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坤新材(688727)_公司公告_恒坤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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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坤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恒坤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6,739.794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99元,募集资金总额101,029.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56.0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173.4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13日出具的《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0Z0007号)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集成电路前驱体二期项目51,911.3339,980.2239,980.22
2集成电路用先进材料项目90,916.7460,689.2849,193.24
合计142,828.07100,669.5089,173.46

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6,739.794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99元,募集资金总额101,029.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56.0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173.4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13日出具的《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0Z0007号)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和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投资方式

1、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最高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信托产品、银行委托贷款、信托委托贷款等。

3、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的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决议有效期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选择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吴建航刘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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