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金盘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 发行名称 | 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募集资金总额 | 167,15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164,574.83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19号)同意,金盘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16,715,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1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75.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574.8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12月31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2122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盘实业有限公司、金盘科技新能源智能装备(湖南)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发行名称
| 发行名称 | 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64,574.83万元 | |||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注1)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注2) | 项目进度 |
| 1 | 数据中心电源模块及高效节能电力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44,761.83 | - | 实施中 |
| 1.1 | 其中:数据中心电源模块等成套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项目(桐乡) | 17,344.83 | - | 实施中 |
| 1.2 | VPI变压器数字化工厂项目(桐乡) | 27,417.00 | - | 实施中 |
| 2 | 高效节能液浸式变压器及非晶合金铁芯智能制造项目 | 61,653.00 | - | 实施中 |
| 2.1 | 其中:非晶合金铁芯及立体卷铁芯液浸式变压器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武汉) | 16,493.00 | - | 实施中 |
| 2.2 | 非晶合金铁芯数字化工厂项目(邵阳) | 45,160.00 | - | 实施中 |
| 3 | 研发办公楼建设项目(桐乡) | 8,020.00 | - | 实施中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140.00 | - | 实施中 |
| 合计 | 164,574.83 | - | - | |
注1: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注2: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25年12月31日到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871.88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暂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淼陆颖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