879,411,095.57 |
额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2,980,337.00 | 35,954,198.09 | 5,322,957.68 | 21,142,661.82 | 96,280,675.17 | 521,680,829.76 | 521,680,829.7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2,980,337.00 | 35,954,198.09 | 5,322,957.68 | 21,142,661.82 | 96,280,675.17 | 521,680,829.76 | 521,680,829.7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10,527.66 | -541,263.91 | 29,932,239.95 | 31,301,503.70 | 31,301,503.7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1,263.91 | 29,932,239.95 | 29,390,976.04 | 29,390,976.04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10,527.66 | 1,910,527.66 | 1,910,527.66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10,527.66 | 1,910,527.66 | 1,910,527.66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2,980,337.00 | 37,864,725.75 | 4,781,693.77 | 21,142,661.82 | 126,212,915.12 | 552,982,333.46 | 552,982,333.46 |
公司负责人:李晓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凯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2,980,337.00 | 39,217,856.67 | 31,201,899.36 | 167,817,094.17 | 601,217,187.2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2,980,337.00 | 39,217,856.67 | 31,201,899.36 | 167,817,094.17 | 601,217,187.2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331,149.00 | 257,763,190.00 | -27,912,638.01 | 270,181,700.9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180,773.40 | 32,180,773.4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331,149.00 | 257,763,190.00 | 298,094,339.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331,149.00 | 256,267,261.81 | 296,598,410.81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95,928.19 | 1,495,928.19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60,093,411.41 | -60,093,411.41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093,411.41 | -60,093,411.41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3,311,486.00 | 296,981,046.67 | 31,201,899.36 | 139,904,456.16 | 871,398,888.19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2,980,337.00 | 35,954,198.09 | 21,142,661.82 | 77,283,956.31 | 497,361,153.22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2,980,337.00 | 35,954,198.09 | 21,142,661.82 | 77,283,956.31 | 497,361,153.2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10,527.66 | 46,775,537.17 | 48,686,064.8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775,537.17 | 46,775,537.1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10,527.66 | 1,910,527.66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10,527.66 | 1,910,527.66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2,980,337.00 | 37,864,725.75 | 21,142,661.82 | 124,059,493.48 | 546,047,218.05 |
公司负责人:李晓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凯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凯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胜科纳米(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有限),经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8月17日批准设立,由胜科有限以2021年2月28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94051861281G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江苏省苏州市。法定代表人:李晓旻。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证券简称:胜科纳米,证券代码:688757。
本公司属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为:从事纳米材料及其产品、电子电气产品、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日用消耗品、生物样品、金属材料、半导体材料的检测与分析,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从事检测技术进出口和检测仪器设备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服务内容包括芯片失效分析(FA)、材料分析(MA)及可靠性分析(RA)。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2025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新加坡元、林吉特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占总资产1%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
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③可供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3)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三)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
(五)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财务公司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票据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 低风险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 低风险组合 | (1)与生产经营项目有关且期满可以全部收回各种保证金、押金;(2)与政府单位相关的款项;(3)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
| 低风险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合同资产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一)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
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 | 2.50-5.00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 | 10.00-33.33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5 | - | 20.00-33.33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7 | - | 14.29-33.33 |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达到预定设计要求;(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
|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相关部门人员验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2-5 |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30 |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公司提供的检测分析服务已经完成,并将检测分析成果交付客户,客户对检测分析成果以及服务金额认可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6%、7%、8%、9%、13%税率计缴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1.5元/平方米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7%、24%、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Wintech-NanoHoldingSingaporePte.Ltd. | 17 |
| WintechNano-TechnologyServicesPTE.LTD. | 17 |
| WintechNano(Malaysia)SDN.BHD. | 24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公司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公司第一年获利,2025年度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10596,有效期限三年;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12970,2022-2024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公司目前已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本期暂按企业所得税率15%申报。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
| 银行存款 | 130,622,984.69 | 112,378,664.34 |
| 数字货币——人民币 | 696,760.35 | 242,204.35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131,319,745.04 | 112,620,868.69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8,588,051.32 | 10,171,107.08 |
其他说明期末无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7,307,271.75 | 314,403.32 | / |
| 其中: | |||
| 理财产品 | 28,000,000.00 | / | |
| 其他 | -692,728.25 | 314,403.32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 合计 | 27,307,271.75 | 314,403.3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1,062,799.50 | 1,394,065.87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28,832.56 | 608,127.30 |
| 商业承兑票据 | 274,864.93 | |
| 合计 | 1,191,632.06 | 2,277,058.1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98,879.12 | 100.00 | 7,247.06 | 0.60 | 1,191,632.06 | 2,323,531.38 | 100.00 | 46,473.28 | 2.00 | 2,277,058.10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63,265.90 | 88.69 | 466.40 | 0.04 | 1,062,799.50 | 1,394,065.87 | 60.00 | 1,394,065.87 |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35,613.22 | 11.31 | 6,780.66 | 5.00 | 128,832.56 | 640,134.00 | 27.55 | 32,006.70 | 5.00 | 608,127.30 |
| 商业承兑汇票 | 289,331.51 | 12.45 | 14,466.58 | 5.00 | 274,864.93 | |||||
| 合计 | 1,198,879.12 | / | 7,247.06 | / | 1,191,632.06 | 2,323,531.38 | / | 46,473.28 | / | 2,277,058.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63,265.90 | 466.40 | 0.04 |
| 合计 | 1,063,265.90 | 466.40 | 0.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35,613.22 | 6,780.66 | 5.00 |
| 合计 | 135,613.22 | 6,780.66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473.28 | 39,226.22 | 7,247.06 | |||
| 合计 | 46,473.28 | 39,226.22 | 7,247.0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39,587,240.88 | 107,242,627.62 |
| 1年以内小计 | 139,587,240.88 | 107,242,627.62 |
| 1至2年 | 718,192.10 | 445,151.99 |
| 2至3年 | 181,014.05 | 148,304.88 |
| 3年以上 | 639,838.28 | 594,432.20 |
| 合计 | 141,126,285.31 | 108,430,516.6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1,126,285.31 | 100.00 | 7,781,526.58 | 5.51 | 133,344,758.73 | 108,430,516.69 | 100.00 | 6,075,231.23 | 5.60 | 102,355,285.46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41,126,285.31 | 100.00 | 7,781,526.58 | 5.51 | 133,344,758.73 | 108,430,516.69 | 100.00 | 6,075,231.23 | 5.60 | 102,355,285.46 |
| 合计 | 141,126,285.31 | / | 7,781,526.58 | / | 133,344,758.73 | 108,430,516.69 | / | 6,075,231.23 | / | 102,355,285.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139,587,240.88 | 6,979,362.06 | 5.00 |
| 1至2年 | 718,192.10 | 71,819.21 | 10.00 |
| 2至3年 | 181,014.05 | 90,507.03 | 50.00 |
| 3年以上 | 639,838.28 | 639,838.28 | 100.00 |
| 合计 | 141,126,285.31 | 7,781,526.58 | 5.5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3之说明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75,231.23 | 1,678,070.25 | 28,225.10 | 7,781,526.58 | ||
| 合计 | 6,075,231.23 | 1,678,070.25 | 28,225.10 | 7,781,526.5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7,569,257.49 | 17,569,257.49 | 12.45 | 878,462.87 | |
| 第二名 | 17,412,655.39 | 17,412,655.39 | 12.34 | 870,632.77 | |
| 第三名 | 12,676,884.49 | 12,676,884.49 | 8.98 | 633,844.22 | |
| 第四名 | 6,202,806.27 | 6,202,806.27 | 4.40 | 310,140.31 | |
| 第五名 | 4,674,066.81 | 4,674,066.81 | 3.31 | 233,703.34 | |
| 合计 | 58,535,670.45 | 58,535,670.45 | 41.48 | 2,926,783.51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238,597.97 | 100.00 | 1,010,938.66 | 100.00 |
| 1至2年 | ||||
| 合计 | 1,238,597.97 | 100.00 | 1,010,938.6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200,000.00 | 16.15 |
| 第二名 | 124,852.72 | 10.08 |
| 第三名 | 89,500.00 | 7.23 |
| 第四名 | 83,426.00 | 6.74 |
| 第五名 | 78,743.86 | 6.36 |
| 合计 | 576,522.58 | 46.56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3,446,798.24 | 3,536,780.24 |
| 合计 | 3,446,798.24 | 3,536,780.2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355,066.17 | 2,463,418.71 |
| 1年以内小计 | 2,355,066.17 | 2,463,418.71 |
| 1至2年 | 618,207.60 | 98,453.96 |
| 2至3年 | 65,400.00 | 8,450.00 |
| 3年以上 | 516,744.99 | 1,068,531.09 |
| 合计 | 3,555,418.76 | 3,638,853.7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3,498,117.54 | 3,484,241.38 |
| 其他 | 57,301.22 | 154,612.38 |
| 合计 | 3,555,418.76 | 3,638,853.7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02,073.52 | 102,073.52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2,600.07 | 2,600.07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3,946.93 | 3,946.93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108,620.52 | 108,620.5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5之说明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2,073.52 | 2,600.07 | 3,946.93 | 108,620.52 | ||
| 合计 | 102,073.52 | 2,600.07 | 3,946.93 | 108,620.52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109,854.57 | 31.22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55,492.73 |
| 100,229.57 | 2.82 | 1-2年 | 10,022.96 | ||
| 第二名 | 357,109.11 | 10.04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
| 第三名 | 4,000.00 | 0.11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
| 55,000.00 | 1.55 | 1-2年 | |||
| 214,000.00 | 6.02 | 3年以上 | |||
| 第四名 | 265,567.44 | 7.47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
| 第五名 | 260,063.00 | 7.31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
| 合计 | 2,365,823.69 | 66.54 | / | / | 65,515.69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23,710,958.75 | 305,536.50 | 23,405,422.25 | 17,294,675.11 | 210,086.51 | 17,084,588.60 |
| 在产品 | ||||||
| 库存商品 | ||||||
| 周转材料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已完工未结算成本 | 9,429,701.84 | 9,429,701.84 | 6,105,286.94 | 6,105,286.94 | ||
| 合计 | 33,140,660.59 | 305,536.50 | 32,835,124.09 | 23,399,962.05 | 210,086.51 | 23,189,875.54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210,086.51 | 91,470.63 | 5,098.13 | 1,118.77 | 305,536.50 | |
| 在产品 | ||||||
| 库存商品 | ||||||
| 周转材料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合计 | 210,086.51 | 91,470.63 | 5,098.13 | 1,118.77 | 305,536.50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 原材料 |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本期领用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摊费用 | 6,397,379.35 | 1,058,455.66 |
| 期末留抵税额 | 31,304,330.46 | 23,035,253.75 |
| 预缴所得税 | 5,462,890.65 | 48,484.09 |
| 客供材料款 | 890,250.00 | 615,209.08 |
| 合计 | 44,054,850.46 | 24,757,402.58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 8,000,000.00 | |
| 合计 | 8,000,000.00 |
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主要系对私募基金泰州永鑫融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994,911,185.00 | 582,055,737.64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994,911,185.00 | 582,055,737.64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13,530,129.14 | 762,025,838.45 | 2,184,941.83 | 13,780,681.00 | 891,521,590.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4,205,876.97 | 105,268,513.84 | 3,097,009.92 | 6,425,973.87 | 478,997,374.60 |
| (1)购置 | 927,344.98 | 3,070,276.31 | 2,298,712.47 | 6,296,333.76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64,205,876.97 | 97,049,222.96 | 3,923,818.58 | 465,178,918.51 | |
| (3)使用权资产转入 | 2,643,920.62 | 2,643,920.62 | |||
| (4)汇率变动 | 4,648,025.28 | 26,733.61 | 203,442.82 | 4,878,201.7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80,910.18 | 524,351.53 | 2,219,519.05 | 6,424,780.76 | |
| (1)处置或报废 | 3,680,910.18 | 524,351.53 | 2,219,519.05 | 6,424,780.76 | |
| 4.期末余额 | 477,736,006.11 | 863,613,442.11 | 4,757,600.22 | 17,987,135.82 | 1,364,094,184.26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397,725.35 | 298,459,904.00 | 1,800,450.50 | 8,807,772.93 | 309,465,852.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67,197.88 | 57,214,629.71 | 232,711.82 | 1,424,445.71 | 65,538,985.12 |
| (1)计提 | 6,667,197.88 | 52,234,988.45 | 220,380.55 | 1,273,131.75 | 60,395,698.63 |
| (2)使用权资产转入 | 1,093,421.46 | 1,093,421.46 | |||
| (3)汇率变动 | 3,886,219.80 | 12,331.27 | 151,313.96 | 4,049,865.03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98,443.71 | 458,811.90 | 1,964,583.03 | 5,821,838.64 | |
| (1)处置或报废 | 3,398,443.71 | 458,811.90 | 1,964,583.03 | 5,821,838.64 | |
| 4.期末余额 | 7,064,923.23 | 352,276,090.00 | 1,574,350.42 | 8,267,635.61 | 369,182,999.26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0,671,082.88 | 511,337,352.11 | 3,183,249.80 | 9,719,500.21 | 994,911,185.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3,132,403.79 | 463,565,934.45 | 384,491.33 | 4,972,908.07 | 582,055,737.6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171,336,124.92 | 523,942,544.20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171,336,124.92 | 523,942,544.2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新建总部及检测研发基地项目 | 363,081,419.02 | 363,081,419.02 | ||||
| 尚未验收的机器设备 | 171,114,885.98 | 171,114,885.98 | 160,861,125.18 | 160,861,125.18 | ||
| 办公厂房装修 | 221,238.94 | 221,238.94 | ||||
| 合计 | 171,336,124.92 | 171,336,124.92 | 523,942,544.20 | 523,942,544.20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新建总部及检测研发基地项目-房屋建筑物 | 100,000.00 | 36,308.14 | 504.83 | 36,812.97 | 92.31 | 1,963.72 | 165.94 | 3.31 | 自筹 | |||
| 新建总部及检测研发基地项目-尚未验收的机器设备 | 16,086.11 | 8,087.63 | 9,571.10 | 127.60 | 14,475.04 | 504.12 | 241.13 | 3.71 | 自筹及募集资金 | |||
| 合计 | 100,000.00 | 52,394.25 | 8,592.46 | 46,384.07 | 127.60 | 14,475.04 | 92.31 | / | 2,467.84 | 407.07 | 3.54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租赁 | 机器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62,741,158.67 | 25,995,814.75 | 88,736,973.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00,821.08 | 1,365,392.40 | 8,066,213.48 |
| (1)租赁 | 5,906,458.74 | 5,906,458.74 | |
| (2)汇率变动 | 794,362.34 | 1,365,392.40 | 2,159,754.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049,015.88 | 2,643,920.62 | 10,692,936.50 |
| (1)处置 | 8,049,015.88 | 8,049,015.88 | |
| (2)转入固定资产 | 2,643,920.62 | 2,643,920.62 | |
| 4.期末余额 | 61,392,963.87 | 24,717,286.53 | 86,110,250.40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8,004,606.66 | 5,934,450.08 | 33,939,056.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27,776.52 | 2,061,830.71 | 7,389,607.23 |
| (1)计提 | 4,862,717.78 | 1,711,749.06 | 6,574,466.84 |
| (2)汇率变动 | 465,058.74 | 350,081.65 | 815,140.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94,876.26 | 1,093,421.46 | 9,088,297.72 |
| (1)处置 | 7,994,876.26 | 7,994,876.26 | |
| (2)转入固定资产 | 1,093,421.46 | 1,093,421.46 | |
| 4.期末余额 | 25,337,506.92 | 6,902,859.33 | 32,240,366.2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055,456.95 | 17,814,427.20 | 53,869,884.1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736,552.01 | 20,061,364.67 | 54,797,916.68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100,123.41 | 7,416,550.00 | 10,516,673.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73,141.56 | 1,873,141.56 | |
| (1)购置 | 1,873,141.56 | 1,873,141.56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4,973,264.97 | 7,416,550.00 | 12,389,814.97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843,033.48 | 824,061.41 | 2,667,094.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8,965.25 | 123,609.24 | 482,574.49 |
| (1)计提 | 358,965.25 | 123,609.24 | 482,574.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201,998.73 | 947,670.65 | 3,149,669.3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71,266.24 | 6,468,879.35 | 9,240,145.5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57,089.93 | 6,592,488.59 | 7,849,578.5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25,698,026.30 | 7,070,125.40 | 3,037,859.12 | -168,105.11 | 29,898,397.69 |
| 保险费 | 50,996.68 | 26,373.00 | 24,623.68 | ||
| 合计 | 25,749,022.98 | 7,070,125.40 | 3,064,232.12 | -168,105.11 | 29,923,021.37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坏账准备 | 7,897,394.16 | 1,047,051.39 | 6,202,461.08 | 821,223.32 |
| 存货跌价准备 | 305,536.50 | 52,041.95 | 210,086.51 | 45,656.33 |
| 资本津贴 | 13,389,747.80 | 2,276,257.13 | 11,086,647.33 | 1,884,730.05 |
| 租赁负债 | 33,200,322.34 | 8,300,080.59 | 25,593,217.16 | 6,314,560.72 |
| 未抵扣亏损 | 41,168,309.50 | 7,984,138.52 | 29,565,618.58 | 5,026,155.16 |
| 政府补助 | 13,514,751.64 | 2,045,718.41 | 14,045,932.46 | 2,018,315.80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88,407.04 | 161,050.88 | 1,200,359.84 | 150,044.98 |
| 两国会计政策差异导致的利润差异 | 368,670.47 | 62,673.98 | 580,829.44 | 98,741.01 |
| 合计 | 111,133,139.45 | 21,929,012.85 | 88,485,152.40 | 16,359,427.3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783,074.48 | 445,768.62 | 2,017,410.83 | 504,352.71 |
| 使用权资产 | 25,206,121.85 | 6,301,530.47 | 19,598,684.03 | 4,834,339.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1,007,131.57 | -125,891.45 | 160,861.65 | 20,107.71 |
| 合计 | 25,982,064.76 | 6,621,407.64 | 21,776,956.51 | 5,358,800.4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21,407.64 | 15,307,605.21 | 5,358,800.40 | 11,000,626.9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621,407.64 | 5,358,800.40 | - |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368,571.41 | 705,150.72 |
| 可抵扣亏损 | 6,087,320.96 | 14,940,691.34 |
| 合计 | 12,455,892.37 | 15,645,842.0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6 | 13,366.38 | 13,366.38 | |
| 2027 | 11,508.94 | 11,508.94 | |
| 2028 | 76,490.74 | 3,338,812.73 | |
| 2029 | 185,524.95 | 11,577,003.29 | |
| 2030 | 5,800,429.95 | ||
| 合计 | 6,087,320.96 | 14,940,691.3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3,804,616.95 | 23,804,616.95 | 983,905.72 | 983,905.72 | ||
| 预付上市费用 | 15,663,343.72 | 15,663,343.72 | ||||
| 合计 | 23,804,616.95 | 23,804,616.95 | 16,647,249.44 | 16,647,249.44 |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固定资产 | 628,480,655.18 | 550,597,994.19 | 抵押 | 抵押借款 | 150,744,649.07 | 89,452,474.85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无形资产 | 7,416,550.00 | 6,468,879.35 | 抵押 | 抵押借款 | 7,416,550.00 | 6,592,488.59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635,897,205.18 | 557,066,873.54 | / | / | 158,161,199.07 | 96,044,963.44 | / | / |
其他说明: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中存在账面余额477,736,006.11元,账面价值470,671,082.88元的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已办妥产权证书但尚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关于变更借款抵押物的公告》,公告抵押物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 ||
| 信用借款 | 39,931,033.37 | 49,929,241.13 |
| 合计 | 39,931,033.37 | 49,929,241.1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78,549,876.26 | 152,707,237.57 |
| 1-2年 | 29,637,095.85 | 505,042.83 |
| 2-3年 | 42,995.30 | |
| 合计 | 108,186,972.11 | 153,255,275.7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344,670.65 | 151,640.67 |
| 合计 | 344,670.65 | 151,640.6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470,443.56 | 760,378.89 |
| 1-2年 | 232,946.76 | 303,643.31 |
| 2-3年 | 68,143.62 | 369,870.52 |
| 3年以上 | 340,467.69 | |
| 合计 | 1,112,001.63 | 1,433,892.72 |
(2).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2,763,161.96 | 81,292,541.82 | 78,244,973.25 | 15,810,730.53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413.00 | 6,514,224.57 | 6,467,605.37 | 60,032.20 |
| 三、辞退福利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12,776,574.96 | 87,806,766.39 | 84,712,578.62 | 15,870,762.7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757,429.49 | 72,657,126.28 | 69,629,481.91 | 15,785,073.86 |
| 二、职工福利费 | 2,104,449.88 | 2,104,449.88 | ||
| 三、社会保险费 | 5,732.47 | 2,141,618.02 | 2,121,693.82 | 25,656.6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250.34 | 1,765,554.82 | 1,747,306.35 | 23,498.81 |
| 工伤保险费 | 162.58 | 89,237.92 | 88,672.84 | 727.66 |
| 生育保险费 | 319.55 | 286,825.28 | 285,714.63 | 1,430.20 |
| 四、住房公积金 | 4,344,825.07 | 4,344,825.07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522.57 | 44,522.57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12,763,161.96 | 81,292,541.82 | 78,244,973.25 | 15,810,730.5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006.55 | 6,308,193.46 | 6,262,986.94 | 58,213.07 |
| 2、失业保险费 | 406.45 | 206,031.11 | 204,618.43 | 1,819.1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13,413.00 | 6,514,224.57 | 6,467,605.37 | 60,032.2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1,121,340.43 | 1,116,706.97 |
| 企业所得税 | 1,232,970.56 | 1,020,437.06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4,669,984.35 | 453,365.51 |
| 印花税 | 169,645.69 | 82,103.45 |
| 房产税 | 1,018,820.37 | |
| 土地使用税 | 7,294.86 | 7,294.86 |
| 合计 | 8,220,056.26 | 2,679,907.85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2,253,195.76 | 1,577,124.55 |
| 合计 | 2,253,195.76 | 1,577,124.55 |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应付暂收款 | 221,900.82 | |
| 其他 | 631,294.94 | 177,124.55 |
| 合计 | 2,253,195.76 | 1,577,124.5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6,070,775.82 | 83,518,714.34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542,223.67 | 14,744,641.26 |
| 合计 | 90,612,999.49 | 98,263,355.60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短期应付债券 | ||
| 应付退货款 | ||
| 待转销项税 | 66,720.10 | 86,033.56 |
| 合计 | 66,720.10 | 86,033.5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302,282,530.50 | 43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7,500,000.00 | 34,001,045.18 |
| 信用借款 | 152,135,760.00 | 16,000,000.00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13,101,256.77 | 22,514,864.08 |
| 合计 | 475,019,547.27 | 502,515,909.2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48,191,228.51 | 50,070,065.84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7,972,244.97 | -8,631,816.50 |
| 合计 | 40,218,983.54 | 41,438,249.34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22,032,133.29 | 2,148,810.24 | 19,883,323.05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 合计 | 22,032,133.29 | 2,148,810.24 | 19,883,323.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一“政府补助”之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362,980,337.00 | 40,331,149.00 | 40,331,149.00 | 403,311,486.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31,14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366,206,832.92元。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31,149股,应募集资金总额366,206,832.92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608,422.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6,598,410.81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40,331,14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56,267,261.81元。上述出资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5年3月20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2110号。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245,249.91 | 256,475,528.29 | 285,720,778.20 | |
| 其他资本公积 | 9,972,606.76 | 1,345,114.26 | 57,452.55 | 11,260,268.47 |
| 合计 | 39,217,856.67 | 257,820,642.55 | 57,452.55 | 296,981,046.6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增加系①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②实控人收购离职员工在员工持股平台内的股权激励份额,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产生的股份支付一次性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③股权激励授予后在规定服务期限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服务期限内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本期减少系本期公司股权激励员工离职退伙,冲回其离职前产生的股份支付摊销金额。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63,174.18 | 2,075,577.40 | 2,075,577.40 | 7,238,751.58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 ||||||||
| 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163,174.18 | 2,075,577.40 | 2,075,577.40 | 7,238,751.58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163,174.18 | 2,075,577.40 | 2,075,577.40 | 7,238,751.5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31,201,899.36 | 31,201,899.36 |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31,201,899.36 | 31,201,899.3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7,402,683.18 | 96,280,675.17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7,402,683.18 | 96,280,675.17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368,640.19 | 81,181,245.55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059,237.54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0,093,411.41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0,677,911.96 | 167,402,683.1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38,847,841.78 | 134,738,806.05 | 185,304,691.43 | 101,905,041.71 |
| 其他业务 | 392,325.03 | 11,026.03 | 113,270.92 | |
| 合计 | 239,240,166.81 | 134,749,832.08 | 185,417,962.35 | 101,905,041.7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失效分析(FA) | 153,199,234.65 | 85,786,771.94 |
| 材料分析(MA) | 79,366,598.98 | 44,922,820.71 |
| 可靠性分析(RA) | 6,282,008.15 | 4,029,213.40 |
| 其他 | 392,325.03 | 11,026.03 |
| 合计 | 239,240,166.81 | 134,749,832.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78 | |
| 教育费附加 | 14.83 | |
| 房产税 | 1,358,427.16 | |
| 土地使用税 | 14,589.72 | 14,589.72 |
| 印花税 | 162,003.66 | 57,868.01 |
| 合计 | 1,535,056.15 | 72,457.73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4,519,960.37 | 3,701,487.50 |
| 折旧与摊销 | 388,061.22 | 136,414.16 |
| 房租物业水电费 | 175,125.40 | 232,437.72 |
| 办公费 | 235,447.57 | 442,955.49 |
| 宣传费 | 1,153,620.06 | 276,177.88 |
| 业务招待费 | 474,110.18 | 230,897.02 |
| 差旅费 | 760,861.42 | 498,962.05 |
| 股份支付 | -23,185.82 | 612.60 |
| 合计 | 7,684,000.40 | 5,519,944.42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6,958,301.09 | 12,179,289.33 |
| 办公费 | 4,433,002.65 | 1,532,104.74 |
| 差旅费 | 622,191.78 | 529,332.02 |
| 业务招待费 | 1,023,537.55 | 285,721.00 |
| 折旧及摊销 | 6,548,279.02 | 3,471,927.28 |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6,095,646.81 | 1,606,920.92 |
| 房租物业水电费 | 1,405,156.48 | 1,160,964.42 |
| 股份支付 | 801,654.28 | 1,186,594.55 |
| 其他 | 464,830.15 | 570,467.04 |
| 合计 | 38,352,599.81 | 22,523,321.30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9,807,304.51 | 17,280,632.84 |
| 材料费用 | 793,605.22 | 512,539.52 |
| 折旧摊销与维保 | 5,320,513.15 | 2,844,481.86 |
| 股份支付 | 666,298.06 | 661,583.43 |
| 其他 | 371,428.49 | 252,549.16 |
| 合计 | 26,959,149.43 | 21,551,786.81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12,025,060.95 | 11,760,894.96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069,530.40 | 958,717.17 |
| 利息资本化 | -4,070,676.27 | -5,487,048.58 |
| 利息收入 | -455,740.15 | -424,392.61 |
| 财政贴息 | ||
| 汇兑损失 | 588,006.21 | 1,952,778.48 |
| 汇兑收益 | -764,902.70 | |
| 手续费支出 | 80,697.92 | 87,075.20 |
| 合计 | 7,402,445.96 | 7,889,307.45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4,469,982.86 | 4,640,283.74 |
| 其他 | 7,107,265.83 | 2,130,469.59 |
| 合计 | 11,577,248.69 | 6,770,753.33 |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其他主要系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金额。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2,212.75 | 329,920.60 |
| 其他投资收益 | 293,000.00 | 124,600.00 |
| 合计 | 475,212.75 | 454,520.60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7,131.57 | 357,119.11 |
| 合计 | -1,007,131.57 | 357,119.11 |
其他说明:
无
71、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329,912.75 | 16,755.07 |
| 其中:固定资产 | -477,213.07 | 16,755.07 |
| 使用权资产 | 147,300.32 | |
| 合计 | -329,912.75 | 16,755.0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2、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9,226.22 | 1,038.06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78,070.25 | -49,112.97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600.07 | -74,856.82 |
| 合计 | -1,641,444.10 | -122,931.73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1,470.63 | -59,018.00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91,470.63 | -59,018.00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 的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其他 | 1,117.96 | 1,117.96 | |
| 合计 | 1,117.96 | 1,117.9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1,963.40 | 88,846.70 | 21,963.4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1,963.40 | 88,846.70 | 21,963.40 |
| 滞纳金 | 4,434.98 | 6,419.14 | 4,434.98 |
| 合计 | 26,398.38 | 95,265.84 | 26,398.38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56,558.51 | 5,116,740.95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910,893.75 | -1,770,945.43 |
| 合计 | -1,854,335.24 | 3,345,795.5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31,514,304.95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939,288.12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80,309.37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78,264.72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586,867.26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50,107.49 |
| 研发加计扣除 | -3,354,818.94 |
| 所得税费用 | -1,854,335.2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综合收益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他综合收益”之说明。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保证金 | 784,041.23 | 351,408.73 |
| 利息收入 | 455,740.15 | 424,392.61 |
| 政府补助 | 2,241,897.69 | 3,010,817.80 |
| 其他 | 442,376.81 | 351,474.66 |
| 合计 | 3,924,055.88 | 4,138,093.8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期间费用付现 | 27,203,837.73 | 9,384,632.20 |
| 支付保证金 | 632,797.44 | 549,092.56 |
| 其他 | ||
| 合计 | 27,836,635.17 | 9,933,724.7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融资租赁付款额 | ||
| 融资租赁借款保证金 | ||
| 经营租赁付款额 | 9,076,568.59 | 7,346,747.52 |
| 上市发行费用 | 59,721,664.89 | 30,346.68 |
| 合计 | 68,798,233.48 | 7,377,094.2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49,929,241.13 | 1,792.24 | 10,000,000.00 | 39,931,033.37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8,263,355.60 | 75,256,887.99 | 82,907,244.10 | 90,612,999.49 | ||
| 长期借款 | 502,515,909.26 | 174,900,000.00 | 10,953,738.31 | 137,279,324.48 | 76,070,775.82 | 475,019,547.27 |
| 租赁负债 | 41,438,249.34 | 22,399,361.85 | 9,076,403.98 | 14,542,223.67 | 40,218,983.54 | |
| 合计 | 692,146,755.33 | 174,900,000.00 | 108,611,780.39 | 239,262,972.56 | 90,612,999.49 | 645,782,563.67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33,368,640.19 | 29,932,239.95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1,470.63 | 59,018.00 |
| 信用减值损失 | 1,641,444.10 | 122,931.73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0,395,698.63 | 42,151,948.15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574,466.84 | 6,617,970.82 |
| 无形资产摊销 | 482,574.49 | 395,271.05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064,232.12 | 2,940,547.8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9,912.75 | -16,755.0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963.40 | 88,846.7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07,131.57 | -357,119.11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429,353.74 | 8,252,724.97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5,212.75 | -454,520.6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06,978.24 | -1,688,437.6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46,367.32 | -3,190,184.31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012,788.55 | -5,810,562.88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5,717,026.10 | 17,896,324.95 |
| 其他 | 1,438,475.64 | 281,061.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121,043.34 | 97,221,306.35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 5,906,458.74 | 502,412.32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1,319,745.04 | 100,338,893.11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2,620,868.69 | 169,780,267.07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698,876.35 | -69,441,373.96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131,319,745.04 | 112,620,868.69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1,319,745.04 | 112,620,868.6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319,745.04 | 112,620,868.69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22,057,061.65 |
| 其中:美元 | 730,088.34 | 7.1586 | 5,226,410.39 |
| 欧元 | 0.04 | 8.4024 | 0.34 |
| 新加坡元 | 2,979,243.55 | 5.6179 | 16,737,092.34 |
| 林吉特 | 55,196.80 | 1.6950 | 93,558.58 |
| 应收账款 | - | - | 11,015,905.58 |
| 其中:美元 | 106,226.49 | 7.1586 | 760,432.95 |
| 新加坡元 | 1,825,499.32 | 5.6179 | 10,255,472.63 |
| 其他应收款 | - | - | 1,472,904.95 |
| 其中:新加坡元 | 262,180.70 | 5.6179 | 1,472,904.95 |
| 应付账款 | - | - | 25,886,838.75 |
| 其中:美元 | 3,402,651.12 | 7.1586 | 24,358,218.31 |
| 欧元 | 57,821.14 | 8.4024 | 485,836.35 |
| 新加坡元 | 185,618.13 | 5.6179 | 1,042,784.09 |
| 其他应付款 | - | - | 391,958.19 |
| 其中:新加坡元 | 68,487.23 | 5.6179 | 384,754.41 |
| 林吉特 | 4,250.02 | 1.6950 | 7,203.78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951,386.70 |
| 其中:新加坡元 | 169,349.17 | 5.6179 | 951,386.70 |
| 应交税费 | 780,901.13 | ||
| 其中:新加坡元 | 139,002.32 | 5.6179 | 780,901.1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8,610,838.87 |
| 其中:新加坡元 | 1,532,750.47 | 5.6179 | 8,610,838.87 |
| 租赁负债 | - | - | 9,202,432.33 |
| 其中:新加坡元 | 1,638,055.56 | 5.6179 | 9,202,432.33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有如下境外经营实体:
|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 Wintech-NanoHoldingSingapore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 | 当地流通货币 |
| WintechNano-TechnologyServices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 | 当地流通货币 |
| WintechNano(Malaysia)SDN.BHD. | 马来西亚 | 林吉特 | 当地流通货币 |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数 |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59,097.81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9,135,666.4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9,807,304.51 | 17,280,632.84 |
| 材料费用 | 793,605.22 | 512,539.52 |
| 折旧摊销与维保 | 5,320,513.15 | 2,844,481.86 |
| 股份支付 | 666,298.06 | 661,583.43 |
| 其他 | 371,428.49 | 252,549.16 |
| 合计 | 26,959,149.43 | 21,551,786.81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6,959,149.43 | 21,551,786.81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Wintech-NanoHoldingSingaporePTE.LTD. | 新加坡 | 430万新加坡元 | 新加坡 | 服务业 | 100 | 直接设立 | |
| WintechNano-TechnologyServicesPTE.LTD. | 新加坡 | 480万新加坡元 | 新加坡 | 服务业 | 100 | 同控合并 | |
| WintechNano(Malaysia)SDN.BHD. | 马来西亚 | 15.2796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 马来西亚 | 服务业 | 100 | 同控合并 | |
| 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3,000 | 江苏南京 | 服务业 | 100 | 直接设立 | |
| 胜科纳米(福建)有限公司 | 福建泉州 | 10,000 | 福建泉州 | 服务业 | 100 | 直接设立 | |
| 浙江胜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嘉兴 | 5,000 | 浙江嘉兴 | 服务业 | 100 | 直接设立 | |
| 胜科纳米(青岛)有限公司 | 山东青岛 | 3,000 | 山东青岛 | 服务业 | 100 | 直接设立 | |
| 胜科纳米(深圳)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3,000 | 广东深圳 | 服务业 | 100 | 直接设立 | |
| 胜科纳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 | 500 | 北京 | 服务业 | 100 | 直接设立 | |
注:截至半年报披露日,胜科纳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22,032,133.29 | 2,148,810.24 | 19,883,323.05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22,032,133.29 | 2,148,810.24 | 19,883,323.05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2,148,810.24 | 1,629,465.94 |
| 与收益相关 | 2,321,172.62 | 3,010,817.80 |
| 合计 | 4,469,982.86 | 4,640,283.74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新加坡元、林吉特)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
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大规模采取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新加坡元(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美元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上升5% | -76.57 | -233.18 |
| 下降5% | 76.57 | 233.18 |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美元汇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新加坡元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上升5% | 117.01 | -114.83 |
| 下降5% | -117.01 | 114.83 |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新加坡币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9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期末数 |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 短期借款 | 3,993.10 | 3,993.10 | |||
| 应付账款 | 10,818.70 | 10,818.70 | |||
| 其他应付款 | 225.32 | 225.32 | |||
| 长期借款 | 7,607.08 | 8,891.18 | 12,249.45 | 26,361.33 | 55,109.04 |
| 租赁负债 | 1,454.22 | 1,363.39 | 874.34 | 1,784.16 | 5,476.11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24,098.42 | 10,254.57 | 13,123.79 | 28,145.49 | 75,622.27 |
| 项目 | 期初数 |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 短期借款 | 4,992.92 | 4,992.92 | |||
| 应付账款 | 15,325.53 | 15,325.53 | |||
| 其他应付款 | 157.71 | 157.71 | |||
| 长期借款 | 8,351.87 | 9,430.08 | 6,422.43 | 34,399.08 | 58,603.46 |
| 租赁负债 | 1,474.46 | 1,313.65 | 1,080.33 | 1,749.85 | 5,618.29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0,302.49 | 10,743.73 | 7,502.76 | 36,148.93 | 84,697.91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4.资本管理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7.69%(合并报表层面)(2024年12月31日:59.39%)。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307,271.75 | 8,000,000.00 | 35,307,271.75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7,307,271.75 | 8,000,000.00 | 35,307,271.75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4)其他 | 27,307,271.75 | 27,307,271.75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7,307,271.75 | 8,000,000.00 | 35,307,271.75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外汇远期合约,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李晓旻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度亘核芯光电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王金鑫曾担任董事(2025年1月离任)的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度亘核芯光电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537.74 | 4,716.9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李晓旻 | 10,000,000.00 | 2022/4/20 | 2025/3/9 | 是 |
| 李晓旻 | 10,000,000.00 | 2022/7/7 | 2025/3/9 | 是 |
| 李晓旻 | 10,000,000.00 | 2022/8/2 | 2025/9/9 | 否 |
| 李晓旻 | 12,435,618.28 | 2024/9/27 | 2025/9/30 | 否 |
| 李晓旻 | 2,948,430.86 | 2024/9/27 | 2025/9/30 | 否 |
| 李晓旻 | 1,213,545.18 | 2022/6/28 | 2025/5/6 | 是 |
| 李晓旻 | 22,750,000.00 | 2022/6/28 | 2025/5/6 | 是 |
| 李晓旻 | 11,500,000.00 | 2022/7/27 | 2025/5/6 | 是 |
| 李晓旻 | 199,000.00 | 2022/7/15 | 2025/5/6 | 是 |
| 李晓旻 | 5,750,000.00 | 2022/8/11 | 2025/5/6 | 是 |
| 李晓旻 | 7,558,758.00 | 2020/5/22 | 2025/6/22 | 是 |
| 李晓旻 | 20,917,780.53 | 2024/9/27 | 2026/9/26 | 否 |
| 李晓旻 | 12,339,279.29 | 2024/9/27 | 2026/9/26 | 否 |
| 李晓旻 | 7,314,965.00 | 2023/7/27 | 2027/7/26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82.13 | 533.92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度亘核芯光电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11,700.00 | 3,387.50 | 7,950.00 | 1,725.00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关键管理人员 | 32,602.89 | 208,266.48 | 32,602.89 | 208,266.48 | ||||
| 普通员工 | 32,602.89 | 57,452.55 | ||||||
| 合计 | 32,602.89 | 208,266.48 | 32,602.89 | 208,266.48 | 32,602.89 | 57,452.55 |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关键管理人员、普通员工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参考评估值或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参考评估值或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照公司授予员工股份数量确定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7,095,490.45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关键管理人员 | 1,009,697.74 | |
| 普通员工 | 486,230.45 | |
| 合计 | 1,495,928.19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或有事项”中“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之说明。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担保单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 | 抵押物 | 担保借款 | 借款到期 |
| 位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余额 | 日 | ||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注1] | 机器设备 | 5,286.99 | 2,420.40 | 559.90 | 2025/9/30 |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注4] | 土地使用权 | 741.66 | 646.89 | 31,000.00 | 2032/5/24 |
| 房屋及建筑物 | 47,773.60 | 47,067.11 | ||||
| 胜科纳米(福建)有限公司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注2] | 机器设备 | 5,754.77 | 3,199.78 | 1,599.89 | 2026/9/26 |
| 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注3] | 机器设备 | 4,032.70 | 2,372.51 | 940.00 | 2026/9/26 |
| 563.25 | 2027/7/26 | |||||
| 小计 | / | / | 63,589.72 | 55,706.69 | 34,663.04 | / |
[注1]该借款同时由李晓旻、胜科纳米(福建)有限公司、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详见本附注十四所述;[注2]该借款同时由李晓旻、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详见本附注十四所述;[注3]该借款同时由李晓旻、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胜科纳米(福建)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详见本附注十四所述;[注4]房屋及建筑物-新建总部及检测研发基地项目已办妥产权证书但尚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关于变更借款抵押物的公告》,公告抵押物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 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胜科纳米(福建)有限公司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559.90 | 2025/9/30 |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胜科纳米(福建)有限公司 | 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940.00 | 2026/9/26 |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胜科纳 | 563.25 | 2027/7/26 |
| 米(福建)有限公司 | ||||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 | 胜科纳米(福建)有限公司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1,599.89 | 2026/9/26 |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胜科纳米(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龙支行 | 1,500.00 | 2027/2/4 |
| 小计 | / | / | 5,163.04 | /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0,165,574.3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0,165,574.30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半导体检测分析服务。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收入分解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61之说明。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56,501,406.45 | 115,969,836.80 |
| 1年以内小计 | 156,501,406.45 | 115,969,836.80 |
| 1至2年 | 419,006.24 | 1,705,655.22 |
| 2至3年 | 181,014.05 | 693,485.57 |
| 3年以上 | 639,838.28 | 594,432.20 |
| 合计 | 157,741,265.02 | 118,963,409.7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741,265.02 | 100.00 | 6,988,540.70 | 4.43 | 150,752,724.32 | 118,963,409.79 | 100.00 | 5,428,618.72 | 4.56 | 113,534,791.07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25,565,754.01 | 79.60 | 6,988,540.70 | 5.57 | 118,577,213.31 | 95,498,266.60 | 80.28 | 5,428,618.72 | 5.68 | 90,069,647.88 |
| 低风险组合 | 32,175,511.01 | 20.40 | 32,175,511.01 | 23,465,143.19 | 19.72 | 23,465,143.19 | ||||
| 合计 | 157,741,265.02 | / | 6,988,540.70 | / | 150,752,724.32 | 118,963,409.79 | / | 5,428,618.72 | / | 113,534,791.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组合 | 125,565,754.01 | 6,988,540.70 | 5.57 |
| 低风险组合 | 32,175,511.01 | ||
| 合计 | 157,741,265.02 | 6,988,540.70 | 4.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3之说明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28,618.72 | 1,559,921.98 | 6,988,540.70 | |||
| 合计 | 5,428,618.72 | 1,559,921.98 | 6,988,540.7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7,569,257.49 | 17,569,257.49 | 11.14 | 878,462.87 | |
| 第二名 | 17,412,655.39 | 17,412,655.39 | 11.04 | 870,632.77 | |
| 第三名 | 15,158,708.11 | 15,158,708.11 | 9.61 | ||
| 第四名 | 12,676,884.49 | 12,676,884.49 | 8.04 | 633,844.22 | |
| 第五名 | 6,202,806.27 | 6,202,806.27 | 3.93 | 310,140.31 | |
| 合计 | 69,020,311.75 | 69,020,311.75 | 43.76 | 2,693,080.17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68,800,418.05 | 133,323,328.12 |
| 合计 | 168,800,418.05 | 133,323,328.1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43,958,411.67 | 35,037,570.07 |
| 1年以内小计 | 143,958,411.67 | 35,037,570.07 |
| 1至2年 | 8,133,150.00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16,726,650.00 | 98,313,570.35 |
| 合计 | 168,818,211.67 | 133,351,140.42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625,820.28 | 1,081,735.50 |
| 暂借款 | 168,162,339.30 | 132,268,894.50 |
| 其他 | 30,052.09 | 510.42 |
| 合计 | 168,818,211.67 | 133,351,140.4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 期信用损失 |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27,812.30 | 27,812.30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
| 本期转回 | 10,018.68 | 10,018.68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17,793.62 | 17,793.6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3之说明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12.30 | 10,018.68 | 17,793.62 | |||
| 合计 | 27,812.30 | 10,018.68 | 17,793.62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64,098,020.00 | 37.97 | 暂借款 | 1年以内 | |
| 第二名 | 41,636,885.00 | 24.66 | 暂借款 | 1年以内 | |
| 第三名 | 29,000,000.00 | 17.18 | 暂借款 | 1年以内 | |
| 第四名 | 2,446,906.45 | 1.45 | 暂借款 | 1年以内 | |
| 2,112,250.00 | 1.25 | 1-2年 | |||
| 16,512,650.00 | 9.78 | 3年以上 | |||
| 第五名 | 6,193,727.85 | 3.67 | 暂借款 | 1年以内 | |
| 5,961,900.00 | 3.53 | 1-2年 | |||
| 合计 | 167,962,339.30 | 99.49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6,129,460.35 | 176,129,460.35 | 175,631,720.03 | 175,631,720.03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合计 | 176,129,460.35 | 176,129,460.35 | 175,631,720.03 | 175,631,720.03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Wintech-NanoHoldingSingaporePte.Ltd. | 25,631,720.03 | 497,740.32 | 26,129,460.35 | |||||
| 胜科纳米(南京)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胜科纳米(福建)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 胜科纳米(青岛)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胜科纳米(深圳)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胜科纳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合计 | 175,631,720.03 | 497,740.32 | 176,129,460.35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09,408,749.03 | 130,241,034.74 | 157,925,791.56 | 97,088,311.41 |
| 其他业务 | 3,973,359.90 | 3,378,493.16 | 18,798.38 | |
| 合计 | 213,382,108.93 | 130,241,034.74 | 161,304,284.72 | 97,107,109.7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700,000.00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2,212.75 | 329,920.60 |
| 其他投资收益 | 293,000.00 | 124,600.00 |
| 合计 | 475,212.75 | 11,154,520.60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1,876.1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00,249.9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31,918.8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17.0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8,252.5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0,236.2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844,649.2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2 | 0.09 | 0.0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8 | 0.08 | 0.0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李晓旻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