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37.91%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36.95%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ZHENGANMIN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HENGANMIN(郑安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702125539835889□不适用 |
| FOREALSPECTRUM,INC.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C2456054□不适用 |
| 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70212MA3RG85F03□不适用 |
| 马敏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 辜长明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收到股东ZHENGANMIN先生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告知函》,ZHENGANMIN先生12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ZHENGANMIN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5,450,000股减少至44,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37.91%减少至36.95%,权益变动触及1%的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ZHENGANMIN | 1378.2000 | 11.50% | 1262.2000 | 10.53%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 | 2025/12/01 | /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528.8000 | 12.75% | 1528.8000 | 12.75% | / | / | / |
| FOREALSPECTRUM,INC. | 1400.0000 | 11.68% | 1400.0000 | 11.68% | / | / | / |
| 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4000 | 1.06% | 127.4000 | 1.06% | / | / | / |
| 马敏 | 93.8000 | 0.78% | 93.8000 | 0.78% | / | / | / |
| 辜长明 | 16.8000 | 0.14% | 16.8000 | 0.14% | / | / | / |
| 合计 | 4545.0000 | 37.91% | 4429.0000 | 36.95% | -- |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