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秀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3,2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48%,刘国梁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2,80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53%,王秀云及刘国梁(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6,084,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秀云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王秀云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220*************42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和顺*******组 |
| 通讯方式 | ***** |
| 是否取得国外居留权 | 否 |
刘国梁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刘国梁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220*************33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和顺*******组 |
| 通讯方式 | ***** |
| 是否取得国外居留权 | 否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12,327股,占公司总股本1.9825%。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 王秀云 | 合计持有股份 | 5,691,327 | 4.6773% | 3,279,000 | 2.694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91,327 | 4.6773% | 3,279,000 | 2.6948% | |
| 刘国梁 | 合计持有股份 | 2,805,050 | 2.3053% | 2,805,050 | 2.305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05,050 | 2.3053% | 2,805,050 | 2.3053% | |
| 合计 | 8,496,377 | 6.9826% | 6,084,050 | 5.0000% | |
注:表格中“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21,680,000股为基础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主要原因系股东自身资金需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实施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已减至5%,并仍处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减持相关规定和自身承诺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