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王秀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国梁分别持有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82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和2,80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合计持股6,629,15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9月20日起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4-045)。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王秀云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16,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22)。公司近日收到王秀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国梁出具的《关于王秀云及一致行动人刘国梁减持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9月19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王秀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1%,截至目前王秀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国梁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6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和2,80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合计持股5,412,35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王秀云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不适用 |
| 持股数量 | 3,824,100股 |
| 持股比例 | 3.1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3,824,100股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刘国梁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不适用 |
| 持股数量 | 2,805,050股 |
| 持股比例 | 2.31%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805,05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王秀云 | 3,824,100 | 3.14% | 王秀云、刘国梁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
| 刘国梁 | 2,805,050 | 2.31% | 王秀云、刘国梁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 |
| 合计 | 6,629,150 | 5.45%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股东名称 | 王秀云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8月8日 |
| 减持数量 | 1,216,8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9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1,216,8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46.68~51.25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59,938,207.84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1%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 |
| 当前持股数量 | 2,607,300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2.14%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