锴威特(688693)_公司公告_锴威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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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锴威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锴威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2.10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213.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8,733.27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479.8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智能功率半导体研发升级项目14,473.2714,473.27
2SiC功率器件研发升级项目8,727.858,727.85
3功率半导体研发工程中心升级项目16,807.1616,807.16
4补充营运资金13,000.0013,000.00
合计53,008.2853,008.28

三、前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66元/股(含),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59,926股,占公司总股本73,684,211股的比例为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86元/股,最低价为

25.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7,336.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4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超募资金10,407,336.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用于回购股份。超募资金余额为87,392,400.70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以及股票回购证券专户中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75,213.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471.61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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