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锴威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锴威特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7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21,053股,并于2023年8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3,684,2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238,32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445,88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921,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
月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锴威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锴威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核查意见
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相关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总数为921,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 1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 921,052 | 1.25% | 921,052 | 0 |
| 合计 | 921,052 | 1.25% | 921,052 | 0 | |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921,052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 合计 | 921,052 | - | |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核查意见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