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688677)_公司公告_海泰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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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4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3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子公司美国奥美克(NV)和泰国奥美克厂房装修及设备采购需使用外币进行支付,但公司未为境外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子公司使用自有账户支付资金。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479.92万元支付预先投入

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79.92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前次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此次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6年2月2027年2月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026年2月2027年2月

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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