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8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53,702,30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53,702,30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6.927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6.9274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友志先生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董事薛晖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薛晖、张建明、徐君参加现场会议;张友志、巨浩、沈洁、夏明、汪晓东、尹琳以通讯方式参加;
2、董事会秘书薛晖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总经理王启因公请假,财务总监翁长青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53,683,275 | 99.9645 | 18,240 | 0.0339 | 791 | 0.0016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2.01 | 《选举周余俊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3,498,387 | 99.6202 | 是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续聘会 | 195,002 | 91.1084 | 18,240 | 8.5221 | 791 | 0.3696 |
|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01 | 《选举周余俊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114 | 4.7254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旭日、张理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