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元巍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单一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全体监事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个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