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芯股份(688691)_公司公告_灿芯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9月19日

灿芯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0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灿芯股份股票代码:688691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774号2幢107N室信息披露义务人2: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4楼18-25室信息披露义务人3:湖州赟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4楼18-25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芯股份”、“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赟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通创新投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辽宁中德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州赟通湖州赟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灿芯股份、上市公司、公司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5%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04-24
营业期限2012-04-24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25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774号2幢107N室
注册资本11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保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4731424M
经营范围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所占比例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50,000100%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长期居住地有无境外居留权职务
海通创新投李保国中国34010419**********中国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04-29
营业期限2019-4-29至2026-04-2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4楼18-25室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89-1号
出资额3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0YM5423A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所占比例
1上海达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1,50023.8333%
2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60,00020.0000%
3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58,80019.6000%
4中德(沈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00015.0000%
5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00011.6667%
6宁波嘉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7005.5667%
7沈阳恒西装备制造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3.3333%
8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000.4000%
9上海嵩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00.3000%
10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9000.3000%

、主要负责人

信息披露义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长期居有无境外居职务
务人住地留权
辽宁中德张均宇中国31011019**********中国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赟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7-01-10
营业期限2017-01-10至2026-01-0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4楼18-25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D座D202室-13
注册资本5975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8CTPCX2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所占比例
1富诚海富通-富诚海富通海通新能源股权一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4,70078.6611%
2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17519.6653%
3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1.6736%

3、主要负责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长期居住地有无境外居留权职务
湖州赟通张均宇中国31011019**********中国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中德、湖州赟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海通创新投均受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表人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股票代码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01905.HK2,440,846,82429.64%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岳先进688234.SH26,503,5865.47%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海通创新投持有海通恒信比例29.64%;辽宁中德、海通创新投共同持有天岳先进股份比例5.47%。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要,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其所持有的灿芯股份的股份的计划尚不确定。

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222,56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0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82,5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9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权益降至5%以下,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9月19日,海通创新投、辽宁中德、湖州赟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4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02%下降至

4.99%。

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变动时间变动方式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海通创新投2025/9/19询价转让460,0000.38%
辽宁中德2025/9/19询价转让650,0000.54%
湖州赟通2025/9/19询价转让130,0000.11%
合计1,240,0001.0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海通创新投合计持有股份3,645,9603.04%3,185,9602.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45,9601.79%1,685,9601.40%
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1.25%1,500,0001.25%
辽宁中德合计持有股份3,004,3802.50%2,354,3801.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04,3802.50%2,354,3801.9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
湖州赟通合计持有股份572,2200.48%442,2200.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2,2200.48%442,2200.3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7,222,5606.02%5,982,560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22,5604.77%4,482,5603.74%
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1.25%1,500,0001.2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仅为《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保国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湖州赟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灿芯股份股票代码6886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774号2幢107N室
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89-1号
湖州赟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D座D202室-13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7,222,560股持股比例:6.0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1,240,000股变动比例:1.03%变动后持股数量:5,982,56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9月19日方式:询价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其所持有的灿芯股份的股份的计划尚不确定。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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