锴威特(688693)_公司公告_锴威特: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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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30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88693公司简称:锴威特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锴威特688693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严泓王勇
电话0512-589799500512-58979950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10号沙洲湖科创园B2幢01室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10号沙洲湖科创园B2幢01室
电子信箱zhengq@convertsemi.comzhengq@convertsemi.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77,494,584.73964,768,023.51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61,602,818.28905,234,059.39-4.8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11,030,036.5957,630,652.3392.66
利润总额-35,234,280.94-31,795,815.1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23,904.29-28,076,548.4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959,682.91-34,789,378.78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98,883.13-22,330,727.26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0-2.78减少1.0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5-0.38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5-0.38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1.7543.35减少11.6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44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丁国华境内自然人15.2011,198,04211,198,04211,198,042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9910,308,216000
罗寅境内自然人12.829,445,6719,445,6719,445,6710
张家港市港鹰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585,587,2345,587,2345,587,2340
苏州港晨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6.174,545,5004,545,5004,545,5000
陈锴境内自然人5.434,003,3504,003,3504,003,3500
南京邦盛新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疌泉新工邦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671,228,947000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5921,052921,052921,0520
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州邦盛聚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02752,632000
任远境内自然人0.92678,32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罗寅、张家港市港鹰实业有限公司、陈锴、丁国华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丁国华担任苏州港晨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20%合伙份额;罗寅为苏州港晨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并持有35.47%合伙份额;陈锴持有张家港市港鹰实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并担任副总经理、监事。综上,罗寅、张家港市港鹰实业有限公司、陈锴、丁国华与苏州港晨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2、徐州邦盛聚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江苏疌泉新工邦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二者系一致行动人。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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