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变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宏微科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崔崧个人简历:崔崧,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电力电子专业。2002年至2008年任国际整流器(InternationalRectifier)工程部经理;2008年至2011年任华润微电子封测事业群研发及市场部经理;2011年至2020年任英飞凌(Infineon)研发及制造工程部高级经理;2020年至2022年任华为先进功率电子TMG(技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至2024年任安世半导体(Nexperia)IGBT与模块事业群高级研发总监;2024年
月至2025年8月任宏微科技高级研发总监;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任宏微科技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宏微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崔崧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王晓宝个人简历:王晓宝,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
月至2006年
月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课题组长、室主任、所长助理;2019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6年
月至2024年
月任宏微科技副总经理;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王晓宝仍在公司任职。
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王晓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7,545股,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6730%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晓宝仍会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王晓宝、崔崧在公司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职务开发成果且归属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协议情况
王晓宝、崔崧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其中对知识产权、保密等义务进行了清晰明确的约定。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未发现王晓宝、崔崧有违反前述义务的情形。
(四)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结合张景超、井亚会的任职履历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认定张景超、井亚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张景超个人简历:张景超,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材料物理化学专业。2000年至2004年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4年至2006年任华润上华股份有限公司资深高级工程师;2006年至今任宏微科技芯片研发部经理。
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张景超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758%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井亚会个人简历:井亚会,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专业。2015年至今任职于宏微科技芯片研发部,2022年至今任宏微科技芯片研发部经理。
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井亚会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385%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核心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研发团队人员逐年递增,主要成员来自知名大学或科研院所,专业背景完整覆盖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相关专业,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2022年
月
日,公司研发人员合计
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19.91%;2023年
月
日,公司研发人员合计
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8.13%;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合计193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7.66%。公司整体研发人员结构稳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备。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 时间 |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
| 本次变动前 | 赵善麒、王晓宝、刘利峰、戚丽娜、麻长胜、崔崧、张海泉 |
| 本次变动后 | 赵善麒、刘利峰、戚丽娜、麻长胜、张海泉、张景超、井亚会 |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对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王晓宝和崔崧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公司现有各项研发项目正常进行,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原有研发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研发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围绕主营业务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持续通过多种方式为公司研发团队培养后备新
生力量,引进优质人才,搭建研发人才梯队,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更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 保荐代表人: | ||||
| 李阳 | 李想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