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08公司简称:佳驰科技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姚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舲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29
第五节重要事项 ...... 32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八节财务报告 ...... 71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佳驰科技 | 指 |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佳驰有限 | 指 |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佳骋电子 | 指 |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佳驰康电子 | 指 | 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皓晶测控 | 指 | 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佳科志新 | 指 | 成都佳科志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佳创众合 | 指 | 成都佳创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佳融至合 | 指 | 成都佳融至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文琮迎曦 | 指 | 重庆文琮迎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报告期、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EMMS | 指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ElectronicMagneticfunctionalMaterialsandStructures,简称EMMS),是指具备控制电磁辐射与散射、力学承载等功能结构一体化特性的材料与结构,广泛应用于武器装备隐身、电子产品电磁兼容等 |
| 隐身技术 | 指 | 隐身技术是指降低或改变武器平台等目标电、磁、声、光等特征信号的技术,提升武器平台的生存和作战能力 |
| 隐身维护 | 指 | 隐身维护指隐身武器装备在使用一定年限后对部分隐身材料更换,或在使用过程中对隐身材料进行及时维护维养,确保隐身武器装备隐身性能 |
| 低频超宽带 | 指 | 低频雷达主要是指雷达工作在UHF/VHF的工作频段。目前低频超宽带主要是指EMMS工作在0.35GHz~18GHz,即P、L、S、C、X、Ku波段 |
| 多频谱兼容 | 指 | 多频谱兼容主要是指EMMS具备可见光,红外,激光,毫米波、厘米波、米波雷达等频段隐身能力 |
| 薄型轻量化 | 指 | 薄型轻量化主要是指EMMS具备厚度薄、重量轻的特性 |
| 电磁兼容 | 指 | 电磁兼容是指设备在其电磁环境可正常运行,且不对其他设备产生过高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
| RCS | 指 | 雷达截面积(RadarCrossSection,简称RCS)是目标在雷达接收方向上雷达信号反射功率的度量,一个目标的RCS等于单位立体角目标在雷达接收天线方向上反射的功率(每单独立体角)与入射到目标处的功率密度(每平方米)之比 |
| 电波暗室 | 指 | 电波暗室是一种通过电磁屏蔽和吸波材料构建的封闭测试环境,旨在模拟自由空间条件,在特定频段内消除外部电磁干扰并抑制内部电磁波反射,从而为RCS测试、电磁兼容测试(EMC测试)、天线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性能测量、射频设备辐射评估等提供高度可控且可重复的实验环境公司的中文名称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佳驰科技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engduJiachiElectronic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CTECHNOLOG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姚瑶 |
| 公司注册地址 | 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5月29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西区3号园区5号厂房A2变更为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 |
| 公司办公地址 | 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1730 |
| 公司网址 | http://www.cdjc.com.cn/ |
| 电子信箱 | jiachizqb@cdjc.com.cn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卢肖 | 杨柳青 |
| 联系地址 | 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 | 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 |
| 电话 | 028-87888068 | 028-87888068 |
| 传真 | 028-87888068 | 028-87888068 |
| 电子信箱 | jiachizqb@cdjc.com.cn | jiachizqb@cdjc.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金融时报(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www.chinadaliy.com.cn)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佳驰科技 | 688708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78,643,047.10 | 368,230,575.19 | -24.33 |
| 利润总额 | 124,744,119.43 | 243,941,541.36 | -48.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201,959.06 | 211,460,293.12 | -46.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8,168,824.16 | 199,737,506.84 | -50.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492,747.03 | 282,597,859.53 | -17.73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64,766,159.93 | 3,209,912,761.27 | -1.41 |
| 总资产 | 3,579,858,299.39 | 3,649,181,998.16 | -1.9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59 | -52.5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59 | -52.5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55 | -54.5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8 | 11.78 | 减少8.20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1 | 11.12 | 减少8.01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5.47 | 10.21 | 增加15.2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64.30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4.33%,同期降幅较2025年一季度大幅收窄;2025年二季度营业收入21,323.02万元,较一季度环比增长225.98%。整体经营态势呈良好上升趋势。
1.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取得较大进展,销售收入占比超过隐身功能涂层。2025年上半年,隐身功能结构件实现销售收入19,910.50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96.18%,占比全面超过隐身功能涂层,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隐身功能涂层全年在手订单稳健,存在季度性波动,2025年上半年隐身功能涂层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3.公司聚焦新布局的三大业务领域: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新一代电波暗室(以及以此为延伸的电磁测控领域)、隐身维护产品,并围绕新业务领域全面加大研发投入。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7,097.23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88.78%,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5.47%,影响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556.45 | 七、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496,310.05 | 七、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1,105,458.51 | 七、68、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
|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150.87 | 七、74、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6,572.57 | 七、6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94,498.9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5,033,134.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114,610,498.62 | 211,460,293.12 | -45.80 |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简称EMMS)提供商,致力于引领和推动我国EMMS技术的发展、为我国国防安全及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的主要产品面向国防安全领域和民用电子信息领域。在国防安全领域,公司研制的我国战机“两代”隐身材料,已批量应用于我国第四代、第五代战机等重大重点型号工程。在民用电子信息领域,公司研制的电磁兼容材料产品,在消费电子、通信设备等电子产品中推广应用;公司研制的新一代电波暗室得到客户及行业积极认可,市场布局快速推进;公司布局的电磁测控领域面向军用高端武器装备和民用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领域对“电磁”测试方面的测试技术、测试能力重大需求,聚焦开展以“电磁”为核心的测试技术研发、测试设备及能力条件的总体集成设计、测试服务等主要业务。
(一)所属行业情况
1.隐身材料行业
国际地缘政治形势波诡云谲,地缘政治事件频发,印巴、巴以等多场地区冲突展现了新战争形态对新型隐身武器装备的需求。
(1)低频超宽带化
随着飞行器、舰船的隐身性能的不断提升,传统的雷达技术已经无法对抗各类隐身武器,因此对新型雷达技术的研究逐渐展开,性能优异的低频超宽带雷达逐渐兴起。低频超宽带雷达的低频特性可以探测隐蔽目标,而其超宽带特性可以得到较高的距离向分辨率,具有较强的探测能力,该新型雷达已严重影响了传统隐身技术的隐身效果。目前各类雷达隐身材料普遍存在低频吸波机制单一、隐身效果差的问题,为了满足现代战争的需要,低频超宽带已成为隐身材料的发展趋势。
(2)多频谱兼容化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武器装备可能同时面临来自红外探测器、各种频段雷达、激光雷达等多频带侦察仪器的探测,单一的隐身功能已经无法满足应用需求,多频谱兼容的隐身材料成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多频谱主要包括两个方向:一是在单一隐身功能基础上向更宽频段扩展,比如红外隐身兼顾中红外和远红外波段,雷达隐身在实现重点探测频段隐身的同时向更低频隐身扩展;二是多种隐身功能的兼容,比如“雷达和红外兼容”“雷达、红外和可见光兼容”以及“红外和激光兼容”隐身等。后者研制难度更大,也是未来隐身材料重要发展方向。
(3)薄型轻量化
薄型化和轻量化一直是武器装备的发展方向。隐身材料的薄型化和轻量化有助于降低武器装备整体重量,可有效提升飞行器的航程和载荷,对航空装备的意义尤为重大。目前,现有的隐身材料仍然存在厚度大、重量重的问题,薄型化和轻量化是隐身材料的发展趋势。
(4)多功能化
武器装备所面临的战场环境恶劣,隐身涂层的物理性能极为重要,如早期的B-2隐身轰炸机,每次飞行需要数日的涂层维护工作,大大影响了作战效能。在现代战争中,隐身武器装备除了面临探测威胁外,还可能受到腐蚀、雷击、核污染、高温、碰撞等特殊环境影响,因此对隐身涂层提出了多功能的要求。目前美国和俄罗斯等国家均已开展相关研究,并已陆续应用于弹头等武器装备,多功能是隐身材料的重要发展趋势。
2.电磁兼容材料行业
(1)集成化电磁兼容问题日益突出,消费电子电磁兼容材料应用市场空间广阔
消费电子领域的电磁兼容材料需求最为突出,主要包括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等设备。一方面,随着芯片技术和加工工艺的提升,厚度、重量等参数已成为手机、穿戴设备等电子设备的重要竞争指标,各类消费电子设备轻薄化趋势凸显;另一方面,随着5G时代的到来,智能手机等设备的传输速率、信号强度均显著提升,内部电磁兼容问题愈发严重。由于消费电子市场的竞争激烈,为保持产品的竞争力,该领域对电磁兼容材料的需求尤为突出。
(2)汽车电子新兴领域快速发展,进一步拓展电磁兼容材料应用空间
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和激烈竞争极大地促进了各类电气、电子和信息设备在汽车上的广泛应用,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已成为汽车发展的主要趋势,电子设备广泛应用于汽车发动机控制系统、自动变速系统、制动系统、调节系统以及行驶系统中。
随着汽车的电子化发展,其内部的电子设备、无线通信设备和电控系统不断增加,其电磁兼容问题也逐渐显现。由于汽车事故会对人员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因此该领域的电磁兼容问题已受到重点关注。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程度的持续加深,电磁兼容材料市场规模也将迎来提升。
(3)薄型轻量化、超宽带电磁兼容材料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具备国际市场扩展能力
电磁兼容材料随着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应用,薄型轻量化、超宽带电磁兼容材料将迎来广阔的机遇。根据MarketsandMarkets统计,全球电磁兼容材料市场规模将保持快速增长,2020年市场规模约为68亿美元,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82亿美元。
3.电波暗室行业
(1)自主创新将成为电波暗室技术发展主流,打破国外技术壁垒将成为趋势
国内外研究者在电磁辐射控制机理、材料制备、测试技术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了较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与国外相比,国内的起步较晚,在不少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国内有关飞机、卫星和智能汽车等整机测试的大型暗室数量和能力不足,亟待建设。国内吸波材料技术在吸波性能和阻燃等性能方面与国外公司存在差异。此外,国内外暗室的执行性技术要求和标准化依据等也存在差异。因此,电波暗室的整体自主创新将成为发展主流。
(2)电波暗室是军用高端武器装备、民用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产品测试的重要能力手段之一,是持续推动高端武器装备,以及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产品发展的重要测试能力。
军用方面,如RCS紧缩场测试系统,是研制隐身战机至关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设施,是促进隐身技术发展和创新的重要测试能力。民用方面,如EMC(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和OTA(OverTheAir)测试系统,是未来新能源智能汽车高可靠性和高智能化的必要基础,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聚焦吸波材料的持续创新,实现低频吸波性能和阻燃等综合性能的突破
作为电波暗室主要性能保障的高性能暗室吸波材料,长期被国外公司垄断。优异的低频吸波性能和阻燃等长期安全使用性能等将成为新一代电波暗室技术发展主流。
4.电磁测控行业
(1)聚焦电磁功能材料多物理场电磁响应测试需求,推动高端武器装备、民用智能设备适应复杂电磁环境能力提升
随着军用设备电磁对抗强度的提升,民用智能设备应用环境的扩大,高端武器装备、民用智能设备,越来越受到多物理场的考验。电磁功能材料作为电子设备的防护载体,其电磁热等多物理场响应能力备受关注,未来对该类材料的多物理场测试需求也将逐步提升。
(2)面向行业发展,电磁功能材料电磁缺陷及电磁稳定性测试需求广泛
超声扫描、结构探伤等,已经成为高性能结构行业的必备需求。对于卫星通信、电磁防护、装备“隐身”这类新兴行业,相控阵天线天线罩、设备电磁防护材料、大型“隐身”结构材料、装备表面隐身涂层等电磁功能材料,也逐步走入行业视野,该类材料的电磁缺陷检测及批量电磁稳定性测试,也将成为高性能电子装备行业的必备需求。
(3)低空经济、无人驾驶逐步走进现实,精密电子设备电磁诊断能力是设备可靠性的重要保障
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高科技产品,与民生息息相关,更需要高可靠性的保障。该类设备精密电子板件的电磁诊断能力,是设备可靠性的重要保障。对该类设备辐射电磁特性的精确扫描,可对设备的电磁效应及热效应进行诊断,对于设备长期运行可能出现电磁兼容及疲劳损坏故障点进行预判及整改,该类技术将大幅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二)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围绕EMMS产业发展的产品主流和技术前沿,坚持自主创新,打破国外技术封锁,实现自主可控,全面覆盖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维护材料,以及电子信息领域电磁兼容材料等在内的产品设计、制造、测试、销售和服务;同时新布局新一代电波暗室以及电
磁测控领域。公司提供的EMMS产品在低频超宽带、多频谱兼容、薄型轻量化等方面具有行业显著的技术优势和特色。
2.主要产品情况
(1)主要产品类型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维护材料、电磁兼容材料。其中,隐身功能涂层材料是具有吸收电磁波功能的材料,涂覆于武器装备表面后可降低其雷达散射截面,主要用于隐身武器装备及其部件的表面;隐身功能结构件是兼具电磁吸收和高强度特性的结构型材料,主要用于武器装备中需要结构功能和隐身功能一体化的关键部位;隐身维护材料主要用于隐身武器装备在使用一定年限后对部分隐身材料更换,或在使用过程中对隐身材料进行及时维护维养,确保隐身武器装备隐身性能;电磁兼容材料是具有电磁吸波功能的材料,可有效解决设备内部、设备之间的电磁干扰,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设备等。
(2)新开拓领域产品或服务类型新开拓领域产品或服务主要为两方面:一是新一代电波暗室系统集成建设和关键吸波材料产品;二是电磁测控领域,以“电磁”为核心的测试技术研发、测试设备及能力条件的总体集成设计、测试服务。
新一代电波暗室领域。电波暗室是军用高端武器装备、民用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产品测试的重要能力手段之一,是持续推动高端武器装备,以及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产品发展的重要测试能力。电波暗室主要应用于隐身战机、电子对抗、卫星通信等型号装备雷达散射截面积测试、天线性能测试等;以及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智能汽车天线、无人机天线、手机电脑等电磁兼容性及天线性能测试等。公司研制的新一代电波暗室及关键吸波材料在低频性能、使用寿命、运维成本等方面有显著的技术优势,同时材料阻燃性能优异。
电磁测控领域。面向军用高端武器装备、民用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领域对“电磁”方面的测试技术、测试能力的重大需求,聚焦开展以“电磁”为核心的测试技术研发、测试设备及能力条件的总体集成设计、测试服务等主要业务。电磁测控领域的拓展,将极大满足行业紧急迫切需求。公司自主研发、设计、建设了紧缩场RCS暗室及低频同轴反射率测量系统等系统,成功取得CNAS实验室认定,具备对外提供测试服务能力。同时,公司已自主研发电磁材料耐功率测试系统,X波段电磁波能量密度达到10W/cm
,为电磁功能材料高功率电磁波下的响应特性提供了研究测试平台。自主研发多频段自动化天线罩板材透波率测试系统,频段覆盖P~Ka波段,测试角度覆盖-60°~60°,可实现多频段多角度连续化自动化检测。自主研发电磁功能材料电磁损耗均匀性扫描系统,扫描区域达到1.3×1.3米,测试频段覆盖S~Ku波段,保障了大型电磁功能材料的均匀性和稳定性可控。自主研发平板件介电常数稳定性手持测试系统,可实现天线罩等吸/透波板级材料在线测试,实现材料替换和材料修复快速性能在线测试。自主研发精密电路板卡近场辐射扫描系统,可实现宽频段近场辐射成像扫描,实现对精密电路板卡的电磁缺陷检测。
图12.5m静区紧缩场RCS测试系统图2低频同轴反射率测试系统
图36m静区紧缩场RCS测试系统图4天线测试系统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公司正处于“全面发展”战略阶段,处于发展平台期,基本盘稳定;布局了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新一代电波暗室(以及以此为延伸的电磁测控领域)、隐身维护产品三大业务方向。公司始终坚持“技术为本、客户为先”的经营理念,秉承“创新、务实、高效”的企业精神,围绕军民两翼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市场布局。在军品业务领域,维持军品业务基本盘稳定,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取得重大进展,稳步推进隐身维护业务。同时,重视军品领域横向广度布局,积极开拓舰船、航天、兵器等领域市场,为各类隐身武器装备提供高性能指标产品和服务,取得良好进展。在民品业务领域,新一代电波暗室总体设计集成及关键吸波材料产品市场进一步突破,暗室在手订单已达数千万;同时面向军用高端武器装备和民用电子信息高密度集成对电磁测试的需求,成立了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聚焦电磁测试技术研发、测试设备及能力条件的总体集成设计和测试服务。
(一)整体经营稳步发展,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取得较大进展,销售收入占比超过隐身功能涂层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64.30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4.33%,主要系部分隐身功能涂层产品采购计划延后,存在季度性波动,目前公司该类产品全年在手订单充足、产品产能满足订单需求。2025年上半年,隐身功能结构件销售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销售收入占比超过隐身功能涂层。
(二)新布局领域推进顺利,围绕EMMS领域落地军民两翼战略布局
公司目前正在大力布局和推动民用领域,重点为两方面:一是新一代电波暗室系统集成建设和关键吸波材料产品;二是电磁测控领域,以“电磁”为核心的测试技术研发、测试设备及能力条件的总体集成设计、测试服务。
1.新一代电波暗室。公司已经完成新一代电波暗室用关键吸波材料研发和暗室系统集成设计能力构建,公司自主研制的新一代电波暗室在低频性能、使用寿命、运维成本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同时吸波材料阻燃性能优异,市场应用前景广泛,已中标多个项目,金额达数千万元。公司将持续推进市场份额扩大,成为提供电波暗室总体集成设计服务和关键吸波材料产品的头部企业。
2.电磁测控领域。公司深耕电磁领域多年,对电磁控制和测试需求有着深入的理解。根据公司战略规划,2025年6月,公司已设立电磁测控子公司-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将围绕EMMS(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领域,面向军用高端武器装备、民用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领域对“电磁”方面的测试技术、测试能力的重大需求,聚焦开展以“电磁”为核心的测试技术研发、测试设备及能力条件的总体集成设计、测试服务等主要业务。本次设立“电磁测控”领域控股子公司,是落实公司“军民两翼”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业务聚焦、能力整合,形成该领域面向广泛民用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从“根技术研究”,技术攻关持续突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5年上半年研发费用达7,097.23万元,同比增长88.78%;研发项目重点聚焦布局的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新一代电波暗室(以及以此为延伸的电磁测控领域)、隐身维护产品领域,坚持从“根技术研究”,多项技术攻关实现突破。
(四)募投项目“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完成,对隐身功能结构件产能扩张形成重大支撑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基本完成,EMMS领域更为先进的生产和测试能力已形成,对隐身功能结构件产能扩张形成重大支撑,有利于公司加速构建EMMS领域国内领先的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测试检验能力等核心能力链。
(五)持续完善激励机制,实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2025年5月,公司发布并实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148.37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71%。其中首次授予118.7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权益总量的80%;预留
29.675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权益总量的20%。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领先的平台优势、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优秀的人才队伍三个方面。
1.建成国内EMMS领域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公司已建成了“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四川省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电磁兼容材料与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及四川省科技创新平台,能为人才集聚提供展示和发展的平台,为工程化、产业化应用提供转化基地。
2.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获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技成果奖项,具备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在EMMS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测试验证方面具有技术优势。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了32项发明专利,形成了15项核心技术,成功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落地,并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多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取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重大成果奖项,产品在低频超宽带、多频谱兼容、薄型轻量化方面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3.培养了一支EMMS领域优秀的专业人才队伍
EMMS行业为新兴行业,行业内具有产品应用经验的企业较少,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亦不足,导致行业内的人才短缺,研发团队的培养也成为了行业的重要壁垒。公司在邓龙江院士的带领下,凝聚了一支在国内EMMS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人才队伍,现拥有并认定核心技术人员11名,研发人员155人。公司的技术专家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且长期从事该领域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研究和工程化经验,培育了国家级青年人才1人、省部级青年人才5人、成都市级青年人才若干。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本,以产品研制为核心,经长期的自主研发,突破了多项技术瓶颈,已全面掌握EMMS的材料设计技术、评价技术、仿真技术、测控技术、工艺技术、工程化应用等方面的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来源 | 应用产品 | 所处阶段 | 核心技术应用的生产环节 |
| 1 | 薄型雷达吸波涂料设计和制备技术 | 针对雷达吸波涂料“薄型化”需求,通过设计和工艺的优化,解决薄型涂层的吸波性能难题 | 该技术通过设计吸收剂、粘结剂、涂料助剂等组分的配方,改进涂层材料的制备工艺工序,结合特殊的施工工艺设计,在保持优良力学性能的基础上,大幅减少了涂层材料的厚度,实现涂层薄型化 | 自主研发 | 电磁功能涂层材料 | 批产 | 多频谱功能制备 |
| 2 | 低发射红外涂料设计和制备技术 | 针对低发射红外涂料性能要求,通过优化配方和工艺,解决了低发射红外涂料低发射率难题 | 该技术通过设计材料体系的填料、颜料、粘结剂、助剂等组分的配方,进一步改进制备工艺设计,在保持优良力学性能的基础上,实现了红外涂层材料的低发射率 | 自主研发 | 电磁功能涂层材料 | 批产 | 多频谱功能制备 |
| 3 | 多频谱兼容功能涂料一体化设计和制备技术 | 针对隐身功能涂层的“多频谱”需求,解决多频谱涂料的兼容性问题 | 该技术基于材料组分配比及体系的一体化设计,通过设计填料、粘结剂、助剂等组分的配方和制备工艺,结合电磁场的仿真设计,实现了具备多频谱吸波性能的功能涂料制备 | 自主研发 | 电磁功能涂层材料 | 批产 | 多频谱功能制备 |
| 4 | 宽带功能型XXX设计与制备技术 | 通过XXX多层材料的体系设计与结构设计,实现了宽带隐身贴片的制备 | 该技术通过改进填料、粘结剂、助剂等组分的配方,优化XXX制备工艺,制备了宽带吸波XXX系列产品,具有红外、雷达等波段的隐身效果 | 自主研发 | 电磁功能涂层材料 | 批产、在研 | 多频谱功能制备 |
| 5 | 高性能多组分复合吸收剂制备技术 | 吸收剂制备技术,解决了单组分吸收剂谐振特性单一、吸波带宽窄的技术难题 | 该技术基于对吸收剂、分散剂、改性剂等成分的几何形貌、极化特性等影响因素分析,通过优化物理混合、分散等工艺参数,提高了复合吸收剂电磁参数的频响特性 | 自主研发 | 电磁功能涂层材料、电磁功能结构件、电磁兼容材料 | 批产、在研 | 核心吸收剂制备、关键吸收材料制备 |
| 6 | 超宽带非线性梯度渐变吸波蜂窝制备技术 | 该技术实现了超宽带、高吸收非线性梯度渐变的吸波蜂窝材料制备 | 该技术以芳纶蜂窝为基体材料,采用自研高性能多组分复合吸收剂,结合自动化制备系统,研制了高低频兼顾的超宽带、高吸收非线性梯度渐变吸波蜂窝材料。该技术制备的蜂窝材料产品亦具备耐高温、抗霉菌、耐盐雾、耐湿热等环境耐候性 | 自主研发 | 电磁功能结构件 | 批产 | 关键吸收材料制备、多功能蒙皮制备 |
| 7 | 低可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设计技术 | 该技术为可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的关键设计技术 | 该技术基于对探测信号在武器装备上散射特性的研究分析,针对不同频段、不同极化状态的探测信号,有效抑制结构表面行波散射、边缘绕射和镜面散射等,建立低可探测电磁模型,提升了研发效率,缩短了研制周期 | 自主研发 | 电磁功能结构件 | 批产 | 复合成型及表处理 |
| 8 | 高精度低可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制备技术 | 该技术用于解决隐身功能结构件工艺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技术难题 | 该技术通过突破大尺寸薄膜材料制备工艺、超宽带吸波蜂窝材料的梯度匹配设计、异形复合材料高精度加工等关键技术,研制出一系列高精度低可 | 自主研发 | 电磁功能结构件 | 批产、在研 | 复合成型及表处理 |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来源 | 应用产品 | 所处阶段 | 核心技术应用的生产环节 |
| 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解决了隐身功能结构件工艺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技术难题 | |||||||
| 9 | 低可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测试技术 | 该技术用于解决低可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的测试难题 | 该技术通过设计测试载体、修复部件和载体连接处的电磁缺陷,进一步降低测试载体对测试结果的影响,以保证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自主研发 | 电磁功能结构件 | 批产、在研 | 复合成型及表处理 |
| 10 | 超高磁导率磁性薄膜动态磁取向技术 | 该技术为片状化吸收剂平行取向排布技术,可进一步提升磁性薄膜材料磁导率 | 该技术通过动态磁取向技术的开发,实现了片状化吸收剂完全平行取向排布,有效提升了磁性薄膜材料磁导率,为电子设备的多模块集成、器件小型化提供了技术支持 | 自主研发 | 电磁兼容材料 | 批产、在研 | 电子浆料制备、流延涂布成型、模切成型 |
| 11 | 多组分耐腐蚀硅胶吸波贴片流延制备技术 | 该技术为硅胶吸波贴片实现大规模批量卷材制备,实现了硅胶吸波贴片在大型设备中的应用 | 该技术通过优化产品配方和制备工艺,实现了硅胶吸波贴片的大规模批量卷材制备。应用该技术研制的硅胶贴片具有疏水特性,耐高温、耐腐蚀,应用于极端环境电子设备制造 | 自主研发 | 电磁兼容材料 | 批产 | 流延涂布成型、背胶覆膜 |
| 12 | 水系高磁导率超薄磁性基板制备技术 | 该技术为基于水性浆料体系的高磁导率磁性基板制备技术,实现了安全环保的工艺平台设计 | 该技术通过研发高磁导率磁性基板关键材料,解决天线抗干扰、小型化等问题,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垄断,实现了高磁导率磁性基板的国产化替代 | 自主研发 | 电磁兼容材料 | 批产 | 流延涂布成型 |
| 13 | 新一代暗室用阻燃EPP吸波角锥设计与制备技术 | 该技术解决了新一代EPP暗室吸波材料的吸波性能和阻燃性能相互矛盾的技术难题 | 该技术通过对EPP粒料改进优化,制备出了可热蒸汽模塑成型的阻燃EPP粒料,使本身易燃的EPP角锥吸波材料同时具备突出的阻燃特性和高反射损耗特性 | 自主研发 | 电波暗室 | 批产 | EPP粒料制备、热蒸汽模塑成型 |
| 14 | 暗室吸波材料低散射布局技术 | 针对暗室材料布局低散射需求,通过仿真分析和布局优化,实现了暗室材料低散射布局,有效防止性能过剩,降低成本 | 该技术通过理论计算、仿真设计及测试实现暗室散射系统化研究,实现了暗室材料优化布局,在不增加静区散射的前提下有效降低材料成本 | 自主研发 | 电波暗室 | 批产 | 电波暗室设计 |
| 15 | 电磁功能材料宽频带多物理场测试技术 | 针对电磁功能材料在复杂电磁环境下功能响应需求,开发多种电磁功能材料的多物理场测试技术,实现对电磁功能材料多物理场的响应评估 | 该技术通过独特的结构设计,实现低频至30MHz的角锥吸波材料高动态反射率测试,通过电磁聚焦技术,实现电磁功能材料高功率热响应评估,通过终端阻抗测试原理,实现材料高温电磁性能评估 | 自主研发 | 电磁测控 | 批产 | 暗室、关键吸波材料、多频谱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8年 | 高磁导率磁性基板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单项冠军企业 | 2024年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新增获得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3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6 | 6 | 125 | 32 |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1 | 55 | 43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3 | 2 |
| 软件著作权 | 3 | 3 | 5 | 5 |
| 其他(商标) | 7 | 0 | 26 | 16 |
| 合计 | 16 | 10 | 214 | 98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70,972,317.65 | 37,596,043.52 | 88.78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70,972,317.65 | 37,596,043.52 | 88.78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47 | 10.21 | 增加15.26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重研发,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5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研发项目40项,坚持从“根技术研究”,重点聚焦新布局的三大业务领域: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新一代电波暗室(以及以此为延伸的电磁测控领域)、隐身维护产品,多项技术攻关实现突破。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YF021 | / | / | / | 研制阶段 | 完成相关复合材料的力学性能分析,电性能设计相关复合材料工艺方案制定及批次稳定性控制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2 | YF022 | / | / | / | 研制阶段 | 利用软件进行模拟,得出薄膜产品的本征电磁性能以及应用上的性能要求,实现薄膜类产品在宽频带应用场景上拥有最优的性能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3 | YF023 | / | / | / | 研制阶段 | 完成多款XX维护材料的研发与试制,实现在XX维护材料市场的突破和关键技术掌握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4 | YF027 | / | / | / | 研制阶段 | 完成XXX行波抑制贴片研制,并能提供结构样件,同时研制方案可作为公司内部技术积累并可应用于其他产品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舰船领域 |
| 5 | YF031 | / | / | / | 研制阶段 | 围绕未来XXX装备对XXX结构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XXX制备和高精度加工研究,并通过测试验证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未来战机、无人机、巡航导弹等武器装备 |
| 6 | YF033 | / | / | / | 研制阶段 | 提升XXX性能,实现XXX优化,同时满足结构强度要求,以及验证工艺设计及制造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7 | YF038 | / | / | / | 研制阶段 | 提升设计能力,实现功能结构一体化成型,达到XXX的程度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8 | YF039 | / | / | / | 研制阶段 | 研制的蒙皮结构能够用于提升装备的XXX隐身性能,并兼具结构承载、结构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连接的功能,满足装机交付要求 | ||||||||
| 9 | YF042 | / | / | / | 研制阶段 | 研制的行波抑制薄膜能够灵活运用在XXX上,降低XXX等非终端威胁,提高XXX隐身性能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10 | YF047 | / | / | / | 研制阶段 | 研制的XXX吸波面板/围框降低XXX下的电磁散射,实现飞行器隐身性能的提升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11 | YF050 | / | / | / | 研制阶段 | 实现XXX电性能和力学性能的稳定性提升 | 国内先进水平 | 航空领域 |
| 12 | YF052 | / | / | / | 研制阶段 | 实现暗室被测件尺寸有效增大,提升暗室测试产品的竞争力,提升集成系统建设能力,保障研发测试进度 | 国内领先水平 | 电子领域 |
| 13 | YF054 | / | / | / | 研制阶段 | 实现EPP暗室吸波材料的体阻燃,解决客户对火安全的疑虑,打开新的市场 | 国内先进水平 | 电子领域 |
| 14 | YF058 | / | / | / | 研制阶段 | 通过贴片的使用XXX等XXX威胁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15 | YF060 | / | / | / | 研制阶段 | 满足武器装备以及XXX的XXX需求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16 | YF061 | / | / | / | 研制阶段 | 通过该涂料的应用能有效改善XXX,拓宽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17 | YF062 | / | / | / | 研制阶段 | 研制出XXX吸波涂料,具备批量生产能力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18 | YF063 | / | / | / | 研制阶段 | 具备XXX的材料设计能力 | 国内先进水平 | 航空领域 |
| 19 | YF065 | / | / | / | 研制阶段 | 应用于XX部位,降低其在XXX的电磁散射,提升XXX的XXX性能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20 | YF066 | / | / | / | 研制阶段 | 形成适用更多场景的吸波材料系列,有助于公司拓宽吸波材料的研究方向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电子、舰船等领域,飞行器、水面舰艇、地上装备等军事目标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上 | ||||||||
| 21 | YF067 | / | / | / | 研制阶段 | 通过XX设计、XX处理、XX制备工艺等几大关键技术,实现集电磁性能、力学性能、XXX性能于一体的吸波XXX的研制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22 | YF068 | / | / | / | 研制阶段 | 设计并制备出一款XXX的吸波涂料,具有良好的吸波性能、力学性能及XXX性能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23 | YF070 | / | / | / | 研制阶段 | 在XX精确控制的前提下,需具备优异的电性能,同时满足相应的力学性能、XXX性能和应用性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24 | YF071 | / | / | / | 研制阶段 | XXX应具有良好的XX吸收电磁波能力,提高复合材料结构的XX性能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25 | YF072 | / | / | / | 研制阶段 | 在保证天线电性能、结构强度和环境适应性的条件下,提高天线的XXX性能,提升我司工艺设计能力,结构制造能力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26 | YF074 | / | / | / | 研制阶段 | 完成XXX定型,达到XXX技术指标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27 | YF075 | / | / | / | 研制阶段 | PK胜利,获得XXX资格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28 | YF076 | / | / | / | 研制阶段 | 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新型XXX结构,并进行XXX性能评估,达到XXX要求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29 | YF077 | / | / | / | 研制阶段 | 开发XXX技术,为后续XXX项目提供XXX技术支持,实现技术更迭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30 | YF078 | / | / | / | 研制阶段 | 提升XXX技术水平,达到XXX技术指标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31 | YF079 | / | / | / | 研制阶段 | 达到XXX技术指标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32 | YF080 | / | / | / | 研制阶段 | 填补目前XXX的空白,可大幅缩短涂料类XXX,拓宽公司产品领域,进行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XXX技术布局和储备 | ||||||||
| 33 | YF082 | / | / | / | 研制阶段 | 开展XXX材料研制,实现集电性能、力学性能和XXX性能于一体的XXX,为研制XXX型号所需的XXX奠定典型基础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电子、舰船等领域 |
| 34 | YF083 | / | / | / | 研制阶段 | 应用于XXX结构件中,主要功能为XXX、提升XXX性能等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35 | YF084 | / | / | / | 研制阶段 | 形成稳定XXX,以满足产品XXX要求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36 | YF086 | / | / | / | 研制阶段 | 研发出电性能优异且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37 | YF087 | / | / | / | 研制阶段 | XXX优于其他竞争单位,通过XXX,获得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38 | YF089 | / | / | / | 研制阶段 | XXX透波率测试系统,测控软件可实现XXX,测试系统达到XXX | 国内先进水平 | 电子领域 |
| 39 | YF090 | / | / | / | 研制阶段 | 完成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40 | YF091 | / | / | / | 研制阶段 | 达到XXX,全流程满足装机件制造交付要求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41 | YF092 | / | / | / | 研制阶段 | 形成XXX技术,布局涂层维护维修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42 | YF093 | / | / | / | 研制阶段 | 拓展公司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43 | YF094 | / | / | / | 研制阶段 | 降低XXX,提升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44 | YF095 | / | / | / | 研制阶段 | 降低XXX,实现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45 | YF096 | / | / | / | 研制阶段 | 降低XXX,提升新一代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46 | YF097 | / | / | / | 研制阶段 | 降低XXX,提升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47 | YF098 | / | / | / | 研制阶段 | 降低XXX,提升新一代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48 | YF099 | / | / | / | 研制阶段 | 降低XXX,提升新一代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49 | YF100 | / | / | / | 研制阶段 | 降低XXX,提升新一代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50 | YF101 | / | / | / | 研制阶段 | 降低XXX,提升新一代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51 | YF102 | / | / | / | 研制阶段 | XXX应用于XXX,拓宽公司XXX市场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52 | YF103 | / | / | / | 研制阶段 | 低成本XXX产品谱系,提升XX,形成新的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53 | YF104 | / | / | / | 研制阶段 | 满足XXX需求,提高公司暗室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 国内先进水平 | 电子领域 |
| 54 | YF105 | / | / | / | 研制阶段 | 提升XXX的测试能力,达到XXX | 国内先进水平 | 电子领域 |
| 55 | YF106 | / | / | / | 研制阶段 | XXX修复,大幅缩短XXX时间,提高XXX,拓宽公司产品领域,增加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56 | YF107 | / | / | / | 研制阶段 | 可填补公司XXX领域的空白,配合公司已有的XXX,可大幅缩短外XXX时间,提高XXX,拓宽公司产品领域,增加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57 | YF108 | / | / | / | 研制阶段 | 可填补公司XXX领域的空白,配合公司相应的XXX产品,大幅缩短XXX的时间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58 | YF109 | / | / | / | 研制阶段 | 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可以形成适用更多场景的XXX,拓宽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59 | YF110 | / | / | / | 研制阶段 | 掌握XXX,增强XXX,提高XXX,同时增强XXX | 国内先进水平 | 航空领域 |
| 60 | YF111 | / | / | / | 研制阶段 | 通过自研XXX,实现XXX,快速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61 | YF112 | / | / | / | 研制阶段 | 实现XXX,完成XXX,完成结构件产品XXX | 国内先进水平 | 航空领域 |
| 62 | YF113 | / | / | / | 研制阶段 | 实现XXX,完成XXX迭代,完成XXX | 国内先进水平 | 航空领域 |
| 63 | YF114 | / | / | / | 研制阶段 | 面向光载太赫兹极速通信系统的应用需求,围绕超宽带电光调制器这一关键核心器件的带宽拓展问题,开展XXX研究工作,构建异质集成超宽带传输线的 | 国内领先水平 | 电子领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精准模型,突破XXX,实现覆盖XXX的超宽带、低损耗、低色散的XXX | ||||||||
| 64 | YF115 | / | / | / | 研制阶段 | 丰富XXX,提高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65 | YF116 | / | / | / | 研制阶段 | 提高XXX,拓宽XXX,增强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66 | YF117 | / | / | / | 研制阶段 | 增强XXX,推动XXX,引入新型XXX研发,增加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67 | YF118 | / | / | / | 研制阶段 | 拓展公司XXX产品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68 | YF119 | / | / | / | 研制阶段 | 拓展公司XXX产品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69 | YF120 | / | / | / | 研制阶段 | 开拓市场,实现装机交付XXX,获得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70 | YF121 | / | / | / | 研制阶段 | 解决XXX,提高XXX,同时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71 | YF122 | / | / | / | 研制阶段 | 完成XXX,通过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72 | YF123 | / | / | / | 研制阶段 | 根据EMC暗室建设需求,丰富公司在吸波材料领域的类别 | 国内先进水平 | 电子领域 |
| 73 | YF124 | / | / | / | 研制阶段 | 满足交付要求,获得XXX,增加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领域 |
| 74 | YF125 | / | / | / | 研制阶段 | 满足XXX,并通过XXX验证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电子领域 |
| 75 | YF126 | / | / | / | 研制阶段 | 重点开展XXX,并XXX,研制满足XXX,形成XXX标准,推进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电子等领域 |
| 76 | YF127 | / | / | / | 研制阶段 | 形成XXX标准,推进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电子等领域 |
| 77 | YF128 | / | / | / | 研制阶段 | 实现XXX。采用XXX,达到XXX | 国内领先水平 | 航空、电子等领域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注:以上在研项目为截至报告期末的在研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对于涉密信息,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2025年半年度,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37,529.61万元,本期投入6,622.77万元,累计投入20,842.88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免于披露相关项目的分项金额。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55 | 137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0.39% | 32.39%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447.55 | 1,193.91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9.49 | 8.78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 |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博士研究生 | 7 | 4.52% |
| 硕士研究生 | 67 | 43.22% |
| 本科 | 77 | 49.68% |
| 大专 | 4 | 2.58% |
| 合计 | 155 | 100% |
| 年龄结构 |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8 | 69.68%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5 | 29.03%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 | 1.29%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0 |
| 60岁及以上 | 0 | 0 |
| 合计 | 155 | 100% |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公司所在技术领域变革性技术发展带来的风险
公司研制的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系列产品主要致力于提升武器装备平台隐身能力的水平。由于现代各类光电磁探测技术及系统装备水平的快速发展,隐身技术将有可能发生突破性变革。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行该领域技术及材料高强度研发投入,不坚持自主创新,则可能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行业是技术和人才密集型产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担着技术开发和创新的职责,其稳定性是保障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非常注重核心技术人
员的引进和培养,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完善各项长期激励机制,将有可能产生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公司原材料采购的风险军工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国防装备供应体系具有高稳定性的特征,军工产品型号设计定型后,产品性能在整个生命周期内需保持稳定。基于上述军品业务的特征,公司核心原材料需保持相对稳定。如果公司核心原材料供应商未来在产品价格、质量、供应及时性等方面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公司产品质量风险军品用户对军品质量和可靠性有着严苛的要求,尽管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控制,仍可能出现产品质量和性能不稳定的情况。同时,我国军工行业又处于跨越式发展时期,对产品一般都要求进行持续改进,公司产品也需要在批量生产中进行持续研发和改进,在持续的研发改进中,公司有可能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对公司在业内的声誉造成重大冲击。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大带来的周转和减值风险公司所处军工行业,普遍具有项目研制实验周期长、货款结算程序复杂、结算季度集中等特点。未来如果下游客户推迟付款进度或付款能力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款项周转和减值的风险。
2.存货金额较大带来的周转及减值风险公司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等存货储备金额较大,且可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会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存货占用高,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另一方面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在日后经营中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动,适时加强生产、市场销售预测准确性和生产计划的合理性,建立有效的存货计划管理,合理制定采购计划,推进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快存货周转。
(四)行业风险
1.军工资质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我国从事军品生产的企业需要获取有关经营资质和资格认证,公司目前具备军品业务所必需的经营资质和资格认证。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获得上述经营资质或资格认证,则生产经营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宏观环境风险
未来,若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下滑,以及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将有可能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
(六)其他重大风险
1.国家秘密泄露的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定。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将保守国家秘密置于工作的首位,采取各项措施防止国家秘密的泄露,但不排除一些意外事件的发生导致国家秘密的泄露,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64.30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4.33%,同期降幅较2025年一季度大幅收窄;2025年二季度营业收入21,323.02万元,较一季度环比增长225.98%。整体经营态势呈良好上升趋势。
1.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取得较大进展,销售收入占比超过隐身功能涂层。2025年上半年,隐身功能结构件实现销售收入19,910.50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96.18%,占比全面超过隐身功能涂层,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隐身功能涂层全年在手订单稳健,存在季度性波动,2025年上半年隐身功能涂层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3.公司聚焦新布局的三大业务领域: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新一代电波暗室(以及以此为延伸的电磁测控领域)、隐身维护产品,并围绕新业务领域全面加大研发投入。2025年上半年,
公司研发费用7,097.23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88.78%,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5.47%,影响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
(四)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78,643,047.10 | 368,230,575.19 | -24.33 |
| 营业成本 | 73,002,613.00 | 79,924,884.16 | -8.66 |
| 销售费用 | 4,850,206.66 | 4,129,819.58 | 17.44 |
| 管理费用 | 29,336,858.65 | 17,143,293.78 | 71.13 |
| 财务费用 | -2,286,016.74 | -4,556,811.04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70,972,317.65 | 37,596,043.52 | 88.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492,747.03 | 282,597,859.53 | -17.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205,298.50 | -40,949,200.90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212,996.94 | -407,619.00 | 不适用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71.13%,主要系房屋折旧、办公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227.08万元,主要系货币资金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88.78%,主要系公司注重研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相关开支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128,325.61万元,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17,080.54万元,主要系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660,576,903.45 | 18.45 | 1,927,378,714.53 | 52.82 | -65.73 | 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致,导致货币资金减少,相关资产类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842,365.79 | 3.04 | - | - | 不适用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4,981,606.60 | 8.52 | 6,315.67 | 0.00 | 4,828,866.7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84,864,889.56 | 24.72 | 3,908,627.19 | 0.11 | 22,538.76 | 目余额增加 |
| 应收票据 | 61,371,408.20 | 1.71 | 192,493,995.69 | 5.27 | -68.12 | 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解兑所致 |
| 预付款项 | 9,886,502.39 | 0.28 | 4,422,586.01 | 0.12 | 123.55 | 主要系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
| 存货 | 239,295,069.59 | 6.68 | 114,704,958.30 | 3.14 | 108.62 | 主要系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
| 固定资产 | 477,924,211.93 | 13.35 | 243,443,076.49 | 6.67 | 96.32 | 主要系本期房屋及机器设备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 在建工程 | 7,627,456.64 | 0.21 | 228,682,829.80 | 6.27 | -96.66 | |
| 合同负债 | 17,478,519.46 | 0.49 | 2,249,000.88 | 0.06 | 677.17 | 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所致 |
| 应交税费 | 6,622,174.95 | 0.18 | 39,806,240.88 | 1.09 | -83.36 | 主要系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925,243.79 | 0.31 | 31,984,358.17 | 0.88 | -65.84 | 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47,155.49 | - | - | 304,000,000.00 | 195,604,789.70 | - | 108,842,365.79 |
| 合计 | - | 447,155.49 | - | - | 304,000,000.00 | 195,604,789.70 | - | 108,842,365.7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向佳驰科技出租厂房 | 4,500.00 | 6,693.55 | 3,721.25 | 688.82 | -13.36 | -13.36 |
| 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销售电磁兼容材料相关产品 | 120.00 | 255.56 | 255.00 | - | -1.32 | -1.30 |
| 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磁测试技术开发、测试设备及能力条件总体集成设计、提供测试服务等 | 1,000.00 | - | - | - | - | - |
注: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缴出资,尚未产生实际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陈良 | 营销总监 | 离任 |
| 姚瑶 | 行政总监 | 离任 |
| 姚瑶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 卢肖 | 副总经理 | 聘任 |
| 谢海岩 | 技术总监 | 离任 |
| 谢海岩 | 副总经理 | 聘任 |
| 张辉彬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 罗庆波 | 副总经理 | 聘任 |
| 舒玉良 |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 离任 |
| 阙智勇 | 核心技术人员、运营总监 | 离任 |
| 张宏亮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 宋镇江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 李健骁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 张描苗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 伍杰一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 代伟鹏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 郭仲前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 张东 | 董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进行了优化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位发生变化,调整情况如下:
| 姓名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陈良 | 总经理、营销总监 | 总经理 |
| 姚瑶 | 行政总监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卢肖 | 董事会秘书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谢海岩 | 技术总监 | 副总经理 |
具体变动情况见以下公告: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姚瑶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卢肖先生、张辉彬先生、罗庆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5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陈良先生不再兼任营销总监;姚瑶女士由行政总监职务调整为副总经理职务;谢海岩先生由技术总监职务调整为副总经理职务;因个人原因,阙智勇先生申请辞去运营总监职务、舒玉良先生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2025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新增认定张辉彬先生、李健骁先生、张描苗女士、伍杰一先生、代伟鹏先生、郭仲前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3.2025年5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不再认定张宏亮先生、阙智勇先生、宋镇江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
4.2025年6月30日,张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张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综合考虑未来核心技术研发方向以及研发项目的管理和执行等实际情况,结合研发人员的工作履历、专利申请和取得情况、核心技术研发、工艺研发等方面情况,新增认定6名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对新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研发团队实力。
本报告期末,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计11名,较本报告期初增加3名核心技术人员。本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 报告期初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 陈良、张宏亮、谢海岩、阙智勇、宋镇江、张国瑞、李维佳、陈慧 | 陈良、谢海岩、张国瑞、李维佳、陈慧、张辉彬、李健骁、张描苗、伍杰一、代伟鹏、郭仲前 |
报告期内,阙智勇、宋镇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在公司继续任职。原核心技术人员张宏亮先生因退休离任不再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详见公司2025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等相关公告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 | 2024年6月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 | 注2 | 2024年6月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佳科志新、佳创众合 | 注3 | 2024年6月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4 | 2024年8月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 | 注5 | 2022年5月1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其他股东 | 注6 | 2022年5月1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 注7 | 2024年6月6日 | 是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8 | 2024年8月8日 | 是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注9 | 2024年6月6日 | 是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10 | 2022年5月1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1 | 2022年5月1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注12 | 2024年3月13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13 | 2022年5月1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4 | 2022年5月1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15 | 2022年5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16日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6 | 2022年5月1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17 | 2022年5月1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8 | 2022年5月1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19 | 2024年8月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公司 | 注20 | 2022年5月1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21 | 2022年5月1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2 | 2022年5月1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23 | 2024年8月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4 | 2024年6月6日 | 是 | 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 | 注25 | 2024年6月6日 | 是 | 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 | 联关系终止之日起12个月内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 | 注26 | 2024年6月6日 | 是 | 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27 | 2024年8月8日 | 是 | 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8 | 2024年6月6日 | 是 | 出具之日起至本人不再为佳驰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 | 注29 | 2022年5月16日 | 是 | 作为佳驰科技关联方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桐、谢建良、梁轩瑜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承诺 | 注30 | 2022年5月16日 | 是 | 作为佳驰科技关联方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31 | 2024年6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 | 注32 | 2024年6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 | 注33 | 2024年6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34 | 2024年8月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35 | 2022年5月1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36 | 2022年5月1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文琮迎曦 | 注37 | 2022年5月1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38 | 2024年8月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注39 | 2022年5月1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40 | 2024年7月22日 | 是 | 注4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42 | 2025年6月6日 | 是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激励对象 | 注43 | 2025年6月6日 | 是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龙江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本人间接或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佳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佳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
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佳驰科技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佳驰科技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在任期届满前辞去董事职务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4.下列情况下,本人将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股份:
(1)佳驰科技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本人因涉嫌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3)本人因涉及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或者佳驰科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4)佳驰科技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
①佳驰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
②佳驰科技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佳驰科技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5)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佳驰科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但其中净利润为负的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
(2)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本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本人所持佳驰科技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佳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佳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佳驰科技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佳驰科技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下列情况下,本人将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股份:
(1)佳驰科技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本人因涉嫌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3)本人因涉及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或者佳驰科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4)佳驰科技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
①佳驰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
②佳驰科技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佳驰科技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5)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佳驰科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但其中净利润为负的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
(2)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本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佳创众合、佳科志新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本企业所持佳驰科技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佳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佳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佳驰科技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佳驰科技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下列情况下,本企业将不会减持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股份:
(1)佳驰科技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本企业因涉嫌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2)本企业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3)本企业因涉及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或者佳驰科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4)佳驰科技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
①佳驰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
②佳驰科技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佳驰科技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5)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佳驰科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但其中净利润为负的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
(2)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本企业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企业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注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3.本人间接或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佳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佳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佳驰科技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佳驰科技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股份:
(1)佳驰科技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涉嫌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3)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4)本人因涉及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5)佳驰科技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
①佳驰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
②佳驰科技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佳驰科技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本人基于其他身份作出其他锁定期承诺,且该锁定期承诺时间久于或高于本承诺函项下锁定安排的,还应当遵守其他锁定期承诺。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注5: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佳驰科技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佳驰科技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佳驰科技上市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佳驰科技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前述每年转让比例累计使用。
3.如本人同时担任佳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基于其他身份作出其他锁定期承诺,且该锁定期承诺时间久于或高于本承诺函项下锁定安排的,还应当遵守其他锁定期承诺。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注6:公司其他股东出具的《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SS)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承诺同意一并遵守。
3.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
文琮迎曦、林雪松、江苏高投毅达宁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其他15名中小股东承诺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本人同意对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注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2.本人/本企业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佳驰科技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股5%及以上期间,拟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应当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3.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4.本人/本企业若因司法强制执行、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认购或者申购ETF、离婚分割股份等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办理。本人/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注8: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
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本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2.本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拟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应当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3.本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或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若因司法强制执行、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认购或者申购ETF、离婚分割股份等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办理。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注9: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文琮迎曦
1.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2.本企业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佳驰科技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企业在合计持股5%及以上期间,拟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应当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3.下列情况下,本企业将不会减持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股份:
(1)本企业因涉嫌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2)本企业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3)本企业因涉及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4)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企业若因司法强制执行、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认购或者申购ETF等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办理。
5.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注10:公司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将根据佳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本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稳定股价预案》中的各项义务,本公司将: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由董事会向投资者提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以本公司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发生变更,否则不可变更或撤销。注11: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将根据佳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稳定股价预案》中的各项义务,本人将: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由董事会向投资者提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以本人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发生变更,否则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1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将根据佳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佳驰科技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其他会议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本人将根据佳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注13:公司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3.股份回购措施的启动程序:
(1)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其他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4.如公司因主观原因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14: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将极力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本人将根据公司出具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中约定的股份回购措施的启动程序,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在相关股东大会中对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本人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按照转让价(指公司老股转让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注15:公司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注16: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保证佳驰科技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佳驰科技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承诺方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注17:公司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公司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本公司资产从事与经营业务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本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注18: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出具《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注19: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发行人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注20:公司出具《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就上市后未来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承诺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比例
1.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进行年度现金分红,且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指公司弥补亏损、扣除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的1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注21:公司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3.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注2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并作出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赔偿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按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注2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并作出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赔偿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按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注2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佳驰科技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佳驰科技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人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佳驰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如果佳驰科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佳驰科技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佳驰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佳驰科技实际控制人/股东的地位,就佳驰科技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佳驰科技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佳驰科技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向佳驰科技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承诺方赔偿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佳驰科技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佳驰科技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注25: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佳驰科技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佳驰科技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人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佳驰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如果佳驰科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佳驰科技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佳驰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佳驰科技股东的身份,就佳驰科技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佳驰科技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佳驰科技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向佳驰科技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本人赔偿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佳驰科技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佳驰科技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注26: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企业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佳驰科技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企业以及因与本企业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佳驰科技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企业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佳驰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如果佳驰科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企业或本企业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佳驰科技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佳驰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佳驰科技股东的身份,就佳驰科技与本企业或本企业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佳驰科技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佳驰科技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及本企业的相关方将不会向佳驰科技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本企业赔偿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佳驰科技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佳驰科技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注2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佳驰科技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佳驰科技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人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佳驰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如果佳驰科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佳驰科技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佳驰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佳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就佳驰科技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佳驰科技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佳驰科技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向佳驰科技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本人赔偿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佳驰科技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佳驰科技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注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除佳驰科技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佳驰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支持任何与佳驰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在本人直接或间接对佳驰科技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佳驰科技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佳驰科技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4.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佳驰科技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人将在佳驰科技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佳驰科技进一步要求,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5.本人不会利用从佳驰科技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佳驰科技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6.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在本人作为佳驰科技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均不可撤销;如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导致上述承诺的某些事项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函项下的其他承诺事项;如果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佳驰科技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注29: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曾为佳驰科技利益以外的目的,从事与佳驰科技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
2.本人承诺,在作为佳驰科技关联方期间,非为佳驰科技利益之目的,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佳驰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不投资于与佳驰科技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企业,并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佳驰科技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本人承诺,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佳驰科技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4.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企业存在任何与佳驰科技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佳驰科技或佳驰科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5.本人不会利用从佳驰科技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佳驰科技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6.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注30: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未曾为佳驰科技利益以外的目的,从事与佳驰科技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
2.本企业承诺,在作为佳驰科技关联方期间,非为佳驰科技利益之目的,本企业将不直接从事与佳驰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不投资于与佳驰科技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企业,并促使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佳驰科技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本企业承诺,本企业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佳驰科技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企业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4.如本企业或本企业所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企业存在任何与佳驰科技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佳驰科技或佳驰科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5.本企业不会利用从佳驰科技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佳驰科技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6.如因本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企业予以全额赔偿。注3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避免资产占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人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佳驰科技及其子公司资金。
2.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佳驰科技的独立性,决不损害佳驰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4.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人承诺如果有关政府机关或公司要求本人关联方就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支付资金占用费,本人将就本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5.本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佳驰科技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佳驰科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注32: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出具《关于避免资产占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人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佳驰科技及其子公司资金。
2.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佳驰科技的独立性,决不损害佳驰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在本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4.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人承诺如果有关政府机关或公司要求本人关联方就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支付资金占用费,本人将就本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5.本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佳驰科技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佳驰科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注33: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出具《关于避免资产占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企业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佳驰科技及其子公司资金。
2.本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佳驰科技的独立性,决不损害佳驰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在本企业作为公司的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偿还债务。
4.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企业承诺如果有关政府机关或公司要求本企业关联方就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支付资金占用费,本企业将就本企业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5.本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企业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佳驰科技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佳驰科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注3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避免资产占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人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佳驰科技及其子公司资金。
2.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佳驰科技的独立性,决不损害佳驰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在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4.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人承诺如果有关政府机关或公司要求本人关联方就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支付资金占用费,本人将就本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5.本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佳驰科技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佳驰科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注35:公司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注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佳驰科技股东公开道歉;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佳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佳驰科技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佳驰科技及其股东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注37: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文琮迎曦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企业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佳驰科技股东公开道歉;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佳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佳驰科技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佳驰科技及其股东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注3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佳驰科技股东公开道歉;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佳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佳驰科技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佳驰科技及其股东进行赔偿;本人若从佳驰科技处领取薪酬,则同意佳驰科技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注39: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佳驰科技股东公开道歉。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佳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佳驰科技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佳驰科技及其股东进行赔偿;本人若从佳驰科技处领取薪酬,则同意佳驰科技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注4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业绩下滑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注4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出具《业绩下滑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注42: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注43:激励对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出如下承诺:
1.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0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报告期内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佳融至合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皓晶测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等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控股子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4年11月29日 | 1,083,470,800.00 | 1,002,764,392.16 | 1,002,764,392.16 | - | 630,248,072.20 | - | 62.85 | 不适用 | 37,142,402.28 | 3.7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083,470,800.00 | 1,002,764,392.16 | 1,002,764,392.16 | - | 630,248,072.20 | - | 62.85 | / | 37,142,402.28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17,931,300.00 | 36,510,100.82 | 330,995,167.66 | 53.57 | 项目已绝大部分转固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84,833,092.16 | - | - | - | 2026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营运资金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300,000,000.00 | 632,301.46 | 299,252,904.54 | 99.75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1,002,764,392.16 | 37,142,402.28 | 630,248,072.20 | 62.85 | / | /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进行等额置换。根据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29,235.1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4年12月30日 | 30,0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29日 | 29,900.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4,299,425 | 91.07 | 0 | 0 | 0 | -2,699,025 | -2,699,025 | 361,600,400 | 90.40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482,435 | 0.87 | 0 | 0 | 0 | -1,685 | -1,685 | 3,480,750 | 0.87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0,815,856 | 90.20 | 0 | 0 | 0 | -2,696,206 | -2,696,206 | 358,119,650 | 89.5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47,965,856 | 36.99 | 0 | 0 | 0 | -2,696,206 | -2,696,206 | 145,269,650 | 36.3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12,850,000 | 53.21 | 0 | 0 | 0 | 0 | 0 | 212,850,000 | 53.21 |
| 4、外资持股 | 1,134 | 0 | 0 | 0 | 0 | -1,134 | -1,134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134 | 0 | 0 | 0 | 0 | -1,134 | -1,134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5,710,575 | 8.93 | 0 | 0 | 0 | +2,699,025 | +2,699,025 | 38,409,600 | 9.6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5,710,575 | 8.93 | 0 | 0 | 0 | +2,699,025 | +2,699,025 | 38,409,600 | 9.6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股份总数 | 400,010,000 | 100 | 0 | 0 | 0 | 0 | 0 | 400,010,000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6月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解禁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699,025,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 2,699,025 | 2,699,02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 2025年6月5日 |
| 合计 | 2,699,025 | 2,699,025 | 0 | 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193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中未有股东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股;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中,王泓洋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61,261股,张贯军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49,247股。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邓龙江 | 0 | 80,550,000 | 20.14 | 80,550,0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梁迪飞 | 0 | 41,850,000 | 10.46 | 41,850,0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重庆文琮迎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33,336,000 | 8.33 | 33,336,000 | 0 | 无 | 0 | 其他 |
| 谢欣桐 | 0 | 29,925,000 | 7.48 | 29,925,000 | 0 | 无 | 0 | 境内自 |
| 然人 | ||||||||||
| 成都佳科志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26,633,250 | 6.66 | 26,633,250 | 0 | 无 | 0 | 其他 | ||
| 谢建良 | 0 | 24,300,000 | 6.07 | 24,300,0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成都佳创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23,850,000 | 5.96 | 23,850,000 | 0 | 无 | 0 | 其他 | ||
| 邓博文 | 0 | 21,375,000 | 5.34 | 21,375,0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江苏高投毅达宁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10,800,000 | 2.70 | 10,800,000 | 0 | 无 | 0 | 其他 | ||
| 天津源峰磐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10,800,000 | 2.70 | 10,800,000 | 0 | 无 | 0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67,9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7,941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57,3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7,358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43,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3,649 |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 771,564 | 人民币普通股 | 771,564 | |||||||
| 李玲 | 675,807 | 人民币普通股 | 675,807 | |||||||
| 格日乐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 | |||||||
| 王泓洋 | 561,261 | 人民币普通股 | 561,261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1,482 | 人民币普通股 | 461,482 | |||||||
| 张贯军 | 449,247 | 人民币普通股 | 449,247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7,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7,020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邓博文、谢欣桐、梁轩瑜、佳创众合、佳科志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邓龙江 | 80,550,000 | 2027年12月5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2 | 梁迪飞 | 41,850,000 | 2027年12月5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3 | 重庆文琮迎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336,000 | 2025年12月5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4 | 谢欣桐 | 29,925,000 | 2027年12月5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5 | 成都佳科志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6,633,250 | 2027年12月5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6 | 谢建良 | 24,300,000 | 2027年12月5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7 | 成都佳创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3,850,000 | 2027年12月5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8 | 邓博文 | 21,375,000 | 2027年12月5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9 | 江苏高投毅达宁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0,800,000 | 2025年12月5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10 | 天津源峰磐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800,000 | 2025年12月5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邓博文、谢欣桐、梁轩瑜、佳创众合、佳科志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 张辉彬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100,000 | 0 | 0 | 100,000 |
| 罗庆波 | 副总经理 | 0 | 100,000 | 0 | 0 | 100,000 |
| 李健骁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100,000 | 0 | 0 | 100,000 |
| 张描苗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60,000 | 0 | 0 | 60,000 |
| 伍杰一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60,000 | 0 | 0 | 60,000 |
| 代伟鹏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50,000 | 0 | 0 | 50,000 |
| 郭仲前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40,000 | 0 | 0 | 40,000 |
| 合计 | / | 0 | 510,000 | 0 | 0 | 510,000 |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660,576,903.45 | 1,927,378,714.53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8,842,365.79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七、4 | 61,371,408.20 | 192,493,995.69 |
| 应收账款 | 七、5 | 793,447,678.93 | 900,093,908.6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七、8 | 9,886,502.39 | 4,422,586.01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000,895.96 | 1,334,413.8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239,295,069.59 | 114,704,958.3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04,981,606.60 | 6,315.6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79,402,430.91 | 3,140,434,892.66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77,924,211.93 | 243,443,076.49 |
| 在建工程 | 七、22 | 7,627,456.64 | 228,682,829.8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71,222.33 |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1,832,190.12 | 22,064,528.0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8,207,120.23 | 10,476,821.6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884,864,889.56 | 3,908,627.1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00,455,868.48 | 508,747,105.50 | |
| 资产总计 | 3,579,858,299.39 | 3,649,181,998.16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2,720,148.07 | 96,455,597.52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45,375,914.23 | 208,810,945.15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7,478,519.46 | 2,249,000.8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9,329,754.84 | 22,738,080.38 |
| 应交税费 | 七、40 | 6,622,174.95 | 39,806,240.88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222,369.41 | 1,734,079.8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64,443.9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0,925,243.79 | 31,984,358.17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3,674,124.75 | 403,942,746.73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3,880.75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1,418,014.71 | 35,312,609.4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418,014.71 | 35,326,490.16 | |
| 负债合计 | 415,092,139.46 | 439,269,236.8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010,000.00 | 400,01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129,317,048.86 | 1,127,661,609.26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73,154,570.86 | 173,154,570.8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462,284,540.21 | 1,509,086,581.1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64,766,159.93 | 3,209,912,761.27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64,766,159.93 | 3,209,912,761.2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579,858,299.39 | 3,649,181,998.16 | |
公司负责人:姚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56,671,282.98 | 1,924,302,075.41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842,365.79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61,371,408.20 | 192,493,995.69 | |
| 应收账款 | 十九、 | 793,446,878.94 | 900,091,908.64 |
| 1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9,468,750.97 | 4,261,613.74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8,630,438.92 | 29,069,512.3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239,295,069.59 | 114,704,958.30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4,975,290.93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02,701,486.32 | 3,164,924,064.13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6,200,000.00 | 46,2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425,151,379.84 | 188,612,969.33 | |
| 在建工程 | 7,616,135.89 | 228,671,509.05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8,892,990.45 | 33,749,562.56 | |
| 无形资产 | 13,267,623.78 | 13,398,405.59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8,798.23 | 367,174.0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374,850.88 | 10,623,776.95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84,864,889.56 | 3,908,627.19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14,546,668.63 | 525,532,024.68 | |
| 资产总计 | 3,617,248,154.95 | 3,690,456,088.81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82,720,148.07 | 96,455,597.52 | |
| 应付账款 | 244,709,496.22 | 208,473,201.86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7,478,519.46 | 2,249,000.88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740,528.63 | 22,139,422.35 | |
| 应交税费 | 6,555,498.88 | 39,730,777.64 | |
| 其他应付款 | 4,435,649.04 | 4,003,305.02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353,528.41 | 9,342,954.65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925,243.79 | 31,984,358.17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4,918,612.50 | 414,378,618.09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20,661,933.00 | 25,396,745.59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31,418,014.71 | 35,312,609.41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2,079,947.71 | 60,709,355.00 | |
| 负债合计 | 446,998,560.21 | 475,087,973.0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010,000.00 | 400,01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129,317,048.86 | 1,127,661,609.26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73,154,570.86 | 173,154,570.86 | |
| 未分配利润 | 1,467,767,975.02 | 1,514,541,935.6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70,249,594.74 | 3,215,368,115.72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617,248,154.95 | 3,690,456,088.81 | |
公司负责人:姚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合并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78,643,047.10 | 368,230,575.19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78,643,047.10 | 368,230,575.19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9,790,446.13 | 139,013,511.20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73,002,613.00 | 79,924,884.16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914,466.91 | 4,776,281.20 |
| 销售费用 | 七、63 | 4,850,206.66 | 4,129,819.58 |
| 管理费用 | 七、64 | 29,336,858.65 | 17,143,293.78 |
| 研发费用 | 七、65 | 70,972,317.65 | 37,596,043.52 |
| 财务费用 | 七、66 | -2,286,016.74 | -4,556,811.04 |
| 其中:利息费用 | 527.46 | 3,918.09 | |
| 利息收入 | 2,305,255.11 | 4,577,788.61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221,642.93 | 14,736,550.3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0,658,303.02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47,155.49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663,657.55 | 3,227,494.5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068,533.21 | -3,198,639.4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4,774,826.75 | 243,982,469.38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650.40 | 17,247.71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5,357.72 | 58,175.7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4,744,119.43 | 243,941,541.36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1,542,160.37 | 32,481,248.2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201,959.06 | 211,460,293.12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113,201,959.06 | 211,460,293.12 | |
| 以“-”号填列)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201,959.06 | 211,460,293.12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3,201,959.06 | 211,460,293.12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201,959.06 | 211,460,293.12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59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59 | |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负责人:姚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78,643,047.10 | 368,230,575.19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73,915,341.83 | 79,983,457.18 |
| 税金及附加 | 3,153,877.79 | 4,276,953.82 | |
| 销售费用 | 4,850,206.66 | 4,129,819.58 | |
| 管理费用 | 28,006,321.36 | 15,590,465.59 | |
| 研发费用 | 71,506,392.32 | 37,629,541.38 | |
| 财务费用 | -1,651,914.01 | -4,044,028.15 | |
| 其中:利息费用 | 634,972.32 | 510,336.47 | |
| 利息收入 | 2,303,967.08 | 4,569,947.72 | |
| 加:其他收益 | 8,212,241.06 | 14,325,912.79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0,658,303.02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7,155.49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670,144.26 | 3,237,759.17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68,533.21 | -3,198,639.46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4,782,131.77 | 245,029,398.29 | |
| 加:营业外收入 | 4,650.40 | 17,247.71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5,357.72 | 58,175.73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4,751,424.45 | 244,988,470.27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521,385.03 | 32,392,990.05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230,039.42 | 212,595,480.22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230,039.42 | 212,595,480.22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3,230,039.42 | 212,595,480.22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姚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30,370,535.62 | 488,584,386.99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71,932.45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七、78、(1) | 6,011,429.02 | 14,168,923.50 |
| 现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6,381,964.64 | 510,525,242.94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0,460,871.57 | 88,334,871.07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901,531.55 | 48,495,481.49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1,133,215.32 | 81,655,660.32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4,393,599.17 | 9,441,370.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3,889,217.61 | 227,927,383.4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492,747.03 | 282,597,859.5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2) | 195,604,789.69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七、78、(2) | 321,572.4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3,876,262.67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802,624.84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294,916.79 | 37,072,938.23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2) | 1,473,713,006.55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3,876,262.67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4,007,923.34 | 40,949,200.90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205,298.50 | -40,949,200.90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0,004,000.00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1,208,996.94 | 407,619.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212,996.94 | 407,619.0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212,996.94 | -407,619.00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2,925,548.41 | 241,241,039.63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3,502,451.86 | 591,588,339.98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0,576,903.45 | 832,829,379.61 |
公司负责人:姚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30,370,535.62 | 488,584,386.99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71,932.45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10,833.40 | 14,160,457.19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6,681,369.02 | 510,516,776.63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7,159,965.00 | 85,929,536.67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593,039.64 | 47,122,055.62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979,390.16 | 80,978,019.79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285,208.54 | 14,325,188.08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017,603.34 | 228,354,800.16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663,765.68 | 282,161,976.47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5,604,789.69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1,572.4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76,262.67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802,624.84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294,916.79 | 37,072,938.23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73,713,006.55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76,262.67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4,007,923.34 | 40,949,200.90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205,298.50 | -40,949,200.90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0,004,000.0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08,996.94 | 407,619.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212,996.94 | 407,619.0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212,996.94 | -407,619.00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3,754,529.76 | 240,805,156.57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0,425,812.74 | 582,871,065.00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6,671,282.98 | 823,676,221.57 |
公司负责人:姚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1,127,661,609.26 | 173,154,570.86 | 1,509,086,581.15 | 3,209,912,761.27 | 3,209,912,761.2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010,000.00 | 1,127,661,609.26 | 173,154,570.86 | 1,509,086,581.15 | 3,209,912,761.27 | 3,209,912,761.2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55,439.60 | -46,802,040.94 | -45,146,601.34 | -45,146,601.34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201,959.06 | 113,201,959.06 | 113,201,959.0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55,439.60 | 1,655,439.60 | 1,655,439.6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55,439.60 | 1,655,439.60 | 1,655,439.60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160,004,000.00 | -160,004,000.00 | -160,004,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0,004,000.00 | -160,004,000.00 | -160,004,00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1,129,317,048.86 | 173,154,570.86 | 1,462,284,540.21 | 3,164,766,159.93 | 3,164,766,159.93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 | 永续 | 其他 | |||||||||||||
| 股 | 债 | 收益 | 准备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164,907,217.10 | 121,366,485.10 | 1,043,563,223.00 | 1,689,836,925.20 | 1,689,836,925.2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164,907,217.10 | 121,366,485.10 | 1,043,563,223.00 | 1,689,836,925.20 | 1,689,836,925.2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1,460,293.12 | 211,460,293.12 | 211,460,293.1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1,460,293.12 | 211,460,293.12 | 211,460,293.1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 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164,907,217.10 | 121,366,485.10 | 1,255,023,516.12 | 1,901,297,218.32 | 1,901,297,218.32 |
公司负责人:姚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 | 其他权益工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具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1,127,661,609.26 | 173,154,570.86 | 1,514,541,935.60 | 3,215,368,115.72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010,000.00 | 1,127,661,609.26 | 173,154,570.86 | 1,514,541,935.60 | 3,215,368,115.7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55,439.60 | -46,773,960.58 | -45,118,520.98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230,039.42 | 113,230,039.4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55,439.60 | 1,655,439.6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55,439.60 | 1,655,439.60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160,004,000.00 | -160,004,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 | |||||||||
| 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0,004,000.00 | -160,004,00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1,129,317,048.86 | 173,154,570.86 | 1,467,767,975.02 | 3,170,249,594.74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 | 永 | 其 | |||||||||
| 先股 | 续债 | 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164,907,217.10 | 121,366,485.10 | 1,048,449,163.77 | 1,694,722,865.9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164,907,217.10 | 121,366,485.10 | 1,048,449,163.77 | 1,694,722,865.9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2,595,480.22 | 212,595,480.2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2,595,480.22 | 212,595,480.2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 |
| (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164,907,217.10 | 121,366,485.10 | 1,261,044,643.99 | 1,907,318,346.19 |
公司负责人:姚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瑶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成都佳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佳驰有限公司以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5677170167Y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法定代表人:
姚瑶。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0,000.00元,总股本为400,0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61,600,4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8,409,600.00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下设总经办,功能涂层事业部、电磁结构事业部、5G材料事业部、电磁维护事业部、项目发展规划部、军品市场部、民品市场部、计划管理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军品制造部、民品制造部、复材制造部、运营保障部、工业加工设计部、财务部、质量部、董事会办公室和保密办等主要职能部门。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测试、销售和服务。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应收票据——金额5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票据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应收账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预算金额或累计发生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单项工程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9、长期股权投资”之说明。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9、长期股权投资”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
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信用风险低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注] |
| 信用风险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除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外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注]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交通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共计15家银行。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无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
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条件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
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3 | 4.85 |
| 构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3 | 3 | 32.33 |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3 | 19.40 |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 | 3 | 32.33 |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3 | 19.4-32.33 |
| 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3 | 19.4-32.33 |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公司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 |
| 专利使用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②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③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①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②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具体确认收入的条件为:(1)产品发出并验收后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2)在获取客户确认的技术项目验收后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后,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对于需要进行军品审价的销售收入,在军方审价前,公司根据与客户所签署合同约定的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待审价完成后,公司依据与客户签订的价差协议或合同在审价批复确定价格当期对收入进行调整。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①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②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③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②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③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④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9.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公司已对公司原有离退休人员、因公已故员工遗属及内退和下岗人员的福利计划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靠各种假设条件计算支付。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增长率和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鉴于该等计划的长期性,上述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10.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详见本节“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的表述。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应税收入按13%、9%、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5 |
| 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2024年11月5日取得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5100047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至2026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本公司子公司佳驰康电子符合优惠条件,2025年享受相关年度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50,767.83 | 5,355.83 |
| 银行存款 | 660,526,135.62 | 1,927,373,358.70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660,576,903.45 | 1,927,378,714.53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8,842,365.79 | / | |
| 其中: | |||
| 银行理财产品 | 108,842,365.79 | / | |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合计
| 合计 | 108,842,365.7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信用风险低的银行承兑票据 | 1,989,835.11 | 666,146.92 |
| 信用风险高的银行承兑票据 | 211,283.44 | 954,734.44 |
| 商业承兑汇票 | 59,170,289.65 | 190,873,114.33 |
| 合计 | 61,371,408.20 | 192,493,995.69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信用风险低的银行承兑票据 | 2,372,363.30 | |
| 信用风险高的银行承兑票据 | 7,650.00 | |
| 商业承兑汇票 | 8,645,386.25 | |
| 合计 | 2,372,363.30 | 8,653,036.2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0,040,042.48 | 100.00 | 8,668,634.28 | 12.38 | 61,371,408.20 | 211,444,828.45 | 100.00 | 18,950,832.76 | 8.96 | 192,493,995.69 |
| 其中: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 | 70,040,042.48 | 100.00 | 8,668,634.28 | 12.38 | 61,371,408.20 | 211,444,828.45 | 100.00 | 18,950,832.76 | 8.96 | 192,493,995.69 |
合计
| 合计 | 70,040,042.48 | / | 8,668,634.28 | / | 61,371,408.20 | 211,444,828.45 | / | 18,950,832.76 | / | 192,493,995.6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信用风险低的银行承兑汇票 | 1,989,835.11 | ||
| 信用风险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222,403.62 | 11,120.18 | 5.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67,827,803.75 | 8,657,514.10 | 12.76 |
| 合计 | 70,040,042.48 | 8,668,634.28 | 12.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950,832.76 | -10,282,198.48 | 8,668,634.28 | |||
| 合计 | 18,950,832.76 | -10,282,198.48 | 8,668,634.2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681,767,787.84 | 852,772,200.32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681,767,787.84 | 852,772,200.32 |
| 1至2年 | 145,943,394.43 | 94,238,436.37 |
| 2至3年 | 20,597,750.72 | 7,524,536.88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176,357.44 | 3,999.96 |
| 4至5年 | 3,999.96 | |
| 5年以上 | 3,092,762.16 | 3,092,762.16 |
| 合计 | 851,582,052.55 | 957,631,935.6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6,357.44 | 0.02 | 176,357.44 | 100.00 | 176,357.44 | 0.02 | 176,357.44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1,405,695.11 | 99.98 | 57,958,016.18 | 6.81 | 793,447,678.93 | 957,455,578.25 | 99.98 | 57,361,669.63 | 5.99 | 900,093,908.62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851,405,695.11 | 99.98 | 57,958,016.18 | 6.81 | 793,447,678.93 | 957,455,578.25 | 99.98 | 57,361,669.63 | 5.99 | 900,093,908.62 |
合计
| 合计 | 851,582,052.55 | / | 58,134,373.62 | / | 793,447,678.93 | 957,631,935.69 | / | 57,538,027.07 | / | 900,093,908.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深圳市伸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76,357.44 | 176,357.4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681,767,787.84 | 34,088,389.39 | 5.00 |
| 1-2年 | 145,943,394.43 | 14,594,339.44 | 10.00 |
| 2-3年 | 20,597,750.72 | 6,179,325.22 | 30.00 |
| 3-4年 | |||
| 4-5年 | 3,999.96 | 3,199.97 | 80.00 |
| 5年以上 | 3,092,762.16 | 3,092,762.16 | 100.00 |
| 合计 | 851,405,695.11 | 57,958,016.18 | 6.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6,357.44 | 176,357.4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361,669.63 | 596,346.55 | 57,958,016.18 | |||
| 合计 | 57,538,027.07 | 596,346.55 | 58,134,373.62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241,209,660.00 | 241,209,660.00 | 28.32 | 12,936,458.00 | |
| 客户二 | 144,669,616.86 | 144,669,616.86 | 16.99 | 9,429,197.38 | |
| 客户三 | 125,777,451.88 | 125,777,451.88 | 14.77 | 11,786,121.74 | |
| 客户四 | 112,616,694.45 | 112,616,694.45 | 13.22 | 5,630,834.72 | |
| 客户五 | 41,177,782.04 | 41,177,782.04 | 4.84 | 2,058,889.10 | |
| 合计 | 665,451,205.23 | 665,451,205.23 | 78.14 | 41,841,500.94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9,783,056.53 | 98.95 | 4,346,779.30 | 98.29 |
| 1至2年 | 101,401.04 | 1.03 | 60,162.09 | 1.36 |
| 2至3年 | 15,089.80 | 0.34 | ||
| 3年以上 | 2,044.82 | 0.02 | 554.82 | 0.01 |
| 合计 | 9,886,502.39 | 100.00 | 4,422,586.0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南京曼杰科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5,670,000.00 | 57.35 |
| 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 | 1,446,369.42 | 14.63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市郫都供电分公司 | 346,063.42 | 3.50 |
| 内蒙古航天拓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 320,000.00 | 3.24 |
| 大连东信微波吸收材料有限公司 | 281,400.00 | 2.85 |
| 合计 | 8,063,832.84 | 81.56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000,895.96 | 1,334,413.84 |
| 合计 | 1,000,895.96 | 1,334,413.8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893,553.76 | 1,108,288.26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893,553.76 | 1,108,288.26 |
| 1至2年 | 53,411.00 | 37,000.00 |
| 2至3年 | 31,000.00 | 26,750.0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7,600.00 | 440,230.00 |
| 4至5年 | 392,250.00 | 47,000.00 |
| 5年以上 | 210,130.00 | 240,000.00 |
| 合计 | 1,587,944.76 | 1,899,268.26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371,691.00 | 738,691.00 |
| 员工借款 | 560,000.00 | 680,000.00 |
| 备用金 | 107,788.34 | |
| 其他 | 548,465.42 | 480,577.26 |
| 合计 | 1,587,944.76 | 1,899,268.26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324,854.42 | 240,000.00 | 564,854.42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0,130.00 | 10,130.00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62,194.38 | -40,000.00 | 22,194.38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376,918.80 | 210,130.00 | 587,048.8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4,854.42 | 22,194.38 | 587,048.80 | |||
| 合计 | 564,854.42 | 22,194.38 | 587,048.8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547,849.52 | 34.50 | 代收水电费 | 1年以内 | 27,392.48 |
| 宋镇江 | 360,000.00 | 22.67 | 员工借款 | 4-5年 | 288,000.00 |
| 张国瑞 | 200,000.00 | 12.59 | 员工借款 | 5年以上 | 200,000.00 |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6.30 | 保证金、押金 | 1年以内 | 5,000.00 |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 | 4.41 | 保证金、押金 | 1年以内 | 3,500.00 |
| 合计 | 1,277,849.52 | 80.47 | / | / | 523,892.48 |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65,953,715.28 | 2,510,859.44 | 63,442,855.84 | 49,002,570.14 | 2,223,296.05 | 46,779,274.09 |
| 在产品 | 35,864,338.77 | 35,864,338.77 | 17,703,582.44 | 17,703,582.44 | ||
| 库存商品 | 77,857,661.46 | 2,589,996.69 | 75,267,664.77 | 33,199,320.81 | 3,088,677.42 | 30,110,643.39 |
| 发出商品 | 67,253,651.16 | 2,533,440.95 | 64,720,210.21 | 22,173,840.90 | 2,062,382.52 | 20,111,458.38 |
| 合计 | 246,929,366.67 | 7,634,297.08 | 239,295,069.59 | 122,079,314.29 | 7,374,355.99 | 114,704,958.30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2,223,296.05 | 287,563.39 | 2,510,859.44 | |||
| 库存商品 | 3,088,677.42 | 1,120,274.86 | 1,618,955.59 | 2,589,996.69 | ||
| 发出商品 | 2,062,382.52 | 1,242,956.05 | 771,897.62 | 2,533,440.95 | ||
| 合计 | 7,374,355.99 | 2,650,794.30 | 2,390,853.21 | 7,634,297.08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原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于本期实现销售。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增值税 | 5,075,063.94 | 6,315.67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99,906,542.66 | |
| 合计 | 304,981,606.60 | 6,315.67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477,924,211.93 | 243,443,076.49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477,924,211.93 | 243,443,076.49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房屋构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63,981,814.16 | 339,449.54 | 151,471,231.22 | 6,134,875.15 | 29,370,379.20 | 351,297,749.2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3,326,642.81 | 68,386,446.82 | 16,653,555.85 | 258,366,645.48 | ||
| (1)购置 | 74,431.56 | 6,304,563.04 | 380,265.47 | 6,759,260.07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73,252,211.25 | 62,081,883.78 | 16,273,290.38 | 251,607,385.4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5,971.84 | 92,506.19 | 188,478.03 | |||
| (1)处置或报废 | 95,971.84 | 92,506.19 | 188,478.03 | |||
| 4.期末余额 | 337,308,456.97 | 339,449.54 | 219,761,706.20 | 6,134,875.15 | 45,931,428.86 | 609,475,916.72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8,397,100.82 | 161,664.89 | 58,630,419.74 | 4,996,090.52 | 14,801,434.81 | 106,986,710.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29,806.68 | 167,601.16 | 14,263,917.56 | 373,456.35 | 3,222,432.93 | 23,457,214.68 |
| (1)计提 | 5,429,806.68 | 167,601.16 | 14,263,917.56 | 373,456.35 | 3,222,432.93 | 23,457,214.6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8,190.58 | 89,731.00 | 177,921.58 | |||
| (1)处置或报废 | 88,190.58 | 89,731.00 | 177,921.58 | |||
| 4.期末余额 | 33,826,907.50 | 329,266.05 | 72,806,146.72 | 5,369,546.87 | 17,934,136.74 | 130,266,003.8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865,639.54 | 2,322.46 | 867,962.00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7,738.91 | 417,738.91 | ||||
| (1)计提 | 417,738.91 | 417,738.9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1,283,378.45 | 2,322.46 | 1,285,700.91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3,481,549.47 | 10,183.49 | 145,672,181.03 | 765,328.28 | 27,994,969.66 | 477,924,211.9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5,584,713.34 | 177,784.65 | 91,975,171.94 | 1,138,784.63 | 14,566,621.93 | 243,443,076.49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机器设备 | 2,747,544.17 | 1,464,165.72 | 1,283,378.45 | / |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77,415.60 | 75,093.14 | 2,322.46 | /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B1厂房 | 42,782,906.59 | 预转固,尚未竣工决算 |
| B2厂房 | 36,160,764.32 | 预转固,尚未竣工决算 |
| B3厂房 | 171,414,240.52 | 预转固,尚未竣工决算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7,627,456.64 | 228,682,829.80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7,627,456.64 | 228,682,829.80 |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 | 194,229,247.50 | 194,229,247.50 | ||||
| 正在安装的设备 | 7,616,135.89 | 7,616,135.89 | 34,442,261.55 | 34,442,261.55 | ||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 | 11,320.75 | 11,320.75 | 11,320.75 | 11,320.75 | ||
| 合计 | 7,627,456.64 | 7,627,456.64 | 228,682,829.80 | 228,682,829.80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 | 617,931,300.00 | 194,229,247.50 | 6,848,601.57 | 201,077,849.07 | 69.05 | 100.00% | 自筹、募集资金 | |||||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 | 326,579,300.00 | 11,320.75 | 11,320.75 | 自筹、募集资金 | ||||||||
| 合计 | 944,510,600.00 | 194,240,568.25 | 6,848,601.57 | 201,077,849.07 | 11,320.75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16,102.67 | 316,102.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6,102.67 | 316,102.67 |
| 处置 | 316,102.67 | 316,102.67 |
| 4.期末余额 |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44,880.34 | 144,880.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70.94 | 13,170.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8,051.28 | 158,051.28 |
| (1)处置 | 158,051.28 | 158,051.28 |
| 4.期末余额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1,222.33 | 171,222.3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2,917,862.42 | 3,205,147.54 | 3,000,000.00 | 29,123,009.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1,292.37 | 741,292.37 | ||
| (1)购置 | 741,292.37 | 741,292.37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2,917,862.42 | 3,946,439.91 | 3,000,000.00 | 29,864,302.33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170,143.12 | 2,288,338.79 | 2,600,000.00 | 7,058,481.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9,178.72 | 444,451.58 | 300,000.00 | 973,630.30 |
| (1)计提 | 229,178.72 | 444,451.58 | 300,000.00 | 973,630.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399,321.84 | 2,732,790.37 | 2,900,000.00 | 8,032,112.2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518,540.58 | 1,213,649.54 | 100,000.00 | 21,832,190.1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747,719.30 | 916,808.75 | 400,000.00 | 22,064,528.05 |
本期末无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坏账准备 | 67,362,664.22 | 10,104,559.64 | 77,031,608.49 | 11,554,941.27 |
| 资产减值准备 | 8,919,997.99 | 1,337,999.70 | 8,242,317.99 | 1,236,347.7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8,324.67 | 26,748.70 | ||
| 股份支付 | 1,646,000.27 | 246,900.04 | ||
| 合计 | 77,928,662.48 | 11,689,459.38 | 85,452,251.15 | 12,818,037.6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使用权资产 | 171,222.33 | 25,683.35 | ||
| 固定资产折旧 | 12,431,708.35 | 1,864,756.25 | 15,436,884.55 | 2,315,532.68 |
| 委托理财未实现投资收益 | 10,783,886.03 | 1,617,582.90 | ||
| 合计 | 23,215,594.38 | 3,482,339.15 | 15,608,106.88 | 2,341,216.0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 | |
| 金额 | 债余额 | 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82,339.15 | 8,207,120.23 | 2,341,216.03 | 10,476,821.6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82,339.15 | 2,341,216.0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7,392.48 | 22,105.76 |
| 可抵扣亏损 | 5,641,553.57 | 5,501,439.63 |
| 合计 | 5,668,946.05 | 5,523,545.3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5 | 127,462.23 | 127,462.23 | / |
| 2026 | 1,518,947.17 | 1,518,947.17 | / |
| 2027 | 1,708,673.68 | 1,708,673.68 | / |
| 2028 | 1,368,381.47 | 1,368,381.47 | / |
| 2029 | 777,975.08 | 777,975.08 | / |
| 2030 | 140,113.94 | / | |
| 合计 | 5,641,553.57 | 5,501,439.6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4,721,695.12 | 4,721,695.12 | 3,908,627.19 | 3,908,627.19 |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880,143,194.44 | 880,143,194.44 | ||||
| 合计 | 884,864,889.56 | 884,864,889.56 | 3,908,627.19 | 3,908,627.19 |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3,876,262.67 | 3,876,262.67 | 冻结 | 冻结 | ||||
其他说明:
公司期初货币资金使用受限原因:公司与四川蜀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产生合同纠纷,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根据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117执保1851号,冻结公司货币资金3,876,262.67元。
截至期末,该项诉讼经法院组织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已经结案,原受限货币资金已解除限制状态。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银行承兑汇票 | 82,720,148.07 | 96,455,597.52 |
| 合计 | 82,720,148.07 | 96,455,597.52 |
本期末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219,994,752.65 | 195,658,757.43 |
| 1-2年 | 20,899,602.21 | 9,198,800.65 |
| 2-3年 | 2,971,185.13 | 2,903,995.74 |
| 3年以上 | 1,510,374.24 | 1,049,391.33 |
| 合计 | 245,375,914.23 | 208,810,945.1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深圳市宇欣伟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90,800.00 | 未到结算期 |
| 成都市骏宇化工有限公司 | 138,983.36 | 未到结算期 |
| 深圳市兴元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08,850.00 | 未到结算期 |
| 山东中航泰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596,000.00 | 未到结算期 |
| 深圳市泰斯通科技有限公司 | 702,997.01 | 未到结算期 |
| 合计 | 1,837,630.3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17,478,519.46 | 2,249,000.88 |
| 合计 | 17,478,519.46 | 2,249,000.8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22,426,664.74 | 52,586,176.93 | 56,040,929.93 | 18,971,911.74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1,415.64 | 2,136,574.98 | 2,090,147.52 | 357,843.10 |
| 三、辞退福利 | ||||
| 合计 | 22,738,080.38 | 54,722,751.91 | 58,131,077.45 | 19,329,754.84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397,980.60 | 46,867,519.87 | 50,930,224.72 | 12,335,275.75 |
| 二、职工福利费 | 2,025,757.13 | 2,025,757.13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59,082.75 | 1,148,773.14 | 1,117,124.02 | 190,731.8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6,080.19 | 1,064,903.77 | 1,043,187.99 | 177,795.97 |
| 工伤保险费 | 3,002.56 | 83,869.37 | 73,936.03 | 12,935.90 |
| 生育保险费 | ||||
| 四、住房公积金 | 160,726.00 | 1,079,700.00 | 1,040,106.00 | 200,32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708,875.39 | 1,464,426.79 | 927,718.06 | 6,245,584.12 |
| 合计 | 22,426,664.74 | 52,586,176.93 | 56,040,929.93 | 18,971,911.7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0,158.08 | 2,059,338.56 | 2,014,589.44 | 344,907.20 |
| 2、失业保险费 | 11,257.56 | 77,236.42 | 75,558.08 | 12,935.90 |
| 合计 | 311,415.64 | 2,136,574.98 | 2,090,147.52 | 357,843.1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企业所得税 | 4,718,158.55 | 31,335,791.48 |
| 增值税 | 60,121.82 | 6,335,858.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6.92 | 394,437.76 |
| 教育费附加 | 135.82 | 169,044.75 |
| 地方教育附加 | 90.55 | 112,696.50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540,781.93 | 929,575.93 |
| 印花税 | 122,300.20 | 275,380.92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80,269.16 | 253,455.41 |
| 合计 | 6,622,174.95 | 39,806,240.88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1,222,369.41 | 1,734,079.83 |
| 合计 | 1,222,369.41 | 1,734,079.83 |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582,428.82 | 746,084.82 |
| 往来款 | 27,065.97 | 540,000.00 |
| 待付的报销费用 | 612,874.62 | 447,995.01 |
| 合计 | 1,222,369.41 | 1,734,079.8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美华建设有限公司 | 245,124.26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未到期的履约保证金 |
| 合计 | 445,124.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4,443.92 | |
| 合计 | 164,443.92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2,272,207.54 | 292,370.11 |
| 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8,653,036.25 | 31,691,988.06 |
| 合计 | 10,925,243.79 | 31,984,358.1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2年 | 13,880.75 | |
| 合计 | 13,880.75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35,312,609.41 | 616,000.00 | 4,510,594.70 | 31,418,014.71 | / |
| 合计 | 35,312,609.41 | 616,000.00 | 4,510,594.70 | 31,418,014.7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400,010,000.00 | 400,010,000.00 |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27,661,609.26 | 1,127,661,609.26 |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55,439.60 | 1,655,439.60 | ||
| 合计 | 1,127,661,609.26 | 1,655,439.60 | 1,129,317,048.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173,154,570.86 | 173,154,570.86 | ||
| 合计 | 173,154,570.86 | 173,154,570.8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09,086,581.15 | 1,043,563,223.00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09,086,581.15 | 1,043,563,223.00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3,201,959.06 | 517,311,443.91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1,788,085.76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0,004,000.00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62,284,540.21 | 1,509,086,581.15 |
本期未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368,230,575.19 | 79,924,884.16 |
| 其他业务 | ||||
| 合计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368,230,575.19 | 79,924,884.16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公司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 其中:电磁功能涂层材料 | 71,638,977.90 | 22,493,155.04 | 71,638,977.90 | 22,493,155.04 |
| 电磁功能结构件 | 199,105,045.66 | 46,474,407.17 | 199,105,045.66 | 46,474,407.17 |
| 电磁兼容材料 | 7,179,915.46 | 3,567,313.41 | 7,179,915.46 | 3,567,313.41 |
| 技术服务 | 670,188.67 | 434,777.51 | 670,188.67 | 434,777.51 |
| 其他 | 48,919.41 | 32,959.87 | 48,919.41 | 32,959.8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 其中:境内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 境外 | ||||
| 行业类型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 其中:电磁功能涂层材料行业 | 71,638,977.90 | 22,493,155.04 | 71,638,977.90 | 22,493,155.04 |
| 电磁功能结构件行业 | 199,105,045.66 | 46,474,407.17 | 199,105,045.66 | 46,474,407.17 |
| 电磁兼容材料及其他行业 | 7,899,023.54 | 4,035,050.79 | 7,899,023.54 | 4,035,050.79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 其中:直销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 分销 | ||||
| 合计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278,643,047.10 | 73,002,613.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30,159.55 | 2,225,758.88 |
| 教育附加税 | 484,354.09 | 953,896.67 |
| 地方教育附加 | 322,902.73 | 635,931.10 |
| 房产税 | 1,467,561.09 | 561,021.27 |
| 土地使用税 | 336,181.08 | 234,405.13 |
| 印花税 | 171,341.57 | 161,788.15 |
| 车船税 | 1,966.80 | 3,480.00 |
| 合计 | 3,914,466.91 | 4,776,281.20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3,444,257.12 | 3,279,275.23 |
| 折旧与摊销 | 792.08 | 1,276.15 |
| 业务招待费 | 435,889.96 | 499,181.70 |
| 差旅费 | 360,066.84 | 228,047.03 |
| 广告宣传费 | 260,707.23 | 28,301.89 |
| 办公费 | 232,455.82 | 88,266.06 |
| 交通费 | 4,912.70 | 5,471.52 |
| 股份支付费用 | 97,624.91 | |
| 其他 | 13,500.00 | |
| 合计 | 4,850,206.66 | 4,129,819.58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3,552,300.57 | 10,558,996.07 |
| 折旧摊销 | 5,060,230.48 | 1,812,504.20 |
| 聘请中介机构 | 1,509,295.30 | 275,658.00 |
| 租赁费 | 17,142.86 | 28,542.86 |
| 业务招待费 | 1,688,774.73 | 1,172,299.99 |
| 办公费 | 4,833,380.70 | 2,282,163.77 |
| 差旅费 | 240,683.17 | 304,073.36 |
| 交通费 | 416,521.09 | 396,548.61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611,206.00 | 312,506.92 |
| 绿化费 | 1,129,790.09 | |
| 股份支付费用 | 277,533.66 | |
| 合计 | 29,336,858.65 | 17,143,293.78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直接材料 | 38,639,348.52 | 13,296,319.41 |
| 职工薪酬 | 16,805,757.93 | 14,074,654.10 |
| 外协费 | 146,961.52 | 191,426.60 |
| 折旧摊销 | 5,968,966.56 | 3,761,382.85 |
| 加工及检测费 | 6,590,467.37 | 5,011,979.95 |
| 股份支付费用 | 1,064,111.57 | |
| 其他 | 1,756,704.18 | 1,260,280.61 |
| 合计 | 70,972,317.65 | 37,596,043.52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527.46 | 3,918.09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527.46 | 3,918.09 |
| 减:利息收入 | 2,305,255.11 | 4,577,788.61 |
| 手续费支出 | 18,710.91 | 17,059.48 |
| 合计 | -2,286,016.74 | -4,556,811.04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6,496,310.05 | 5,928,248.20 |
| 税金返还 | 7,771,932.45 |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56,572.57 | 59,795.20 |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1,668,760.31 | 976,574.46 |
| 合计 | 8,221,642.93 | 14,736,550.31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1,572.48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可转让大额存单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336,730.54 |
| 合计 | 10,658,303.02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47,155.49 | |
| 合计 | 447,155.49 |
其他说明:
无
71、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2、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0,282,198.48 | 6,874,664.88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96,346.55 | -3,916,118.97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194.38 | 268,948.63 |
| 合计 | 9,663,657.55 | 3,227,494.54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存货跌价损失 | -2,650,794.30 | -3,142,748.04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17,738.91 | -55,891.42 |
| 合计 | -3,068,533.21 | -3,198,639.46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2,000.00 | 15,247.70 | 2,000.00 |
| 其他 | 2,650.40 | 2,000.01 | 2,650.40 |
| 合计 | 4,650.40 | 17,247.71 | 4,650.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10,556.45 | 57,677.37 | 10,556.45 |
| 赔偿金、违约金 | 100.00 | 498.36 | 100.00 |
| 税收滞纳金 | 24,701.27 | 24,701.27 | |
| 合计 | 35,357.72 | 58,175.73 | 35,357.72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272,458.96 | 32,911,171.44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69,701.41 | -429,923.20 |
| 合计 | 11,542,160.37 | 32,481,248.2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24,744,119.43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711,617.91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014.81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34,407.80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92,233.19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6,350.16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9,218,433.88 |
| 所得税费用 | 11,542,160.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代收代付款项 | 78,116.80 | |
| 政府补助和个税返还 | 2,661,682.28 | 3,038,445.20 |
| 利息收入 | 2,305,255.11 | 2,801,750.31 |
| 备用金 | 312,835.74 | 504,461.00 |
| 保证金及押金 | 640,126.81 | 1,064,000.00 |
| 拆迁奖励款 | 6,278,817.27 | |
| 其他 | 13,412.28 | 481,449.72 |
| 合计 | 6,011,429.02 | 14,168,923.5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代收代付款项 | 612,939.14 | 427,400.00 |
| 付现期间费用 | 12,345,307.84 | 6,844,459.60 |
| 保证金及押金 | 437,280.00 | 1,079,400.00 |
| 备用金 | 972,655.00 | 689,400.00 |
| 其他 | 25,417.19 | 349,511.80 |
| 子公司银行冻结资金 | 51,199.13 | |
| 合计 | 14,393,599.17 | 9,441,370.5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5,926,362.17 | |
| 合计 | 195,926,362.17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169,713,006.5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4,000,000.00 |
| 合计 | 1,473,713,006.55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母公司银行冻结资金 | 3,876,262.67 | |
| 合计 | 3,876,262.67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母公司银行冻结资金 | 3,876,262.67 | |
| 合计 | 3,876,262.6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租赁资产支付的现金 | 89,619.00 | |
| IPO中介费及上市费用 | 11,170,000.00 | 318,000.00 |
| 分红手续费 | 38,996.94 | |
| 合计 | 11,208,996.94 | 407,619.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8,324.67 | 178,324.67 | ||||
| 合计 | 178,324.67 | 178,324.67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13,201,959.06 | 211,460,293.12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068,533.21 | 3,198,639.46 |
| 信用减值损失 | -9,663,657.55 | -3,227,494.54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457,214.68 | 17,410,412.59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3,170.94 | 65,854.70 |
| 无形资产摊销 | 973,630.30 | 1,023,317.51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556.45 | 57,677.3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7,155.49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27.46 | 3,918.09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58,303.02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69,701.41 | -32,582.5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97,340.63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4,850,052.38 | -37,659,266.94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7,233,327.96 | 99,376,872.69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16,706.00 | -8,631,242.19 |
| 其他 | -51,199.1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492,747.03 | 282,597,859.53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60,576,903.45 | 832,829,379.61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23,502,451.86 | 591,588,339.98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2,925,548.41 | 241,241,039.6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660,576,903.45 | 1,923,502,451.86 |
| 其中:库存现金 | 50,767.83 | 5,355.8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60,526,135.62 | 1,923,497,096.03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0,576,903.45 | 1,923,502,451.86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期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66,114.01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1,180.0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直接材料 | 38,639,348.52 | 13,296,319.41 |
| 职工薪酬 | 16,805,757.93 | 14,074,654.10 |
| 外协费 | 146,961.52 | 191,426.60 |
| 折旧摊销 | 5,968,966.56 | 3,761,382.85 |
| 加工及检测费 | 6,590,467.37 | 5,011,979.95 |
| 股份支付费用 | 1,064,111.57 | |
| 其他 | 1,756,704.18 | 1,260,280.61 |
| 合计 | 70,972,317.65 | 37,596,043.52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0,972,317.65 | 37,596,043.52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成都佳融至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控股子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成都市郫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120.00 | 深圳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 | 4,500.00 | 成都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 | 1,000.00 | 成都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80.00 | 投资设立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24,372,609.41 | 3,510,594.70 | 20,862,014.71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10,940,000.00 | 616,000.00 | 1,000,000.00 | 10,55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合计 | 35,312,609.41 | 616,000.00 | 4,510,594.70 | 31,418,014.71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3,510,594.70 | 3,909,598.20 |
| 与收益相关 | 2,985,715.35 | 2,018,650.00 |
| 合计 | 6,496,310.05 | 5,928,248.2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理财投资、股权投资、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依靠本公司各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固定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银行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流动风险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1)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期末数 |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 应付账款 | 24,537.59 | 24,537.59 | |||
| 其他应付款 | 122.24 | 122.24 | |||
| 应付票据 | 8,272.01 | 8,272.01 | |||
| 租赁负债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2,931.84 | 32,931.84 | |||
续上表:
| 项目 | 期初数 |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 应付账款 | 20,881.09 | 20,881.09 | |||
| 其他应付款 | 173.41 | 173.41 | |||
| 应付票据 | 9,645.56 | 9,645.56 | |||
| 租赁负债 | 1.39 | 1.39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44 | 16.44 |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0,716.50 | 1.39 | 30,717.89 | ||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1.60%(2024年12月31日:12.04%)。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票据背书 | 银行承兑汇票 | 2,372,363.30 | 终止确认 | 公司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
| 票据背书 | 银行承兑汇票 | 7,650.00 | 不终止确认 | 公司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
| 票据背书 | 商业承兑汇票 | 8,645,386.25 | 不终止确认 | 公司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
| 合计 | / | 11,025,399.55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背书 | 2,372,363.30 | |
| 合计 | / | 2,372,363.30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842,365.79 | 108,842,365.79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8,842,365.79 | 108,842,365.79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842,365.79 | 108,842,365.79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8,842,365.79 | 108,842,365.79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允价值依据合同协议条款和相应产品的历史收益率及预期收益率等信息确定。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成都泰格尔航空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 成都迈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
成都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迈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关系为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成都泰格尔航空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服务 | - | 50,000.00 | 否 | 17,962.26 |
| 成都迈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15.05 | 3,520.00 | 否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都迈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7,699.12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06.93 | 112.02 |
注:本期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增长主要系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项目奖金增加所致。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万股金额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51.00 | 1,411.41 | ||||||
| 其他激励对象 | 67.70 | 1,873.58 | ||||||
| 合计 | 118.70 | 3,284.99 |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7.86元/股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2025年6月3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 ||
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等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等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可归属的人数变动、各归属期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等做出的最佳估计确定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655,439.60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711,267.13 | |
| 其他激励对象 | 944,172.47 | |
| 合计 | 1,655,439.60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08元,募集资金1,083,470,8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0,706,407.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764,392.16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617,931,300.00 | 330,995,167.66 |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4,833,092.16 | |
| 补充营运资金 | 300,000,000.00 | 299,252,904.54 |
| 合计 | 1,002,764,392.16 | 630,248,072.20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或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2,372,363.30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681,767,787.84 | 852,772,200.32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681,767,787.84 | 852,772,200.32 |
| 1至2年 | 145,943,394.43 | 94,238,436.37 |
| 2至3年 | 20,597,750.72 | 7,524,536.88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176,357.44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3,092,762.16 | 3,092,762.16 |
| 合计 | 851,578,052.59 | 957,627,935.7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6,357.44 | 0.02 | 176,357.44 | 100.00 | 176,357.44 | 0.02 | 176,357.44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1,401,695.15 | 99.98 | 57,954,816.21 | 6.81 | 793,446,878.94 | 957,451,578.29 | 99.98 | 57,359,669.65 | 5.99 | 900,091,908.64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851,401,695.15 | 99.98 | 57,954,816.21 | 6.81 | 793,446,878.94 | 957,451,578.29 | 99.98 | 57,359,669.65 | 5.99 | 900,091,908.64 |
合计
| 合计 | 851,578,052.59 | / | 58,131,173.65 | / | 793,446,878.94 | 957,627,935.73 | / | 57,536,027.09 | / | 900,091,908.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深圳市伸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76,357.44 | 176,357.4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76,357.44 | 176,357.44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681,767,787.84 | 34,088,389.39 | 5.00 |
| 1-2年 | 145,943,394.43 | 14,594,339.44 | 10.00 |
| 2-3年 | 20,597,750.72 | 6,179,325.22 | 30.00 |
| 3-4年 | |||
| 4-5年 | |||
| 5年以上 | 3,092,762.16 | 3,092,762.16 | 100.00 |
| 合计 | 851,401,695.15 | 57,954,816.21 | 6.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6,357.44 | 176,357.4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359,669.65 | 595,146.56 | 57,954,816.21 | |||
| 合计 | 57,536,027.09 | 595,146.56 | 58,131,173.65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241,209,660.00 | 241,209,660.00 | 28.33 | 12,936,458.00 | |
| 客户二 | 144,669,616.86 | 144,669,616.86 | 16.99 | 9,429,197.38 | |
| 客户三 | 125,777,451.88 | 125,777,451.88 | 14.77 | 11,786,121.74 | |
| 客户四 | 112,616,694.45 | 112,616,694.45 | 13.22 | 5,630,834.72 | |
| 客户五 | 41,177,782.04 | 41,177,782.04 | 4.84 | 2,058,889.10 | |
| 合计 | 665,451,205.23 | 665,451,205.23 | 78.14 | 41,841,500.94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8,630,438.92 | 29,069,512.35 |
| 合计 | 28,630,438.92 | 29,069,512.3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8,495,704.24 | 28,821,281.01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28,495,704.24 | 28,821,281.01 |
| 1至2年 | 53,411.00 | 37,000.00 |
| 2至3年 | 31,000.00 | 26,750.0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7,600.00 | 440,230.00 |
| 4至5年 | 392,250.00 | 47,000.00 |
| 5年以上 | 210,130.00 | 240,000.00 |
| 合计 | 29,190,095.24 | 29,612,261.0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371,691.00 | 738,691.00 |
| 备用金 | 107,788.34 | |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28,150,000.00 | 28,155,107.87 |
| 员工借款 | 560,000.00 | 680,000.00 |
| 其他 | 615.90 | 38,462.14 |
| 合计 | 29,190,095.24 | 29,612,261.0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302,748.66 | 240,000.00 | 542,748.66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0,130.00 | 10,130.00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56,907.66 | -40,000.00 | 16,907.66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349,526.32 | 210,130.00 | 559,656.3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2,748.66 | 16,907.66 | 559,656.32 | |||
| 合计 | 542,748.66 | 16,907.66 | 559,656.32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8,150,000.00 | 96.44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宋镇江 | 360,000.00 | 1.23 | 员工借款 | 4-5年 | 288,000.00 |
| 张国瑞 | 200,000.00 | 0.69 | 员工借款 | 5年以上 | 200,000.00 |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0.34 | 保证金、押金 | 1年以内 | 5,000.00 |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 | 0.24 | 保证金、押金 | 1年以内 | 3,500.00 |
| 合计 | 28,880,000.00 | 98.94 | / | / | 496,50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46,200,000.00 | 46,200,000.00 | 46,200,000.00 | 46,200,000.00 | ||
| 合计 | 46,200,000.00 | 46,200,000.00 | 46,200,000.00 | 46,200,000.00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 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
| 合计 | 46,200,000.00 | 46,200,000.00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368,230,575.19 | 79,983,457.18 |
| 其他业务 | ||||
| 合计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368,230,575.19 | 79,983,457.1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公司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 其中:电磁功能涂层材料 | 71,638,977.90 | 22,774,379.92 | 71,638,977.90 | 22,774,379.92 |
| 电磁功能结构件 | 199,105,045.66 | 47,055,462.14 | 199,105,045.66 | 47,055,462.14 |
| 电磁兼容材料 | 7,179,915.46 | 3,611,914.42 | 7,179,915.46 | 3,611,914.42 |
| 技术服务 | 670,188.67 | 440,213.40 | 670,188.67 | 440,213.40 |
| 其他 | 48,919.41 | 33,371.95 | 48,919.41 | 33,371.9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 其中:境内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 境外 | ||||
| 行业类型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 其中:电磁功能涂层材料行业 | 71,638,977.90 | 22,774,379.92 | 71,638,977.90 | 22,774,379.92 |
| 电磁功能结构件行业 | 199,105,045.66 | 47,055,462.14 | 199,105,045.66 | 47,055,462.14 |
| 电磁兼容材料及其他行业 | 7,899,023.54 | 4,085,499.77 | 7,899,023.54 | 4,085,499.77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 其中:直销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 分销 | ||||
| 合计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278,643,047.10 | 73,915,341.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1,572.48 | |
| 可转让大额存单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336,730.54 | |
| 合计 | 10,658,303.02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556.45 | 七、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496,310.05 | 七、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1,105,458.51 | 七、68、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
|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150.87 | 七、74、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6,572.57 | 七、6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94,498.9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5,033,134.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8 | 0.28 | 0.2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1 | 0.25 | 0.2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姚瑶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