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10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