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因情况紧急,召集人陈钢先生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期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延长
个月至2026年
月
日。《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12月22日。
《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