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2)。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