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5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